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禁烟工作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在全国各级各类学校禁烟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为加强我校禁烟工作,结合我校实际,保障学生及教职工的身体健康,不断拓展健康教育的内涵,努力营造文明良好的校园氛围,现制定学校禁烟工作实施方案如下:一、指导思想大力开展禁烟活动,共建无烟校园。通过多种形式,积极宣传吸烟的危害性,提高广大师生禁烟的自觉性,促进学校文明建设,优化校园人文环境,进一步提升学校对外形象。二、具体实施(一)成立机构,加强领导1.成立学校禁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聂小波、左光辉副组长:陈虎泉、胡利郡、何吕奇小组成员:黄宗良、贺文、姜斌、姜亚球、王建军、王新科2.学校禁烟监督志愿者教师:肖洁学生:校团委会干部3.具体职责(1)学校禁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校园禁烟工作。(2)学校禁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负责全体师生禁烟的宣传、落实、监督和管理工作。(3)学校禁烟监督志愿者负责校园禁烟工作的监督、巡查和记录工作。(二)组织学习、营造氛围通过全体教职工大会、校内各级会议、班主任会议、升旗仪式,组织全校师生学习贯彻《通知》。张贴宣传海报、禁烟标识,公示监管电话、悬挂宣传横幅,组织学生开展禁烟教育活动,组织力量对学校各办公室进行收缴烟具活动,努力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三)加强宣传、自觉抵制通过黑板报、橱窗、电子屏幕、广播、校园网等多种形式进行禁烟宣传,对学生开展吸烟有害健康的宣传教育,提高学生的禁烟知识,使学生进一步认识烟草危害,培养学生自觉抵制吸烟的良好习惯,增强自我保健意识和能力,远离烟草。通过教育宣传,让更多的人知道学校禁烟,共同为学生创造优美舒适的学习环境。(四)家校互动、形成网络学校在净化校园环境的同时,将禁烟活动延伸到家庭社区,通过入校宣传、随成绩单寄达、家校联系短信等方式,向家长宣传《通知》及吸烟的危害,通报学校禁烟进程,号召家长以身作则、携手禁烟,共同为学生创造优美舒适的学习、生活环境,关注学生的健康成长。(五)明确责任、落实监督校长是禁烟工作第一责任人,教研室、处室负责人是本部门禁烟工作的直接责任人,负有对本部门教职工进行宣传和劝导禁烟的责任,全体教职工应主动执行禁烟制度,在校园内自觉禁烟。学校实行常态管理与随机抽查相结合的禁烟管理办法,禁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学校禁烟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教育并做好记录。三、奖惩措施(一)学生吸烟,由所在班级班主任严肃批评教育,政教处按《学生违纪处理办法》的规定从严从重处理,所在班级不得参评优秀班级。(二)在校园公开场合吸烟的教职工,由所在处室部门负责劝诫,情况严重者,在全校通报批评。(三)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班主任负责本班学生和教师的禁烟工作,各处室主任负责本部门教职工的禁烟工作。(四)积极开展禁烟工作的评先活动,对在禁烟工作中表现优异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湘潭县四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