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体兴趣小组活动管理办法为进一步丰富干部职工业余文化生活,促进干部职工身心健康,营造健康活泼、团队协作的工作氛围,根据工会统一安排,特成立合唱、游泳、摄影、篮球、乒乓球、羽毛球、八十分等7个文体活动兴趣小组。现制定本办法,进一步规范兴趣小组活动的组织与管理。一、活动管理办法(一)各兴趣小组要指定召集人负责小组的组织协调工作,进一步制定活动章程报工会备案,所有成员要自觉遵守本小组的章程,服从大局,积极参加和支持本小组活动。各小组组委会成员原则上不跨组兼任职务。(二)各兴趣小组要结合实际,围绕年度工作和有关活动安排,研究制定年度活动计划,开展丰富多彩的小组活动。同时,配合好统一组织的有关活动。(三)各兴趣小组成员相对固定,调整人员一般每年一次。每位干部职工最多选择参加2个兴趣小组。各小组在年初对成员进行确认。无特殊情况又未请假多次不参加集体活动的,各小组可要求其退出。(四)各兴趣小组要合理安排好活动时间。主要活动时间以节假日及休息时间为主,在确保正常业务工作开展的前提下,可自行选择开展1-2次集中学习、授课和训练活动。但在工作时间不得借活动之名提前下班或外出办个人私事。(五)各小组要健全内部组织,加强内部沟通。活动期间注意安全,单位不负责兴趣小组外出活动期间个人安全责任。二、经费使用管理办法(一)兴趣小组经费申报和使用由工会归口管理。(二)兴趣小组年度活动经费由工会根据各兴趣小组申报情况确定。兴趣小组活动经费用途包括购买活动用具、邀请人员讲课和辅导费用、户外小组出行费用、组织比赛费用等。(三)各兴趣小组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根据实际需求按季度填写经费使用申请表,工会根据申报统一办理。与本小组正常活动无关联的相关费用,一律不予报销。(四)未经申报,任何会员自行租赁场地和购买活动用具所产生的费用由购买人自行承担,不在兴趣小组经费管理范围内列支。各兴趣小组不得超支使用活动经费,若有超支,超支部分由兴趣小组成员自行承担。单位统一组织的各项比赛、活动所产生的费用,不在兴趣小组经费范围内列支。(五)各兴趣小组应制定活动用具的台帐登记制度,指定专人对其进行领用管理;各兴趣小组定期公布一次经费使用情况,由全体成员对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