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停车库管理标准作业规程1.0目的确保停车场内的车辆及设施、人员安全,保证车场车辆停放整齐有序。2.0适用范围适用于荣盛物业一级小区地下停车库的车辆管理.3.0职责3.1安防部主管负责监督、检查车辆的出入、车辆停放、各种表格的填写等管理工作。3.2安防部值班班长负责车辆停放管理的指导、检查工作。3.3项目管理处收费员负责车位使用费收缴工作。3.4当值安防员负责停车场的管理工作。4.0方法和过程控制4.1车辆进库4.1.1当有车辆要驶进车库时,车库安防员应做好行车指挥,车主划卡驶入。4.2车辆进库停放4.2.1停车库只对辖区内的住户开放。4.2.2车辆进入车库,车库内安防员进行正确指挥和引导车辆,使车辆能安全的停放在车位上,提醒车主带走车上的贵重物品。4.2.3检查车辆是否有损坏或其它不正常情况,如有不正常情况应立即当面向车主提出,并在《停车场车辆停放登记表》上作详尽记录。4.3停车场巡逻4.3.1车库当值安防员每30分钟至少详细检查车辆的车况1次,填写检查记录表,如发现问题要及时通知安防主管。核对车辆牌号与车位号是否对应,检查车辆有无损坏或缺少部件;发现问题及时向司机说明,并在登记表上登记。4.3.2车辆按标志驶入或按安防员指引的路线入库,按先后秩序到指定的位置上停放,车辆必须停放在停车线以内,车辆不能压线或超线停放。4.3.3司机离开时,安防员应提醒车主关好车门、车窗。4.3.4司机如在停车场内修理车辆、加油、清洗,安防员应及时劝阻。4.3.5发现无关人员或可疑人员到车场要及时劝其离开,若有紧急情况立即上报安防主管。4.3.3协助清洁工维护好车场卫生。4.4车辆离场4.4.1当车辆要驶出车场时,车场安防员应做好出车手势,车主刷卡驶出。4.4.2若检查中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拦截车辆,并及时通知值班班长或主管前来协助处理。4.4.3车辆离场后,及时在《车辆停放登记表》上登记。5.0注意事项5.1车场安防员如有特殊情况需要离岗时,需要向当班班长请示,由当班班长来安排相关人员替岗,或者将离岗的信息传递给监控中心,由监控中心将摄像探头调整到车辆出入口的重点区域进行监控。6.0记录登记管理出入车辆一律登记,保证记录的及时性和准确性、完整性。7.0记录保存各项质量记录由管理处安防部集中归档保存,保存期限为1年8.0记录8.1《业主车辆台帐》。8.2《停车场车辆情况登记表》。9.0相关支持文件《BI手册》地下停车库车辆情况登记表管理区域:编号:检查日期车型车牌检查时间停车位车身车窗前灯后灯标志胎铃刮雨器倒车镜检查人异常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