灾害地理学:研究地理环境中各类自然灾害的发生、发展和分布的地理规律,及其对地理环境影响和防治对策的地理学分支学科。是应用地理学与自然灾害学之间的交叉学科.从地理学角度看,自然灾害具有以下特性:1.间分布上的差异性、联系性和广域性。2.相互联系的群发性。研究重点:①分析各类自然灾害区域分异规律、形成机制和本质联系、发生发展趋势,进行定量分析评定;②各种防御措施的效果分析,进行经济核算,提出最佳防御决策;③区域开发、国土整治中的灾害地理预测与评价研究。一、灾害的定义灾害是指给人类生存和社会经济发展带来破坏和危害的现象和过程。自然灾害指主要由自然作用或人类活动诱发和叠加的自然作用所引起的人员伤亡和财产的巨大损失,使社会功能严重破坏的事件。1.灾害是某种不可控制或未予控制的破坏性因素引起而突然或在短时间内发生的,造成大量人员伤亡和物质财富毁坏或损失的现象。2.灾害指一种或数种具有破坏性的自然力,通过非定常方式释放,从而在较大范围内严重破坏人类正常经济、社会生活的一种自然现象。3.凡是给人类社会以破坏影响的事件即为灾害。4.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发表1966年以来的灾害统计,将地震、火山、海啸、暴风、洪水等异常现象作为灾害,没有考虑灾害后果。灾害——在人类社会所处的天地环境系统内的所有自然现象(地震、风、雨、火山等)中能给人类社会环境造成破坏影响的自然现象称为灾害现象,灾害现象造成的影响为受害对象,二者合起来为灾害。杨达源等:自然灾害的本质应从两个方面认识,一个是自然属性,即灾害是自然界部分物质一特殊方式进行的自然运动,主要指自然物质的急剧运动,可将其称为“事件”,是在长期的能量物质积累后骤发的能量物质的转换释放。另一个是社会属性,即所说的事件对它所及范围内生存和活动的人员、生物和已存在的资产产生一定的损害,此时称为“灾害”。关于自然灾害定义的理解:自然灾害定义中应有主体和客体自然灾害既是正常的,又是非正常的人为灾害往往是随机的,自然灾害往往有一定的规律性,这种规律性往往和某种自然因素的规律性有关灾害的概念是在不断变化的自然灾害包括两个部分:灾源-----孕灾环境和致灾因子承载体-----人类社会自然灾害的自然属性:1.致灾因素的自然属性(必然性和潜在性,突变性和渐变性,随机性和不规则的周期性,链发性和群发性,联系性和系统性)2.承灾体的自然属性(自然灾害的严重程度取决于灾害现象的强度和频次及承灾体的脆弱性。承灾体的脆弱性系统包括其所处的自然环境和社会经济条件)承灾体的自然环境条件主要包括:受灾地区环境的稳定性和安全性受灾地区的地理地貌差异性:如山区与平原灾害的差异受灾地区的物理化学条件的差异性:气温、湿度、岩土水的化学成分、日照量等二)自然灾害的社会属性1.致灾因素的社会属性1)防灾工程和环境治理对自然灾害的抑制或削弱2)人为破坏及不科学的社会经济活动对自然灾害活动的激发和促进作用2.承灾体的社会属性1)一般情况下,承灾体的种类越多,密度越大,价值越高,对自然灾害的抗御能力越差,被灾害损害后的可恢复性越差。2)自然灾害损失的大小与减灾投入及社会减灾功能的完善程度密切相关。三、自然灾害的历史演变1种类增加,频率加快2危害范围扩大3破坏效应增强,绝对经济损失不断增长,相对经济损失趋向减少4受灾人口增多,但伤亡数量呈减少趋势自然灾害链:一种自然灾害发生之后,常诱发出一连串的其它自然灾害事件。前者是后者的主要诱发因素,后者是前者的延续。地震:可能诱发山崩、滑坡——洪灾、海啸等。飓风、台风:可能诱发暴风浪、瘟疫、土地盐渍化、洪灾及衍生的水土流失和崩塌滑坡等。火山:可能诱发火灾、毒气侵害、热浪、大气振动波、大气污染、火山尘罩与全球变化、地温与气候异常等。暴雨:可能诱发洪水、滑坡、泥石流等。五、影响自然灾害发生的因素1.发生基础(直接因素)指自然灾害发生所必须具备的能量物质积累的条件和能量物质发生转换的条件。如地质地貌条件即为滑坡发生的自然基础。注:由于自然界按平衡规律而作不断的调整,自然灾害的发生基础也在不断变化。2.启动机制(诱发因素)自然事件:暴雨、风暴、洪流、地震、火山、崩塌等人类活动:不合理的土地开发和工程建筑、过量开采地下水、人工爆破、矿山工程、修建大型水库等。注:同一诱发因素可能诱发多起自然灾害事件;同一自然灾害事件可能由多种不同诱发因素诱发,此时的诱发因素有直接诱发因素和间接诱发因素、主导诱发因素和辅助诱发因素之分。3.成灾机制除了灾害本身直接造成的损害外,还存在引起灾害发生变化乃至产生新的更严重灾害的因素,称之为扩大因素。1另一种灾害现象参与的扩大因素2自然灾害链中的灾害连锁扩大因素3人类活动引起环境变化产生灾害或加剧灾害的程度和范围4环境的扩大因素注:成灾机制包括致灾物质运动所具有的速度、动能和冲击力,以及受灾对象的承受能力自然灾害的等级致灾因素的等级——灾害规模,如地震震级承灾体的等级——灾害程度,如地震烈度自然灾害的等级划分是必要的,但目前国际国内的等级划分既不统一,又缺乏定量标准一、灾害地理学的概念灾害地理学是运用地理学的理论、观点和方法,来综合研究自然灾害的新兴学科,它主要研究地表自然灾害的地理规律,也就是关于自然灾害的区域与时间分布规律、灾害形成的机制与灾害防治的战略研究,为人类防治自然灾害提供可资借鉴的理论依据.二、灾害地理学的研究对象1、对象描述灾害地理学的研究对象就是全球地表自然灾害的结构,即包括灾害生态系统与区域自然灾害结构两个方面,前者由部门灾害地理学研究,后者由区域灾害地理学研究。2、灾害生态系统将包括人类在内的生命系统、环境系统和灾害系统在特定空间区域的组合,称之为灾害生态系统。生命系统和环境系统在特定区域空间的组合称为生态系统;灾害系统就是灾害链系统;1、研究内容1)各要素灾害的系统结构:例如:地质灾害的特点、危害、分布规律、预报水平、预防措施等;2)区域灾害的结构例如各大洲(大洋)和主要国家的自然灾害的区域结构分析特别对我国自然灾害作重点讨论与研究。1、研究任务1)认识各要素灾害的特征及形成机制、发展规律;2)分析区域灾害的特征、灾害链及治理措施;3)研究灾害地理区域的划分(灾害区划4)灾害防治的区域规划研究与灾害危险评价;5)分析化灾为利的区域地理途径。四、灾害地理学的研究目的1)培养教育者对自然灾害的地理思维能力2)学会收集灾害信息、治理灾害资料、掌握研究灾害的方法3)学会灾中自救、互救,减少伤亡和损失4)初步掌握灾害研究的野外考察方法一、灾害地理学的特征1、综合性不仅从部门灾害学的角度来研究灾害,而且综合各种灾害特点,进行它们的内在功能联系研究;研究理论具有多样性、研究的方法具有综合性、预报手段的综合性、同时综合性的防治措施等。2、区域性着重研究各种不同等级尺度区域的灾害;在特定区域内对灾害进行综合研究。3、战略性灾害未来的发展趋势和防治措施的对策研究;表现为间接性和宏观性;是地震学、台风学等的基础上进行的高层次研究。4、应用性对具体区域而言,战略性则具有实用性;具体指导防治灾害实践活动的学科。5、大众性作为一个合格公民要有防灾意识;要了解某些灾害的分布规律及其所在区域内的灾害特征;爱护灾情监测设施;参与观测、记录异常现象;有义务协助专业部门证实灾兆。二、灾害地理学研究的理论基础1、地域分异规律地域分异规律是灾害地理学所依据的理论基础;自然灾害的地域分异规律也包括五种等级不同的分异规律;全球尺度、陆洋尺度、区域尺度、地方性尺度、局地尺度分异规律。2、系统结构理论各要素灾害间的内在功能联系性;灾害治理的系统整体方法;3、横向交叉观点即互补相连的两个区域间灾害的互相影响与联系;这种联系是通过水文、大气过程等完成,称之为“遥相关”;互相交叉的主要运动形式有:1)大气环流——通过大气环流运动把灾害从一个地方移到另一个地方。厄尔尼诺现象;“拉尼娜”现象;时间后延遥相关:沙漠随气流漂移;人为灾害的跨国运动;2)水体运动——通过水体流动把灾害从一方转移到另一方并形成破坏现象。3)生物体移动——主要包括生物体自身移动;人为无意传播;人为有意传播;一、灾害地理学的研究方法1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的方法2人类生存环境危险的评价方法3地理区划、制图与区域对比法4与实际相结合的方法5建立和参与各种协作体系6利用现代化手段二、灾害地理学的学科体系1、综合灾害地理学(灾害地理学理论)2、部门灾害地理学(地质、地貌、气象、水文、土壤、生物、人为灾害地理学)3、区域灾害地理学(中国灾害地理学、世界灾害地理学、城市灾害地理学)生物圈是地球表层生命物质(包括人、动物、植物和微生物)组成的一个封闭圈层,地球所特有的圈层。3、地球活动的能量来源(1)地球内部由增生作用和放射性元素衰变所留下的原始能量,地球内部的热提供了地震和火山的能量(2)地球外部太阳的能量导致了台风(飓风)灾害的产生(3)其他:重力能量、来自太空的小行星撞击、月球引力泥石流、滑坡、潮汐等自然灾害的分类频繁,主要介绍几种:按灾源属性和灾害所在地可分为:地质灾害:地震、火山喷发气象、气候灾害:台风、寒潮、冰雹地貌灾害:泥石流、滑坡水文灾害:洪水、暴雨生物灾害:病虫害、鼠害其它灾害:如以天文原因为主形成的天文灾害按聚落性质可分为:1城市灾害2农村灾害季节性和周期性灾害:寒潮、大风、厄尔尼诺持续性灾害:土地荒漠化、水土流失、地面沉降等1.按灾害成因分类1地质灾害:包括地震、火山、地热等2地貌灾害:包括崩塌、滑坡、泥石流、地裂、地陷、喷沙冒水、水土流失与沙漠化、土壤贫瘠化等3气象—水文灾害:寒冻、高温、冰雹、干旱、雨涝、洪水、海啸、风灾、沙尘暴、酸雨、水质和大气污染、温室效应等4生物灾害:如恶性传染病、病虫害、天然森林火灾、生态环境突变等5天文灾害:指引力变化、太阳辐射能源变化、臭氧层破坏、地球自转速度变化等形成的灾害2.按成灾物质位移的速度差别和位移方式的不同分类骤发性自然灾害1岩体物质急剧运动:地震、火山、塌陷、地裂、崩塌、滑坡、泥石流2水体物质急剧运动:暴雨、洪水、海啸、酸雨、污染流、涡流、风暴浪流3气体物质急剧运动:寒冻、高温、飓风、台风、龙卷风、沙尘暴、气体污染4长期自然灾害:干旱、土地沙化、沙漠化、水土流失、海侵、大气污染、瘟疫山地灾害地貌——山区坡地上的碎屑物质或松散块体,在重力和流水的动力塑造作用下对地表产生侵蚀、搬运、堆积而形成的各种地貌现象。它既有渐变性(缓变性)的,也有突变性(速变性)的。山地灾害地貌主要有四大类1重力作用——突变过程——崩塌和滑坡2重力作用——渐变过程——土屑蠕动和土溜3重力和流水共同作用——沟谷灾变过程——泥石流和溃决性洪流4流水作用——坡面灾变过程——水土流失和地面“砂石化”3.按灾害范围分类1全球性灾害:如干旱2区域性灾害:如地震、瘟疫3局部性灾害:如火山、火灾4.按灾害现象分类1直接灾害;如地震2次生灾害:如地震引发的洪水、泥石流3伴生灾害:如旱—蝗、涝—疫4并发灾害:如雨—涝、风—沙、洪水—泥石流5.按灾害过程1爆发型灾害2过渡型灾害3迁延型灾害第四节自然灾害的成因1、能量释放能量积累是成灾的潜在原因,但成灾的直接原因还是能量的释放与转化,如地震、火山喷发均属此类。2、协调被破坏协调是自然界普遍存在的状态,这种协调关系一旦被破坏并且达到一定强度就可能会导致灾害发生,又如人类的生产和生活方式的失误和抗御自然力的能力不足,人类向自然索取越来越多,使人类与生存环境之间的协调关系被破坏,酿成了泥石流、沙漠化等灾害。3、分布不均在自然界普遍存在的不均匀现象----密度、能量、气温、压力等分布不均,造成物质沿梯度方向的运动,不均匀程度越强,物质运动的突发性就越显著,亦就容易导致灾害发生。不均性是相互消长的,原有的不均性消失了,新的不均、不平衡又可能产生,因而灾害也永远不会完结。地质灾害——由地球内营力引起的地壳变形、位移及地表物质运动所产生的有害过程和现象。1固体活动灾害:地震、构造断裂、地裂缝、地陷2液体活动灾害:火山、熔岩流3气体活动灾害:氡气和火山活动产生的有毒气体一、地震灾害的基本特征人员伤亡严重时空分布广泛爆发的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