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2编号:国家语言文字推广基地申报表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制2019年1月填报说明一、本申报表由拟申报国家语言文字推广基地的单位填写,并加盖本单位公章。二、本申报表统一用A4纸打印,一式3份。表格可自行续页填报。三、省级语言文字工作部门同意推荐后,统一编号,加盖公章后报送。编号格式如下:年份(4位)-省级行政区划代码(2位)-序号(2位)/申报个数(1位),示例如:2019-11-01/5四、申报内容包括单位的基本信息、基本情况、申报理由、工作基础、近期规划和辅助证明材料目录等。此外,以附件形式提供辅助证明材料里所列目录清单的具体内容。五、填写申报表应注意以下内容:(一)基本信息:“申报单位”填写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全称;“基地申报名称”由申报单位自拟,能够体现基地的专业特色,但最终名称由评审认定;“基地所在实体部门”填写具体实施基地建设工作的单位或部门。(二)“基本情况”:申报单位按照《国家语言文字推广基地管理办法》内容,说明申报单位为开展基地工作所提供的场地、设施、人员、经费、制度等保障条件和措施。(三)“申报理由”:介绍基地所在实体部门开展语言文字相关工作的突出成果及特色优势。(四)“工作基础”:简要介绍基地所在实体部门近3年来开展语言文字相关工作的情况,包括面向公众开展相关活动的主要形式、内容、规模及效果等情况。(五)“近期规划”:简要说明基地所在实体部门未来3年语言文字相关工作的发展规划及相应的保障条件或措施。(六)“辅助证明材料”:详细列出所提交相关材料的目录清单。如:工作人员基本情况表、本年度工作计划、以往开展各类语言文字相关工作的图表、音视频、书籍等相关材料。国家语言文字推广基地申报表申报单位基地申报名称基地所在实体部门基地负责人职务及职称基地联系人手机固定电话电子邮件通讯地址邮编基本情况(不超过500字)申报理由(不超过300字)工作基础(不超过1000字)近期规划(不超过500字)辅助证明材料目录申报单位意见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年月日市级语言文字工作部门审核意见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年月日省级语言文字工作部门审核意见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年月日国家语委办公室认定意见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