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照镇卫生院卫生院行政管理制度及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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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光照镇卫生院卫生院行政管理制度及办法为规范和我院管理,推进卫生院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以下行政管理制度及办法。工作制度一、卫生院实行院长负责制,副院长分管的工作向院长负责。科、室实行科长、主任负责制。科长、主任工作向院长或分管院长负责,各科、室必须认真、高效的按时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工作任务并及时汇报本科、室工作开展的进度情况。各科、室工作人员在科长、主任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应积极接受并认真、高效、按时完成本科(室)负责人分配的工作任务。二、全院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单位作息时间。不迟到、不早退,有事要逐级请假,以科、室为单位,对每个干部职工的工作时间、工作态度、工作质量、工作效率及工作效果进行定量和定性考核,作为年终工作考评的依据。三、全院工作人员要自觉加强政治学习。不断提高政治素质和政策水平。做到上、下级之间,科、室之间,同志之间相互尊重、信任、支持、团结协作,要树立全院一盘棋的思想,一切从大局出发,不做不利于团结的事,不说不利于团结的话,人人争做“四有”(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职工。四、刻苦钻研业务,提高工作能力。认真学习本职业务和其他相关的知识,努力提高办事能力和办事效率。上班时间要坚守岗位,文明办公,文明行医,积极完成本职工作,不干与工作无关的事。对来单位就医的同志要态度和蔼,实行首诊负责制,及时进行检查诊治,不能推诿和拒诊。五、模范遵守《职业道德规范》,树立崇高的职业道德。全院干部、职工应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不以权谋私,不损害集体的利益,不收受贿赂,保持廉洁奉公的作风。坚持原则,自觉接受监督。六、坚持会议、学习制度。一般工作事项由各科、室和分管院长研究处理,重大行政工作事项必须向院长报告。由院务会或院长办公会集体讨论决定,院务会讨论研究的内容由办公室负责记录、整理、并监督办理会议决定。对会议研究决定的内容,未公开时任何人不得私自泄露。每次职工学习时,全体干部、职工除有特殊事情请假外,必须按时参加学习。七、加强信息反馈。采取求实态度,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准确汇集工作信息。要认真宣传、贯彻党的各项政策、法律、法规。干部职工办事应有始有终,院长或科、室负责人交办的工作或参加会议,必须及时汇报执行情况。八、积极参加本单位开展的卫生活动、文明建设,树立集体主义观念,爱护集体荣耀,反对自由主义和“六害行为”,争做文明职工,创“五好”家庭,努力为文明建设作贡献。职工守则卫生院全体干部职工,必须努力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学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努力提高思想政治水平和业务技术水平。模范地遵守国家的法律、法令,积极做好各项工作,全心全意为人民健康服务。一、认真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本院的各项规章制度。二、热爱本职工作,努力学习,刻苦钻研业务技术,成为本专业的内行。三、遵守劳动纪律,不迟到、不早退、不擅离职守,服从组织分配,对工作兢兢业业,认真负责,一丝不苟,讲求奉献。四、热爱集体、团结同志、同心协力做好工作,树立整体形象,自觉维护集体荣誉,为院争光。五、严守党和国家的机密,不该说的话不说,不该问的事不问,不泄密,不失密,认真保存分管工作的文件和资料,及时整理,按规定归档,确保安全。六、坚持民主集中制,坚持实事求是,正确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反对极端个人主义和自由主义。七、工作踏实,作风正派,艰苦朴素,廉洁奉公,不贪污盗窃,不索礼受贿,不营私舞弊,敢于同不良现象和一切违法乱纪行为作斗争。八、爱护国家财产和单位资产,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九、接诊病人和洽谈工作时要热情周到,谦虚谨慎,文明服务,礼貌待人。会议制度一、院长办公会议制度:院长办公会议由院长临时召集,研究讨论重大事项。二、院务会议制度:院务会每月一次,原则上每月初召开,主要研究决定卫生院较为重要的事宜。由院长主持(院长因事可委托副院长主持),办公室负责通知人员并作好会议记录。三、院职工工作总结会议制度:每季度一次,原则上每季末或下季初召开,主要是卫生院领导同志向职工总结报告当季度工作,谈下季度的工作设想,由院领导主持,办公室负责通知人员并作好会议记录。各科室每月进行一次总结,由科(室)负责人主持,分管院领导参加。各科(室)季末或年底前要向办公室交季度或全年书面工作总结。学习制度卫生院工作人员要不断提高自身政治思想、政策理论和业务知识水平,每个同志必须坚持不懈地加强党的基本路线、时事政策、法律法规、医疗卫生业务及卫生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一、坚持每周集体学习一次。二、学习由办公室主持,负责通知人员,准备学习材料,宣读文件资料,作好学习记录。三、学习要坚持多样性,加强针对性,注重理论联系实际。对重要问题及焦点问题,坚持专题讨论,或请专人作中心发言。四、坚持学习考勤制度。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学习,事前须向院领导请假,院领导因事在外,应向主持学习的同志请假。学习前点名,无故缺席,按旷工处理,年终考核评定为不称职。精神文明建设制度为了切实加强卫生院的精神文明建设,形成良好的院风,进一步树立卫生院的崭新形象,特制定本制度。一、坚持学习法律、法规、政策理论及医疗卫生业务知识,不断提高适应新形势的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二、自觉遵守廉洁行医的有关规定,做清正廉洁的好干部、好职工、好医生。三、做到礼貌待人,公道办事;认真负责对待工作,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四、尊重领导,团结同志;严以律已,宽以待人;不利于团结的话不说,不利于团结的事不做;增进理解,互相支持;多交流思想,不扯筋闹架,做到言行文明。五、积极参加单位及上级部门组织的各种集体活动,正确处理个人与集体的关系。六、关心他人,多做好事,坚持助人为乐。坚持年度评选先进科室、个人,评选文明职工、文明家庭、文明科室工作,鼓励先进,弘扬正气。七、遵守保密纪律,坚持内外有别原则。八、自觉遵守院内各项管理及规章制度,形成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主动积极又认真负责的工作运行机制。文书管理制度一、文书工作的日常管理(包括文件、资料、印章管理)由办公室负责。二、坚持文书保密制度,每个同志要自觉按保密十不准和文书管理有关规定严格要求自己。三、搞好文书管理工作是办公室的基本责任,办公室的同志要严格要求自己,积极、认真履行职责,院内其他的同志要主动配合,热情支持办公室搞好文书管理工作。四、实行文件登记、借阅制度。凡上级发给卫生院的文件,一律先交办公室登记处理,院领导批示需办理的文件,办公室要及时送达,经办人在办公室办理借阅手续,办理完毕即退还办公室。凡是送卫生院的文件、简报、资料,除少数因工作需要外,原则上统一放院办公室文件夹,以方便大家阅览。五、实行统一审稿、签批制度。凡是卫生院的报表、材料,原则上由办公室统一拟稿,办公室从格式、文字、政策法规、综合考虑是否印发等方面进行审核后送院领导审批签发。六、严格文书档案管理制度。凡拟定的文件原稿,付印后连同三份油印(复印)件一并交办公室存档。档案管理、安全保密制度一、院办公室在院长领导下,负责布置、检查、督促安全、保密和档案管理工作。二、认真学习《保密法》和《档案法》,加强责任心,切实做好安全、保密和档案管理工作。三、各科、室的文件、印鉴、材料、报表、帐册、单据及各类文稿资料,要按规定妥为保管,不得随摆乱放。四、凡工作中形成的各种文件、材料、报表等,未经领导同意,不得外借。五、参加上级机关会议带回的文件、材料等,应及时交办公室收发登记,按收文处理,个人不得私自保存。七、院内的各种文件、资料、报表等。要按档案管理要求,按规定时间及时整理并归档。文书资料立卷归档管理办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的规定,特制定卫生院立卷归档管理办法。一、文书资料的归档鉴定:乡镇卫生院重点要做好文件资料平时收集。文件资料是否归档必须进行鉴定,有保管价值的,有查考意义的,能反映本单位工作和历史面貌的文件资料留下归档。不归档的文件资料直接送纸厂化浆处理,不得随意卖收破烂的。二、文书资料的归档范围本院各项工作形成的记录资料、表、册;属本单位必须执行的文件资料;上级领导来卫生院检查工作,所作的重要指示,有保存价值的讲话材料;涉及本单位的重要请示、批复。不应归档范围:外单位的,仅供参考,未生效的,只作了解的文件资料。不须贯彻执行的一般性文件资料,重份文件,一次性临时文件。三、保管期限的划分:卫生院档案一律按年度——保管期限分类,按时间先后顺序排列立卷归挡。1、永久:对本卫生院有长远利用价值的文件资料。如:本卫生院干部职工花名册,党内、行政职务任免,专业技术聘任,奖惩、复职、转正;修建设计图,工程施工合同,竣工资料,大中型设备说明书及保修卡;房屋转让、出售,解决房屋地界纠纷、证契;人员调出调进通知、聘(录)、辞退审批资料,职工奖惩决定;财物移交表册,机构成立、注册、撤并、启用印章等文件资料。2、长期:对本卫生院有较长时间查考利用价值的文件资料。如:本卫生院会议、学习记录,规章制度,计划、总结,责任书,业务管理,请示报告,典型材料,工作信息。上级机关下发的法规性的重要文件。3、短期:在较短时间内对本卫生院有利用价值的文件资料。如:上级机关下发的有关党内、行政、群团思想建设,业务管理,会议文件与本院有关资料;本卫生院形成的有较短时间利用价值的文件资料等。四、档案的建立、管理和利用:卫生院应建立最基本的文书档案、基建档案、设备档案、财会档案,以及科技、病历档案,档案必须由专(兼)职办公室工作人员管理。财会档案由财会人员负责立卷归档和管理,病历档案按专业规定建档和管理使用。次年的6月底前必须完成上年的档案立卷归档工作。本单位借阅档案应登记,外单位借阅档案必须经院领导批准。印章保管制度一、行政公章、会计名章、财务专用章,都要妥善保管。二、各种印章必须按规定要求和范围使用,遵循谁使用,谁负责,谁经手,谁监督的原则,严禁相互代替混用和加盖空白印章,防止各类事故发生。三、各类公章,应指定专人保管,会计、出纳名章,严禁托人代管、代盖。管理印章人员休假或因公出差,由分管领导临时指定人员代管;如因工作变动,管理人员必须如数移交全部印章。四、印章未经领导批准,不得擅自随身携带,严禁外借和乱放乱扔,用后应入屉入柜锁好,加强管理责任心,防止遗失和被盗。如发生遗失或其他事故,必须立即向院领导报告,并视其情节轻重追究管理人员的责任。五、如因机构名称发生变化,所属印章作废时,应将其交回办公室统一处理。评选先进办法为树立正气,大力表彰工作中的好人好事,充分调动全体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努力搞好各项工作,制定评选先进办法。一、范围对象:全院在职干部、职工,当年在本院实际工作十个月以上的人员。二、具备下列条件者均可参与评选:拥护共产党领导,坚持邓小平理论,努力学习和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改革意识强,能认真贯彻执行各项方针政策,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职业道德修养,努力改造世界观。纪律上严:处处严格要求自己,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党纪国法,顾全大局,维护集体利益,没有发生过违纪行为。作风上硬:为上正直、诚实、廉洁自律,处事公正严谨,奉公守法,坚持原则,自觉抵制不良倾向和一切歪风邪气,敢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虚心接受意见,善于团结同志,承担责任。工作上实:工作兢兢业业,踏实肯干,能吃苦耐劳,创新意识强,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服从组织安排,听从领导调派,不计较个人得失,不谋私利;刻苦钻研本职业务,具有独立办事和处理问题的能力;努力挖掘潜力,改进工作方法,研究工作问题,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开拓性地完成领导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三、附加条件:全年迟到累计在十次以上;事假累计在八天以上;打架斗殴、喝酒闹事;违规违纪;因工作失职给国家财产和单位造成经济损失;不服从工作调动,年度考核不合格的职工等,取消本年度评选先进资格。四、本暂行办法适用于本院范围内的评选先进。评选县、市、省级先进,按县、市、省提出的条件执行。考勤制度一、考勤。干部职工按出勤签到、病事假、公休假及其他假期的假条为考勤依据。二、考核内容。上、下班,值班时间、病事假、出差、集体学习和开会等。三、考勤办法。由院办公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