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宪法讲宪法”主题班会一、什么是宪法?宪法(constitution)是一个国家的根本大法,是特定社会政治经济和思想文化条件综合作用的产物,集中反映各种政治力量的实际对比关系,确认革命胜利成果和现实的民主政治,规定国家的根本任务和根本制度,即社会制度、国家制度的原则和国家政权的组织以及公民的基本权利义务等内容。国家内部政治力量的对比关系的变化对宪法的发展变化起着直接作用,国际关系也对宪法发展趋势有所影响。二、宪法日产生背景12月4日,是中国的“宪法日”。之所以确定这一天为“宪法日”,是因为中国现行的宪法,在1982年12月4日正式实施。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不可或缺的,将宪法实施日定为“宪法日”,意义十分重大。正式确立2014年11月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经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设立国家宪法日的决定,设立每年12月4日为国家宪法日。历届主题2014年: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中国。三、宪法日产生背景学界关于设立“宪法日”的提议,最早可追溯至1982年12月4日。那一天,正是现行宪法颁布之日。19年后的2001年12月4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将这一天确定为首个全国“法制宣传日”,旨在“进一步提高全民的法律素质和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13年来,“四五普法”已推进到了“六五普法”,“法制宣传日”每年都得到了坚持。四、宪法日产生背景从“法制宣传日”到“宪法日”的升级,并不是后者取代前者,而是在“法制宣传日”的基础上,突出宪法的权威,以利于在整个社会营造出尊宪、守宪和护宪的氛围。依法治国首先是依宪治国,依法执政首先是依宪行政。宪法不仅是“众法之法”,也是“根本大法”。宪法拥有最高法律效力和不容置疑的权威与尊严,如果宪法不被信仰,法治必然是无源之水。五、宪法日产生背景新中国成立68年来,在曾起“准宪法”作用的《共同纲领》之外,我们已有了“54宪法”“75宪法”“78宪法”与“82宪法”这4个文本。今天我们回望过去,“82宪法”颁布以来这32年的发展历程,已为“宪法日”的设立提供了足够的理由。一方面,政治、经济、社会的飞速发展需要宪法权威来捍卫;另一方面,尊崇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需要更多宪法文化和宪法理念的支撑。六、教育部:鼓励将宪法知识纳入中考测试范围教育部下发通知,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加强宪法教育体系建设,形成宪法教育的长效机制。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将宪法知识纳入中考的测试范围。教育部表示,要将中小学课程已包含的宪法知识内容进一步整合,与法治知识课程设置相结合,研究制定开展宪法教育的基本要求,形成科学的教学安排和常态化的教育机制,探索建立宪法教育效果的考核与评估机制。同时,要组织专家编写、审定中小学宪法教育读本,利用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等资源开展网上宪法教育活动。此外,教育部还要求,在12月4日国家宪法日当天,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应开展宪法晨读、特别升国旗仪式等活动,校长要主持一次教职工宪法学习活动或者为学生讲授一次宪法教育课。七、其它国家宪法日丹麦的宪法日:是6月5日,宪法日是丹麦法定节日,纪念1849年通过的第一部丹麦宪法。美国的宪法日:是在每年的9月17日。这是美国宪法正式签署的纪念日。挪威宪法日:挪威宪法日又名五月十七日节,这一天也是挪威的国庆日,为每年一度的官方假期。泰国宪法日:12月10日是泰国宪法纪念日。波兰宪法日:5月3日是波兰通过国内第一部宪法的纪念日,也是波兰宪法日。俄罗斯宪法日:12月12日是俄罗斯的宪法日。八、2017年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主题2017年“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主题是“增强宪法意识,培育法制信仰”。该系列宣传活动从11月下旬开始,到12月中旬结束。中宣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发布了《关于开展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的通知》。设立“国家宪法日”的意义把十二月四日定为国家宪法日,建立宪法宣誓制度.在全社会普遍开展宪法教育,弘扬宪法精神.具有重要意义:1、设立“国家宪法日”,是一个重要的仪式,传递的是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理念.2、设立国家宪法日,不仅是增加一个纪念日,更要使这一天成为全民的宪法“教育日、普及日、深化日”,形成举国上下尊重宪法、宪法至上、用宪法维护人民权益的社会氛围.3、设立国家宪法日,也是让宪法思维内化于所有国家公职人员心中权力属于人民,权力服从宪法公职人员只有为人民服务的义务,没有凌驾于人民之上的特权.4、设立国家宪法日,有利于建立宪法监督制度,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和纠正.九、宣誓词我们是新时代的学生,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我们肩负着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使命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我面对庄严的国旗宣誓:我决心忠于宪法和法律,认真学习法律知识,增强法律观念,依法行使权利,忠实履行义务,坚守社会正义,维护法律尊严,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做一名学法、用法、守法、护法的社会主义接班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