消防安全委员会各级防火责任制1、酒店消防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由总经理兼消防安全委员会主任负责,副主任协助。2、各部门员工消防安全意识的形成,素质的提高,对员工中出现的不安全隐患和火灾事故的教育、管理和处罚,由各部门总监/经理兼消防安全委员负责。3、酒店机房和各种设备、设施的消防安全工作由工程部主管负责。4、酒店消防,报警系统的管理、运用由保安部消控主管负责。5、各部门办公室、库房、宿舍等区域的消防安全工作由各部门总监/经理负责。6、客房、布草房的消防安全工作由客房部主管负责。7、中厨房的消防安全工作由厨师长负责。8、酒店大厅的消防安全工作由前厅部经理负责。9、酒店其他区域、施工现场、车场及公共区域的消防工作,由保安部消控主管负责。10、保安部消控主管负责对全店员工进行消防知识和轻便消防器材的操作使用,对义务消防队员进行定期培训和考核。各级消防安全委员会岗位职责1、主任职责:(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及各级人民政府颁发的各种消防法规及上级有关部门的消防工作指示。(2)组织制定和实施酒店的消防规章制度及防火工作计划,督促、检查、消除火险隐患。(3)同各部门总监/经理签订《防火安全管理责任书》。(4)组织召开防火安全工作会议,开展防火安全意识教育。(5)审批有关消防工作文件事宜。(6)发生火灾后,制定灭火方案,指挥员工对火灾现场进行扑救。2、副主任职责:(1)监督和指导各分管部门的消防管理工作的落实和开展。(2)发生火灾后,协助主任制定灭火方案,指挥员工对火灾现场进行扑救。3、委员职责:(1)协助主任、副主任做好酒店的消防管理工作,对酒店的消防管理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2)同各部门主管、领班签订《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书》。(3)对所管辖部门的员工及时传达上下级和防火委员会有关消防安全工作的指示精神和各项规定。(4)组织本部门员工进行定期的消防安全检查并以书面的形式报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5)利用各种形式对员工进行防火安全教育。(6)检查和支持部门义务消防队队员的工作,并给予一定的时间开展工作。(7)发生火灾后,积极组织人员扑救、指派专人保护现场,协助有关部门追查事故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