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税法2018年开始实施排污费改为环保税2018-01-1316:17:00来源:人民日报今年1月1日起,我国首部“绿色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开始实施,对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固体废物和噪声四类污染物,过去由环保部门征收排污费,现在改为由税务部门征收环保税。这一改变将给企业和社会带来什么影响?环保税具体将怎样征收?征收的准备情况如何?记者对多个地区和企业进行了广泛调查。倒逼企业转型升级少排污少交税,企业节能减排动力大增地处鲁中的莱芜市莱城区,北部地带是钢铁、化工生产工业区,南部山区则是水泥生产集结地,既是环境治理的重点地区,也是环保税征收的重点地区。2017年12月底,环保税开征在即,莱芜市地税局莱城分局组织人员到这些重点企业摸底排查,了解企业节能减排情况。“2016年12月环保税法审议通过时,我们就开始琢磨着怎么加大节能减排力度,争取少缴税。”在连云水泥有限公司,生产部经理李勇指着一排水泥磨料机组介绍说,一年来公司投入技改资金2000万元,减少了一半排污点。同时,在现有18个排污点新上了收尘效果更好的18台大布袋除尘器,收尘效率由原来的98%提高到了99.9%。九羊集团公司是年产值达200亿元的钢铁企业,也是排放大户。“环保税开征是为倒逼企业转型升级,促进新旧动能转换,这与我们的发展思路是一致的。”公司董事长许英强说,公司淘汰落后产能100万吨,新增优特钢产能150万吨,同时,环保和节能设备加快上马,确保做到与原排污费相比,少排污少缴税。“环保税确立了多排多征、少排少征、不排不征和高危多征、低危少征的正向减排激励机制,有利于引导企业加大节能减排力度。”国家税务总局财产和行为税司司长蔡自力介绍,一方面,环保税针对同一危害程度的污染因子按照排放量征税,排放越多,征税越多;另一方面,环保税针对不同危害程度的污染因子设置差别化的污染当量值,实现对高危害污染因子多征税。以大气污染物为例,排放同样数量具有较高危害性的“甲醛”,所要缴纳的环保税是普通“烟尘”的24倍。这种政策处理,有利于引导企业改进工艺,减少污染物排放,特别是减少高危污染物的排放。根据环境保护税法第十三条的规定,纳税人排放应税大气污染物或者水污染物的浓度值低于排放标准30%的,减按75%征收环境保护税;低于排放标准50%的,减按50%征收环境保护税。这一征收机制,带来企业的发展思路转变,节能减排成为“有利可图”的事情。“我们从2016年开始进行超低排放改造,2017年7月4台机组的改造全部完成,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的排放进一步降低,每年可减少税费成本150万元左右。”华能烟台发电有限公司财务部主管勇雪梅说。随着环保税全面开征,一些排放大户在对经营成本表示担忧的同时,也对环保税灵活的减免税机制表示了认可。江西天行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财务科长邓胜利对记者说:“开征环保税将使企业短期面临一定的压力,但随着企业加大节能减排力度,调整企业产业结构,推进产品转型升级,就能够减少税收成本,最终实现企业和社会的共赢。”“从建立绿色税收体系的要求来看,我国长期以来缺少针对污染排放、损害生态环境行为的专门税种,这限制了税收对污染、损害环境行为的矫正力度,弱化了税收的生态环境保护作用。”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院长刘尚希认为,开征环境保护税,增加了政府保护环境的手段,有利于与其他保护生态环境的手段形成合力,发挥环境治理的协同效应,通过环境保护税立法过程,也增强了社会的环境保护意识,强化了企业治污减排的责任。因地制宜确定税额税收全部留给地方财政,调动地方治污积极性除了对于环保税征收机制的关注,企业和社会还非常关心环保税的具体征收税额。蔡自力向记者表示,按照制度平移原则和因地制宜的要求,环保税在具体税额确定上,采取了“国家定底线,地方可上浮”的动态调节机制。具体来说,税法以现行大气、水污染物排污费征收标准作为单位税额下限,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统筹考虑本地区环境承载能力、污染物排放现状和经济社会生态发展目标要求,“上浮适用税额”,以满足不同地区的环境治理实际需求。环保税法规定的税额下限为:大气污染物每污染当量1.2元,水污染物每污染当量1.4元;税额上限为不超过最低标准的10倍。各省份按照税法授权,出台了符合本地区实际的税额标准。以环境问题较为突出的京津冀地区为例,北京市按照10倍的上限确定了本地区适用税额,即大气、水污染物适用税额分别为每污染当量12元和14元;河北省则按照最低标准的8倍,确定了环京13县大部分水污染物的适用税额。值得一提的是,北京按环保税法规定上限执行的表决稿,获得全票通过。辽宁、吉林、江西、陕西等省份则执行了最低标准,即每污染当量分别为1.2元和1.4元。江西省财政厅厅长胡强表示,采用国家规定的最低值,主要是考虑到当前江西经济社会发展仍处于欠发达阶段,有助于推动企业创新发展、转型升级,未来可能根据本省环境质量指标以及环保税实际征收情况,按法律程序适当调整。还有一些省份采取了适中的税额,如江苏规定大气和水污染物征收税额分别是每污染当量4.8元和5.6元,四川分别为3.9元和2.8元。云南省规定,今年税额为大气污染物1.2元,水污染物1.4元;从2019年1月起,执行税额提高到大气污染物2.8元,水污染物3.5元。为促进各地保护和改善环境、增加环境保护投入,国务院决定,环境保护税全部作为地方收入。此前,排污费征收后实行中央和地方1∶9分成的收入划分原则。“环保税作为地方收入,能够调动地方积极性,让地方更有效地防控环境污染。”北京市地税局税收管理三处处长陆坤介绍,2016年,北京排污费收入为6.13亿元,但大气污染治理投入达165.6亿元、水资源保护投入达176.6亿元,远高于排污收费金额,从高确定税额标准,充分体现了“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有利于强化排污者责任。税收执法刚性增强企业偷逃税款将面临最高5倍罚款,甚至承担刑事责任从排污费到环保税,绝不是简单的名称变化,而是从制度设计到具体执行的全方位转变。“税比费具有更强的刚性。”华能大连电厂环保主管王刚的第一感觉就是:违法成本提高了。我国法律规定,如果认定企业偷税,税务机关将追缴企业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和滞纳金,并处相应税款50%以上5倍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还要被追究刑事责任。“特别是对于上市公司而言,一旦有关于税收方面的负面新闻,将严重影响公司股价,违反税法的成本更高。”王刚说。而此前,对企业排污费谎报瞒报、拒不缴纳等情况,《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仅规定了3倍以下的罚款、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等措施,在实际执行中威慑力明显不足。“‘费’和‘税’一字之差,反映出中央加快生态文明建设的决心和力度加大了。”山东省莱州市地税局局长孙书良表示,环保税法最大的意义在于以法律的形式确定了“污染者付费”的原则,税务部门依据法律条款严格执法,多排放多缴税成为企业生产刚性的制约因素。不仅如此,从“费”到“税”的转变,还有着巨大的制度意义。“收费与收税都是政府的一种财政行为,但有性质上的不同,对于具有税收性质的收费应当转变为税收,这有助于规范政府收入体系和优化财政收入结构。”蔡自力说。在税收征管方面,排污费改环保税后,征收部门由环保部门改为税务机关,由于环境监测具有相当的专业性,对于税务部门是一个巨大的挑战。“有时候计算一个污染物的数量,光计算公式一页A4纸都写不下。”逸盛大化石化有限公司安全环保处主任战军说。“环保税以污染物为征税对象,无法直接查账征税,与其他税种有着重大差异。”蔡自力表示,污染物排放具有瞬时性、隐蔽性、流动性的特点,征收环保税对污染物排放监测的专业技术要求较高,离不开环保部门的配合。为此,环保税法科学设定各方责任,确立了“税务征管、企业申报、环保监测、信息共享、协作共治”的全新征管机制。2017年7月,国家税务总局、环境保护部签署《环境保护税征管协作机制备忘录》,强化部门合作,明确职责分工。财政部、税务总局、环保部随后联合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全面做好环境保护税法实施准备工作,明确要求建立地方人民政府领导下的多部门协作机制。“环保税顺利开征只是迈出了第一步,下一步还要健全问题响应处理机制,及时分类分级研究处理基层落实难题和纳税人意见建议。”刘尚希建议,财税、环保部门要持续跟踪做好改革政策效应分析,特别是在环保税首个申报期和实施半年、一年等重要时间节点,分区域按照纳税人行业、规模、污染物排放类型、污染源划分标准、典型企业类型等,多维度精准分析减排效果,为国家环境治理决策提供支撑,为进一步完善环保税制度体系打牢基础。延伸阅读国外排污税的主要特点国家税务总局税收科学研究所研究员龚辉文介绍,我国今年开征的环境保护税,从性质上说,是对排污行为征收的排污税,又称污染税。综合分析国外征收情况,排污税主要有以下特点:从名称看,具体名称多样,税费难分,有的称税,有的称费,但明显具有税收的性质。从开征时间看,20世纪70年代有少数国家开始征收,但多数开征于20世纪90年代,而且开征的国家在不断增加,鉴于对气候变化的担忧,开征碳税的国家增加更为明显。从征收方式看,多数按污染物排放量实行从量定额征收,但也有按投入物的使用量计征。从税率看,各国差异较大,以二氧化硫税为例,黑山最低,为2欧元/每吨,意大利最高,为106欧元/吨,后者是前者的50多倍。从发展看,不少国家开征以后,都经过修改和完善。修改内容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调整税率,主要是上调税额;二是扩大征收范围。从收入使用看,专项用于环保的特征比较明显。原标题:“绿色税法”助力治污攻坚编辑:苏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