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6/71第六章电子商务法律问题理解电子商务法律的含义及其产生背景熟悉电子商务法律的任务和特征了解电子商务相关法律问题和基本法律制度了解国内外电子商务立法现状2020/6/72案例1:网上欺诈美国证券和交易委员会查获了17岁、名叫巴尔蒂罗莫的美国加州高中生炮制的“网上证券交易”骗局。这名高中生号称投资者只要在11月10日至12月15日期间向他的账户中注入资金,就可以得到25倍的投资回报。大约有1000名投资者相信了他的话,巴尔蒂罗莫于是席卷了100万美元左右的资金到哥斯达黎加的赌城“投资”各种体育博彩。2020/6/73案例2:盗用密码1999年,天津市因特网用户周某在交费时发现自己的账户上有1776元的欠款。经调查仅1999年1月至6月,竟有131个不同的电话号码曾经使用过周某的网号,上网次数高达2021次,时间长达980小时50分20秒,费用高达4188元。原来周某曾经约某电脑公司技术员于某为其调试计算机,将上网账号、用户名及密码泄露。2020/6/74案例3:窃取信用卡2000年9月,几名黑客从WesternUnion公司的网站上窃取了15000张信用卡,致使该商务网站不得不关闭5天。2000年12月,另一名俄罗斯黑客从creditcards.com网站上窃取了55000张信用卡,后来,因为该网站拒绝支付赎金,这名黑客将其中的25000张信用卡号码在网上公诸于众。2020/6/75案例4:游戏虚拟财产纠纷案由于网络游戏的发展,全国各地在2003年发生了多起网络游戏中虚拟财产的被盗事件。网络游戏“红月”玩家李某,辛苦获得的装备在一夜之间消失,为此,他将“红月”经营者北极冰科技公司告上法庭,成为了我国首例游戏虚拟财产的纠纷案。2020/6/76电子商务领域犯罪的表现形式1.盗用或直接伪造网上相关账号2.盗用客户网上身份证3.利用网络诈骗4.非法截获、复制数字产品5.侵犯电子商务秘密6.破坏电子商务计算机信息系统2020/6/771、电子商务的发展引发了空前规模的社会、法律问题2、电子商务本身的特点导致了这些问题的产生3、原有的法律无法满足现代电子商务发展的需要4、我们需要建立系统的电子商务法以满足电子商务发展的需要6.1电子商务法概述6.1.1电子商务法产生背景2020/6/782020/6/796.1.2电子商务法含义1、广义的电子商务法广义的电子商务法,是与广义的电子商务概念相对应的,它包括了所有调整以数据电讯方式进行的商事活动的法律规范。2、狭义的电子商务法从便于立法和研究角度出发可以认为,电子商务法是调整以数据电讯(DATAMESSEGE)为交易手段而形成的因交易形式所引起的商事关系的规范体系2020/6/7106.1.3电子商务法的特征1、程式性:调整当事人之间因交易形式的使用,而引起的权利义务关系。需要合同法、民法、商法等的配合2、技术性3、开放性4、复合性:多方位的法律调整2020/6/7116.1.4电子商务法律的任务1、为电子商务发展创造良好的法律环境2、保障电子商务交易安全3、鼓励利用现代信息技术促进交易活动2020/6/7126.1.5电子商务与传统法律的矛盾1、传统法律观念的实体要求与电子商务交易主体虚拟化之间的矛盾交易主体、权限、流程、资金划拨等都以电子信息的形式存在2、现行合同法承认的法律文书与虚拟的电子合同之间的冲突3、传统法律的国家性与电子商务全球性之间的冲突4、电子交易安全的法律保护缺失2020/6/7136.1.6电子商务法律的立法原则1、国际协调性原则《电子商务示范法》2、功能等同原则电子手段方式=书面形式3、技术中性原则:对各种技术(老技术、新技术)都要兼容4、自治原则5、安全原则2020/6/7146.2电子商务引发的法律问题•电子商务实现了信息化、无纸化交易数据电文的法律地位、效力、身份认证•计算机技术的发展使信息的复制和传递变得简洁知识产权被侵犯•电子商务跨越时间和空间的局限,真正实现贸易全球化国际税收问题及司法管辖问题•电子商务时代信息更加丰富而且收集及其容易隐私权保护及权益问题•电子商务构造了一个虚拟的商业环境虚拟财产保护问题2020/6/715电子合同:在网络条件下合同当事人之间为了实现一定目的,通过电子邮件和电子数据交换等方式所明确相互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或者契约。2020/6/7166.2.1电子签名及认证问题1、电子签名:电子形式的数据,是与数据电文相联系的用于识别签名人的身份和表明签名人认可该数据电文内容的数据。2、我国《电子签名法》内容•确立了电子签名的法律效力•对于数据电文,也就是电子形式的文件作了相关规定•设立了电子认证服务市场准入制度•规定了电子签名安全保障制度电子文件电子信息2020/6/7173、有效数字签名构成要件•专有•仅由电子签名人控制•对任何改动都可以发现2020/6/7184、案例分析2005年7月,北京海淀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以手机短信息为主要证据形式的债务纠纷,被称为目前我国第一例援引电子签名法裁判的案例。在该案中,手机短信息作为一种数据电文,其证据效力成为了本案的关键点。法院认为:“依据2005年4月1日起施行的《电子签名法》中的规定移动电话短信息即符合电子签名、数据电文的形式。能够有效的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供随时调取查用;能够识别数据电文的发件人、收件人以及发送、接收的时间。2020/6/7196.2.2电子代理人问题系统故障:计算机软件或硬件方面出现问题,导致计算机系统或软件无法正常使用。电子错误《电子签名法》第九条:数据电文是发件人的信息系统自动发送的视为发件人发送。如果发件人的系统出错,收件人据此作出了相关意思表达,发件人应承担相关法律责任。2020/6/7201、数据电文是否是法律要求的书面形式《合同法》第十一条规定: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电子签名法》第四条规定: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符合法律要求的书面形式。6.2.3书面形式问题电子合同的法律效力2020/6/7216.2.4电子合同的成立(1)电子合同的成立时间(2)电子合同的成立地要约一经承诺,合同即告成立2020/6/7222020/6/723电子合同的成立时间的确定我国《合同法》: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1、收件人指定特定系统接收数据电文的,进入该特定系统的时间,视为到达时间2、未指定特定系统的,该数据电文进入收件人的任何系统的首次时间,视为到达时间2020/6/724电子合同的成立时间的确定承诺生效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收件人的主营业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没有主营业地的,其经常居住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2020/6/7251、知识产权是人们对其创造性的智力成果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包括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单纯通过立法建立的无形财产权电子商务信息的公开性、共享性和国际性正好与知识产权的特性相悖。2、电子商务知识产权问题6.2.5知识产权问题版权保护专利权保护域名保护2020/6/7263、网上版权保护(1)计算机软件(2)多媒体(3)数据库2020/6/727“一次点击”专利亚马逊公司(Amazon.corn)1997年9月12日向美国专利商标局申请“通过通讯网络订购货物方法及系统”的专利,俗称为“一次点击(OneClick)”专利。1999年9月28日,美国专利商标局授予Amazon公司专利权。2020/6/728肖恩和Napster网页2020/6/7294、案例分析--网络公司侵犯著作取案列1999年5月31日,王蒙、张抗抗等六位作家以世纪互联公司侵犯著作权为由,分别向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起诉。案件的起因是这样的:1998年4月,世纪互联通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纪互联公司)在其网站上建立了“小说一族”栏目,在该栏目中刊载了王蒙等六作家的上述作品。在该页面下有如下文字:“本站点内容皆从网上所得,如有不妥之处,望来信告之”。在“书香飘远”页面中点击“当代中国”页面后,再点击具体作者的作品名称,用户即可浏览或下载作品的内容。世纪互联公司所刊载的上述作品均有作者的署名。2020/6/730原告王蒙等六作家分别诉称,原告分别是上述作品的著作权人,被告未经许可,在其网站上传播使用了原告的作品,侵犯了原告对其作品享有的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请求法院令其分别赔偿原告的经济损失。2020/6/731被告世纪互联公司辩称:1、因我国法律对国际互联网上传播他人作品是否需要取得作品著作权人的同意、怎样向著作权人支付作品使用费用等问题都没有作任何规定。2、公司网站所刊载的原告作品,是从已在国际互联网上传播的信息中下载的,而不是公司首先将原告作品刊载到国际互联网上的,因此不知道在网上刊载原告作品还需征得原告得同意。3、公司刊载原告作品的行为仅属于“使用他人作品未支付报酬”的问题,因此原告主张赔偿精神损失是不能成立的。至于原告主张的经济损失,其没有提供相应的法律依据。2020/6/7326.2.6域名的法律保护1、域名是用户在Internet上的名称和地址。在Internet上,人们通过域名来查找用户的网络地址。2、域名的法律特征标识性唯一性排他性稀缺性3、域名是企业的无形资产,是企业在网上的商标或标志,应该受到知识产权法律的保护。4、两种情况域名抢注域名盗用2020/6/733国际上有人抢注域名,我国数百家著名企业成为受害者。无论国际还是国内,恶意抢注域名的事件屡见不鲜,也有一些人靠域名发财。美国加州一个公司以750万美元的价格从休斯顿的一位企业家手里购得了business.com域名的使用权,用作自己的因特网网址。另一个人手中有America.com的域名,开出1000万美元的高价。5、案例1:靠域名发财2020/6/734案例2--阿里巴巴域名抢注2001年8月4日,广州勤加缘科技实业有限公司通过通用网址注册服务机构中国频道注册了“阿里巴巴”通用网址。然而,2002年1月1日,阿里巴巴(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以电子文本和书面文本形式向域名争议解决中心提交了投诉书,认为他们拥有对“阿里巴巴”享有中国法律保护的商业标识、商标专用等项权利。专家组经审理认定,被投诉的通用网址注册人广东勤加缘公司对通用网址不享有合法权益,他们对“阿里巴巴”的注册或使用具有恶意,应将此通用网址转移给阿里巴巴(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2020/6/7356.2.7隐私权的保护问题1、隐私权是指社会公民的个人和生活不被干扰权利与个人资料的支配控制权。隐私权是人权的一种表现形式。2、网络隐私权的内容(1)知情权:哪些网站收集了自己的信息?做什么?会给什么人?(2)选择权(3)合理的访问权限:能够访问个人资料并修改或删除(4)足够的安全性:网络公司保证用户信息的安全性,阻止非法访问(5)用户的信息控制权和请求司法救济权电子商务使得隐私权受到威胁(信息共享、公共网络)2020/6/7363、网络中侵犯隐私的行为(1)非法收集、利用个人数据:利用跟踪软件非法跟踪用户在网上的行为(2)非法干涉、监视私人活动:截获和篡改个人电子邮件、利用软件监听他人在网上的言行。(3)非法入侵、窥探个人领域:侵入他人电脑、发送垃圾邮件(4)擅自泄露他人隐私2020/6/7374、案例:间谍软件间谍软件问题眼下在美国成了热门话题,它可以不知不觉潜入到硬盘里,将用户的键盘操作、浏览的网页等记录下来发送出去。“间谍软件”大多是在浏览网页或安装PtoP软件时一同被悄悄地安装到电脑上去的。2020/6/7386.2.8网上税收问题1、电子商务征税面临的难题(1)是否对电子商务征收新税的问题(2)是否对电子商务免征关税的问题(3)国际电子商务中税收管辖权确定的问题属人原则?属地原则?(4)国际避税问题:纳税人身份难以确定/消费者匿名加密技术给纳税机构获取信息增加难度2020/6/7396.2.9消费者权益的保护问题1、两个问题(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