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石化股份粤信〔2005〕1号关于印发《信息工作垂直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各市(区域)分公司:现将《信息工作垂直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特此通知。二○○五年二月二十五日2信息工作垂直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明晰和深化垂直管理模式,落实“严谨管理,热忱服务”的管理理念,提高信息部门的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稳定信息人员队伍,依据《信息化管理工作制度》,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信息工作垂直管理有利于贯彻总部“五统一”原则;有利于全省信息化建设与推广应用步调协同、资源共享;有利于按照统一标准选人用人、合理调配;有利于留住人才、优胜劣汰,不断完善信息化队伍建设。第三条信息工作垂直管理的主要内容包括组织机构和岗位职责、人员管理、人工成本管理、费用管理、业务管理等方面。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广东石油分公司及其所属各市(区域)分公司、省公司信息管理处实施垂直管理的各信息中心。第二章组织机构和岗位职责第五条组织机构设置。信息中心的组织机构设置:由省公司人力资源处与信息管理处依据各市(区域)分公司的经营网点、维护半径及信息工作状况等,设立广州、佛山、江门、东莞、惠州、中山、肇庆、粤东、韶关、茂名、湛江、梅州和清远13个信息中心,珠海和阳江设立信息组,分别隶属于中山和江门信息中3心管理。第六条岗位设置与定编。各信息中心设主任、网络管理员、系统管理员、设备管理员、技术维护员五个岗位,信息组设系统管理员岗位。根据各市(区域)分公司的工作内容和工作量,省公司核定各信息中心的岗位定编,明确各岗位的任职资格。各市(区域)分公司信息中心(组)岗位及编制情况见附件一,人员任职资格见附件二。第七条岗位职责。根据各岗位的专业特点及工作要求制定各岗位职责,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三。第三章人员管理第八条全省系统的信息人员统一由省公司人力资源处和信息管理处协同管理。信息中心人员的选拔与调配由省公司人力资源处根据编制和用人条件提出意见,会信息管理处后,报公司主管与分管领导审定。信息中心人员的人事和劳动关系仍保留在所在市(区域)分公司,人事档案和劳动合同由所在市(区域)分公司管理。用工人数由所在市(区域)分公司统计。第九条人员需求分析。分为定期分析和临时分析两种。每年12月份各信息中心主任对当年的人员需求情况进行分析,根据人员短缺和需置换情况,向信息管理处提交人员需求分析报告;根据实际工作的临时需要,各信息中心主任提交人员需求的临时4分析报告。第十条人员选拔。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由信息管理处负责组织实施,笔试主要测评专业技术水平和分析表达能力,试卷从省公司试题库随机抽取形成;面试主要考察其沟通、反应、语言表达等综合能力,面试小组由人力资源处、信息管理处和信息中心共同组成,人数为3人或5人。第十一条人员使用。遵循“因才而异,交流使用”的原则,全省统一调配、合理高效使用人员。信息部门内人员原则上1年进行1次岗位轮换,地区间同岗位人员的交流使用每年不低于10%。第十二条人员培训。采取鼓励自学、内部培训、外派学习等多种形式,提高信息人员的专业技能。对于获得专业证书(权威机构颁发)、并得到省公司认可的,可给予适当的奖励;每人每年接受内部培训的时间不少于40小时;每年外派学习不少于10人次。第十三条人员考核。对信息人员的考核由省公司和市(区域)分公司分权负责,省公司主要考核其任务完成情况、工作纪律、基础工作等,市(区域)分公司主要考核其劳动纪律、服务质量等。考核周期分为季度、年度。任务完成情况考核将分为常规性工作任务考核和临时性工作任务考核两部分,常规性工作考核是按照各岗位的岗位工作职责,制定其日常工作内容,季末考核其完成情况,常规性工作考核实行百分制,只减分不加分;临5时性工作考核是按照省公司临时布置工作的完成情况进行考核,临时性工作考核只加分不减分。第十四条人员奖惩。每季考核排前三名的人员给与奖励,排后三名的人员给予通报批评及扣罚。第十五条人员淘汰。一年中季度考核累计三次排在末位的,对于主任岗位的人员,由信息管理处向人力资源处提出调整建议;对于其他岗位的人员,则提出淘汰建议。第四章人工成本管理第十六条薪酬标准的确定。省公司根据各岗位的职责、参考所在市(区域)分公司同级人员的收入和当地劳动力市场价位综合确定各信息中心各岗位的薪酬水平。第十七条工资总额的核定与下达。省公司年初根据各岗位的编制与薪酬标准单列下达工资总额。第十八条薪酬的发放。由所在市(区域)分公司负责制表及扣减各项应扣项目后代发,同时做好单列统计工作。各市(区域)分公司按照各岗位月度薪酬标准的80%预发,其余20%在季度末按绩效考核结果兑现。第十九条绩效考核由省公司信息管理处负责制定考核办法和组织实施,考核周期为季度,考核结果报人力资源处,由人力资源处将考核结果通知市公司兑现。第二十条社会统筹保险、住房公积金和个人所得税按户口6所在市(区域)分公司的标准,由户口所在市(区域)分公司代为缴纳。第二十一条人工成本的财务核算按照财务部门的费用核算办法操作。第五章费用管理第二十二条省公司信息管理处是各信息中心的费用归口管理部门,财务资产处是费用核算和实施监控的管理部门。第二十三条费用管理原则、职责和范围。(一)费用管理原则1.实事求是、适度从紧;2.实行预算管理;3.指标控制与单笔审批相结合;4.落实责任、加强考核。(二)管理职责1.信息中心主任(或主持工作副主任)是本中心费用管理的责任人,负责本中心费用指标的控制、执行与管理。2.各信息中心设兼职报账员1名,主要职责为:(1)负责办理本中心备用金的借取、保管及现金日记账的登统;(2)负责每月原始凭证的归集、整理、粘贴,填制费用报销单。7(三)实行定额管理的费用1.办公费:指信息中心发生的办公性费用支出,包括纸张、文具、计算机及附属设备的耗材、办公软件等支出。2.维修费:指信息中心办公场所及机房在用设备,单笔金额在2000元以内的日常零星维修费。3.通讯费:指信息中心办公座机话费、传真费及信息人员通讯费用补贴;4.交通费:指信息中心人员到离办公地点5公里范围内工作所发生的交通费用或因工作需要使用已实行车改单位的车辆所发生的燃油费、路桥费、保管费。(四)实行据实列支的费用各信息中心需购置办公设备(含办公座椅、文件柜等)、图书资料等其他所有费用,由省公司信息管理处统一汇总后,提出申请,经审批后开支。职工福利性的支出及差旅费开支按《广东石油分公司本部费用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标准执行,在本服务辖区内出差的,以《计算机系统故障维护单》作为依据。第二十四条费用管理与报销(一)定额费用指标下达。年初,省公司信息管理处编制各信息中心本年度定额费用指标,提交财务资产处,经财务资产处审核平衡后,下达到信息管理处,由其负责定额费用指标的月度分解与日常开支的控制。(二)费用管理与审批权限。81.各信息中心费用支出实行备用金制度,额度为3000~5000元。借支审批流程:报账员填制借款单→信息中心主任(或主持工作副主任)签名→信息管理处处长签名→财务资产处处长审批。2.办公费、维修费实行指标控制与单笔审批相结合的管理办法。(1)在月度预算指标内、单笔支出金额不超过500元,由信息中心主任(或主持工作副主任)审批。报销审批流程:经办人填制费用报销单→信息中心主任(或主持工作副主任)签名→财务资产处处长签名。(2)超过月度预算指标或单笔支出超过500元的,需经省公司信息管理处处长批准后方可开支;超过年度预算指标或单笔支出超过1000元的,还需呈报分管领导和总会计师审批后方可开支。报销审批流程:经办人填制费用报销单→信息中心主任(或主持工作副主任)签名→信息管理处处长签名→财务资产处处长签名(→呈分管领导和总会计师审批)。3.通讯费、交通费、差旅费实行限额管理,限额内的实报实销,超限额部分自行负担,限额标准每年随预算指标一同下达。报销审批流程:经办人填制费用报销单→信息中心主任(或主持工作副主任)签名→财务资产处处长签名。4.其他费用实行专项报告管理。9报销审批流程:经办人填制费用报销单(附加费用申请报告)→信息中心主任(或主持工作副主任)签名→信息管理处处长签名→财务资产处处长签名(→呈分管领导和总会计师审批)。(三)费用报销。每月27日之前,报账员(或代办人)按上述规定的报销签批流程办理好相关手续,携整理好的原始凭证到省公司财务资产处办理报销。第二十五条费用考核与奖惩。费用考核以年度预算指标为准,节约有奖,超支扣罚。办公费和维修费按节约额的80%给予奖励,按超支额的100%给予扣罚。第六章业务管理第二十六条省公司信息管理处对全省系统的信息工作实行统一管理,按照科学管理的要求,逐步提高全省系统信息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水平。第二十七条业务管理的具体操作执行《信息化管理工作制度》及与信息化有关的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第七章附则第二十八条本办法由广东石油分公司人力资源处、财务资产处、信息管理处负责解释。第二十九条本办法自2005年1月1日起执行。10附件:1.2005年各信息中心(组)岗位及定编情况表2.全省系统信息人员任职资格表3.各信息中心(组)岗位工作职责11附件1:2005年各信息中心(组)岗位及定编情况表名称服务范围岗位设置及人员定编小计主任网络管理员系统管理员设备管理员技术维护员广州信息中心广州分公司1311317惠州信息中心惠州区域分公司1411318佛山信息中心佛山分公司1011215江门信息中心江门、阳江分公司1011215肇庆信息中心肇庆区域分公司1011215粤东信息中心粤东分公司1011215东莞信息中心东莞分公司1011116中山信息中心中山、珠海分公司7111由网络管理员兼4茂名信息中心茂名分公司611112韶关信息中心韶关分公司6111由网络管理员兼3湛江信息中心湛江分公司711113梅州信息中心梅州分公司7111由网络管理员兼4清远信息中心清远分公司6111由网络管理员兼3珠海信息组211阳江信息组211合计120131323962备注:定编人数根据实际工作进行调整。附件2:全省系统信息人员任职资格表岗位任职资格教育程度专业职称相关工作经验知识、技能能力主任本科或以上计算机、电子信息或其他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三年以上信息化管理工作经验熟悉计算机应用技术发展动态,掌握扎实的网络与通讯知识;了解企业管理内容,具备信息化管理的相关知识良好的沟通、组织、协调能力网络管理员本科或以上计算机助工以上职称三年以上网络及系统维护工作经验熟悉网络设备、网络安全技术良好的沟通能力系统管理员本科或以上计算机助工以上职称有1年以上应用系统管理方面的经验,尤其是流通企业软件系统开发、维护、管理方面的经验对经营业务、流程比较熟悉;熟练掌握foxpro、vb、c++、pb等其中一门以上编程语言;具有较强的服务器、数据库管理和维护技能良好的沟通能力设备管理员专科或以上计算机或电子信息助工以上职称一年以上设备管理维护工作经验熟悉应用软件操作系统,具较好的软硬件故障排查能力,能独立进行日常计算机设备维护及故障处理工作,具一定的计算机硬件设备常识和实物管理相关工作经验,具备一定的账务处理技能。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技术维护员专科或以上计算机或自动化助工以上职称一年以上的软硬件维护维修经验熟悉计算机、集线器、打印机、调制解调器、UPS等设备,熟悉计算机操作系统(WINDOWS、LINUX)的安装、使用和维护,具有较强实操能力,能准确判断故障,及时修复相关的设备或系统,安装相关的应用软件良好的沟通能力附件3:各信息中心(组)岗位工作职责岗位工作职责主任(1)负责贯彻执行省公司的信息化制度,需要时制定并执行本服务辖区内的信息化制度。(2)负责本服务辖区内信息系统(含网络、系统)运维和安全工作的组织、安排、检查、督导,保证信息系统安全正常运行。(3)负责信息化项目在本服务辖区内的试运行、推广应用、组织实施等项目管理工作,保证项目按计划顺利实施。(4)负责本服务辖区内信息化基础工作的安排、检查、督导。(5)负责本中心的人员管理、费用管理。(6)负责本服务辖区内分公司分配的与信息化相关的工作。(7)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