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理工党字〔2015〕94号湖北理工学院转发省委组织部等部门《关于清理规范领导干部多占政策性住房的通知》的通知校属各部门:现将中共湖北省委组织部、湖北省监察厅、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湖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下发的《关于清理规范领导干部多占政策性住房的通知》(鄂组通〔2015〕66号)转发给你们,请各部门迅速将本通知精神传达给每位教职工(包括离退休人员)。全体教职工要按规定要求如实填写《政策性住房清理自查表》,并对填写内容的真实性承诺负责。各部门12月25日前收齐本部门职工《政策性住房清理自查表》,并送交后勤管理处。-2-该项工作由学校党委组织部牵头组织、纪委监察处参与督办。后勤管理处负责收发、汇总《政策性住房清理自查表》,汇总结果报组织部和纪委监察处。附件:1.关于清理规范领导干部多占政策性住房的通知2.政策性住房清理自查表中共湖北理工学院委员会2015年12月18日中共湖北理工学院委员会办公室2015年12月18日印发-3-附件1:-4--5--6--7--8-附件2:政策性住房清理自查表姓名单位及职务配偶姓名单位及职务现有政策性住房情况产权人房产类别房屋坐落建筑面积(平米)交易时间购买价格(万元)已处置政策性住房情况产权人房产类别房屋坐落建筑面积(平米)处置情形处置时间本人郑重承诺:(在相应选项中打“√”)以上自查情况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需要整改的问题;□存在需要整改的问题,将在2015年12月31日前整改到位。如有隐瞒或未在规定时限整改到位,愿意承担任何后果。承诺人: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注:1、“房产类别”是指房改房、集资房、经济适用房、省直机关统建职工住宅、省直单位统建统分限价商品房、公共租赁房等政策性住房类别。2、“处置情形”指的出售、赠与、退还单位等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