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交通大学硕士学位论文侦查讯问制度研究姓名:唐银梅申请学位级别:硕士专业:法学理论指导教师:陈迎新20090601侦查讯问制度研究作者:唐银梅学位授予单位:西南交通大学相似文献(10条)1.期刊论文吴宏耀.WuHongyao侦查讯问制度研究-中国刑事法杂志2001,(5)侦查讯问制度是以侦查讯问活动为调整对象的.由于侦查讯问活动只是获得犯罪嫌疑人陈述的手段,侦查讯问制度实质上是过程价值与结果价值冲突与平衡的产物.在现代刑事诉讼中,侦查讯问制度是以承认犯罪嫌疑人诉讼主体地位为前提的.因此,尽管各国仍十分重视犯罪嫌疑人陈述的积极价值,侦查讯问制度的构建却是以保障犯罪嫌疑人陈述的自愿性为核心的.我国现行侦查讯问制度中,侦查人员与犯罪嫌疑人的权利配置严重失衡,由此引发了许多问题.因而,对我国侦查讯问制度的改革完善应着眼于讯问过程中犯罪嫌疑人陈述自愿性的保障,并强化检察机关对侦查讯问活动的监督.2.学位论文李菁我国侦查讯问制度研究2007讯问历来是刑事诉讼中侦查机关查明案件真相的重要手段与方法,侦查讯问制度是规定讯问犯罪嫌疑人的法律规范,其调整的是侦查讯问活动。随着社会发展的不断进步,我国公民权力的观念日益加强,在司法领域中的侦查讯问制度面临着一系列的问题,特别是于1997年1月颁布生效的被修正过的刑事诉讼法中关于侦查讯问的规定的确出现对犯罪嫌疑人的人权保护条款,但由于该法在指导思想和价值的选择上重点定位于打击犯罪,强调实体公正。使得对侦查讯问自身价值及对犯罪嫌疑人的全力保护方面仍存在偏差,导致现行的侦查讯问制度还存在不少问题,目前《刑事诉讼法》新的修正工作已正式启动,新的《刑事诉讼法》近年内将会颁布实行,面临刑事司法改革的推进,侦查讯问受到很大的冲击。面对这样的状况,国内研究有很大一部分研究侧重点在于强化犯罪嫌疑人陈述的自愿性的保障,呼吁应赋予犯罪嫌疑人沉默权,确立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等方面,有的观点强调客观证据,要求弱化口供的作用,有的则认为国家必须以巨额经费投入为前提,以彻底保障人权。现代刑事侦查讯问制度的确是以确保犯罪嫌疑人的诉讼地位和犯罪嫌疑人的陈述自愿性为核心的,为了确保犯罪嫌疑人陈述的自愿性并促使其作出理性的选择,世界各国的相关法律都规定了一系列的保障制度,即便如此,但并不意味着犯罪嫌疑人陈述没有可取之处,各国仍十分重视犯罪嫌疑人陈述的积极价值。虽然大陆法系国家和英美法系国家针对犯罪嫌疑人陈述有着各自不同立场的不同认识,但这些年来这两者的观念出现相互渗透相互学习的状态,均力求于权利保障和司法效率之间能达到一定的平衡,任何一项法律都应该平衡各种利益关系和价值取向,侦查讯问对犯罪嫌疑人权利的保护,必须考虑到与打击犯罪的社会公共利益之间的平衡,况且侦查讯问的最终目的是获取犯罪嫌疑人口供,以有效打击犯罪和维护社会秩序,所以笔者对现行侦查讯问制度进行理性思考和客观分析研究,以期完善我国侦查讯问制度。该文就如何完善我国现行的侦查讯问制度进行初浅的研究,文章由五大部分组成,分别是:侦查讯问概念、正确认识侦查讯问的价值功能、对我国现行侦查讯问制度的考察和我国侦查讯问制度改革的基本构想。本文在对侦查讯问概念的界定、侦查讯问价值功能的正确认知以及对现代侦查讯问制度的比较法考察的基础上,分析我国现阶段侦查讯问制度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并以均衡权利保障和司法效率为视角,从保障犯罪嫌疑人相关的权利、保证侦查人员的侦查权力、配套制度和措施的跟进等方面进行研究并提出相应的具有可操作性的改革构想,以期对完善中国现行的侦查讯问制度有所帮助。3.期刊论文毕惜茜侦查讯问制度若干问题思考-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报2003,19(6)随着公民权利观念日益增强,改革开放越来越深入,我国侦查讯问制度面临新的形势和挑战.尤其近年来,我国诉讼法学界要求加强客观证据而弱化口供作用的呼吁越来越强烈,对现行讯问制度的改革呼声越来越高.我国现行侦查讯问制度总体遵循现代讯问制度的一般原则,但仍存在问题.对现代侦查讯问制度的完善应树立并承认犯罪嫌疑人主体地位,在刑事诉讼中赋予犯罪嫌疑人沉默权,确立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等制度,在制度许可的范围内构建一个侦查讯问活动过程价值与结果价值之间的平衡制度.4.学位论文周艳芳我国侦查讯问的制度缺陷及重构2007刑事侦查讯问是获取犯罪嫌疑人口供,查明案件事实的一种重要的侦查手段。在我国的司法实践中,还没有哪一种证据象口供那样的使用广泛,几乎案案必备,也没有一种证据象口供那样在侦查破案中发挥重要的作用,几乎到了无供不破案的程度。我国的《刑事诉讼法》及相关规定中,关于侦查讯问活动的规定比较原则,缺乏与其相配套的制度及规则,不成体系。所以侵犯犯罪嫌疑人基本权益的行为特别是刑讯逼供行为基本上都发生在这一阶段,因此,对我国的侦查讯问制度进行理性的思考和客观的分析,同时借鉴现代法治国家一些成熟的经验和做法,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侦查讯问制度非常必要。本文从司法实践的视角,就如何完善我国的刑事侦查讯问制度问题进行粗浅的探析,以期对改革和完善我国的刑事侦查讯问制度提供有益的借鉴。全文分四个部分。第一部分概述了侦查讯问制度的概念,介绍了侦查讯问的三大功能:一是获取破案线索的功能;二是提供证据的功能;三是附带的价值。接着介绍了侦查讯问制度的价值,包括内在价值、外在价值及效率价值。第二部分阐明了我国现行侦查讯问制度的现状及制度缺陷。现行的《刑事诉讼法》对侦查讯问活动作出了一些规定,以犯罪嫌疑人的防御权为核心的人权保护呈现出增强的趋势,但由于其指导思想和价值选择上过分的强调实体公正和打击犯罪,对侦查讯问程序自身价值及犯罪嫌疑人权利保护关注不够,导致现行的侦查讯问制度还存在不少缺陷:犯罪嫌疑人要如实回答侦查人员的提问,几乎没有任何可以抗辨的权利;侦查机关与犯罪嫌疑人之间的权利配置失衡;关于侦查讯问活动的规定比较原则;侦查讯问的监督不完善,监督不力,产生了刑讯逼供等一些顽疾;证据制度方面以司法解释的形式确立了有限的非法证据排除规则,但由于其制度设计不是很合理,没有发挥其应有的作用。第三部分介绍了现代侦查讯问制度的主要内容。现代侦查讯问制度是以确保犯罪嫌疑人的诉讼主体地位和犯罪嫌疑人的陈述自愿性为核心的,为确保犯罪嫌疑人的陈述自愿性并促使其作出理性的选择,世界各国及联合国的相关法律均作出了一系列的规定。包括沉默权制度、辩护律师讯问在场权制度、对讯问方法、时间、地点、条件进行限制的制度等。第四部分论述了重构我国侦查讯问制度的建议。笔者认为,重构我国的刑事侦查讯问制度,应充分考虑我国的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及社会治安现状,坚持一定限度的程序公正标准。在观念上要摒弃一些陈旧腐朽的思想,接受先进的诉讼理念,侦查讯问制度的改革才能奏效;制度的重构,考虑赋予犯罪嫌疑人沉默权,与之相配套建立辩诉交易制度,确立有限的非法证据排除规则,以完善证据制度;从程序完善的角度对侦查讯问活动的一些具体内容进行规定;加强对侦查讯问活动的监督,侦查讯问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很大程度上是因为缺少必要的监督造成的,本为拟从检察院的监督、看守所的监督、律师的监督等方面,强化对侦查讯问行为的监督。5.期刊论文程丽侦查讯问制度与对抗制度审制度之价值协同问题研究-出国与就业2009,(12)侦查讯问具有结果价值和程序价值.这两种价值的不同追求决定着侦查讯问的诉讼结构,而且该结构一般与庭审方式保持了相同的运作理念.然而从我国1996年刑诉改革以来,对抗制特色庭审方式与强职权侦查讯问方式之间存在着不可调和的价值冲突,以致司法实践中两种制度难以对接运作,问题颇多.本文试从此入手谈谈侦查讯问制度的构建.6.期刊论文程丽.ChengLi侦查讯问制度与对抗制庭审制度之价值协同问题研究-贵州警官职业学院学报2003,15(5)侦查讯问具有结果价值和程序价值.这两种价值的不同追求决定着侦查讯问的诉讼结构,而且该结构一般与庭审方式保持了相同的理念运作.然而从我国1996年刑诉改革以来,对抗制特色庭审方式与强职权侦查讯问方式存在着不可调和的价值冲突,以至司法实践中两种制度难以对接运作,问题颇多.7.期刊论文寿海.SHOUHai刑讯逼供与侦查讯问制度的重建-四川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3,15(5)侦查讯问制度本身的缺陷是造成刑讯逼供现象屡禁不止的原因.对此,必须从制度构建上彻底改变追诉人员和犯罪嫌疑人之间权利配置的不平衡状态,以保障犯罪嫌疑人在诉讼中的主体地位,从根本上杜绝刑讯逼供行为的发生.8.学位论文吴孝华论构建我国现代刑事侦查讯问制度2007刑事诉讼侦查阶段的“讯问犯罪嫌疑人”,是一项重要的取得证据和获取线索的侦查方法和手段,对于揭露和证实犯罪往往起到关键的作用。从古到今,受到各国的高度重视。由于在程序设计上存在着重大缺陷,加之执法观念、侦查人员的素质、相关保障制度等诸多方面的不足,我国刑事诉讼侦查讯问程序出现了许多非常严重的问题:在权利告知方面,由于权利告知不规范,导致许多犯罪嫌疑人难以充分行使自己的权利;在律师帮助方面,律师的参与范围极其有限,犯罪嫌疑人难以获得法律援助;在对强迫性讯问的抑制方面,现行法对讯问的间隔时间、地点以及讯问结果的固定规定的较为笼统,对侦查讯问程序难以真正起到约束作用;在对讯问程序的司法控制方面,只靠侦查机关负责人实施的内部制约或者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讯问程序将难以受到有效的司法控制;在非法证据排除方面,我国目前建立的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极为有限,犯罪嫌疑人供述的自愿性在实践中很难得到保障。针对实践中屡禁不止的刑讯逼供现象,我国《刑事诉讼法》的再修改应当在立足于我国具体国情,积极借鉴国外的有益经验和做法,进一步加强对讯问权的监督和制约,科学设计有关口供的收集、运用等具体环节,防止侦查人员随意滥用权力。为此,建立我国现代侦查讯问制度应当遵循“禁止先行讯问原则”、“禁止刑讯逼供原则”、“公开与秘密相结合原则”、“法定讯问原则”和“不轻信口供原则”,从程序上规范侦查讯问行为,制约国家公权力的不当行使,以体现侦查讯问的程序正当性。在此基础上,就侦查讯问活动,如何实现我国刑事诉讼“打击犯罪和保障人权”双重目的,还应当采取以下保障措施:第一,设立诉讼权利告知程序:第二,完善律师的帮助制度;第三,健全非法口供排除规则;第四,逐步推行“阳光讯问”方式;第五,羁押场所与侦查机关相分管;第六,恢复侦查、预审相分离机制。9.期刊论文郑海论侦查讯问制度的完善-西华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4,(1)在现代社会,尽管侦查讯问制度考虑的重点越来越多地投向讯问过程的公正性与犯罪嫌疑人主体地位的保障,但是,侦查讯问制度的建构却并没有完全放弃讯问犯罪嫌疑人可能产生的巨大便利.虽然人们已经从过去司法实践中认识到了刑讯逼供、诱供的不科学及其带来的严重危害,但是经历了几千年不断翻新手法而后被禁止的刑讯逼供、诱供模式,仍不断在人们的潜意识中出现并影响着正常的讯问活动.要彻底根除刑讯逼供、引供、诱供等不科学的讯问方法,除了法律上努力之外,还需要有更科学的制度来满足讯问实践的需要.本文拟通过对侦查讯问的功能分析,探讨如何建立和完善我国的侦查讯问制度.10.学位论文张婧侦查讯问制度研究——以律师在场、录音、录像及讯问未成年人为视角2007所谓讯问是指公安、司法人员对涉嫌犯罪而受到刑事追诉的人所进行的正式地有系统的提问。讯问依据所处的刑事诉讼阶段可分分侦查讯问、审查起诉讯问和审判讯问。在侦查阶段,讯问以秘密方式进行,讯问仅存侦查讯问人员同犯罪嫌疑人双方,无外力监督,且犯罪嫌疑人多处于羁押无自由状态,犯罪嫌疑人的权利受到极大程度的忽视与践踏,刑讯逼供屡发不止。基于刑事诉讼惩治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的理念,引入外力监督机制,改革现行讯问模式,增强侦查讯问中犯罪嫌疑人人权的保障,是本文的主旨所在。全文共分五章:第一章为侦查讯问的概述。通过对侦查讯问不同于审查起诉讯问及审判讯问的特征描述及侦查讯问所具备的实体及程序意义的阐述,旨在说明侦查讯问制度的存在价值及其重要性。第二章为侦查讯问制度的历史演进的介绍。通过对纠问式诉讼模式下讯问制度和近现代刑事诉讼中的讯问制度的透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