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人员工作职责第一条:咨询人员应做到热爱心理咨询专业工作;熟悉并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恪守《心理咨询师职业道德准则》。第二条:咨询人员应严格按科学态度和专业要求,开展心理咨询服务工作,自觉遭守心理咨询服务协议。第三条:咨询人员必须尊重每一位来访者,保护来访者的正当权益。第四条:咨询人员要向来访者解释心理咨询工作的性质和范围,保护来访者的自身权利。第五条;咨询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原则,保护来访者的隐私和其它秘密,对来访者的有关资料、案例予以保密。第六条:咨询人员在帮助来访者的过程中,应动员与争取来访者及家人的配合与支持,帮助来访者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第七条:咨询人员必须在自己职责范围内开展工作;对自己不能解决的问题,必须及时推荐、转介或建议来访者到相关部门咨询、治疗。第八条:咨询人员必须始终保持和来访者关系的**性,不得与来访者建立咨询以外的其它关系,不得收受来访者的任何额外的馈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