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代理词

整理文档很辛苦,赏杯茶钱您下走!

免费阅读已结束,点击下载阅读编辑剩下 ...

阅读已结束,您可以下载文档离线阅读编辑

资源描述

代理词尊敬的审判员:xxx律师事务所接受原告xxx委托后,指派我作为其委托代理人参与本案诉讼。现根据本案的相关事实与法律发表如下代理意见:一、原被告之间存在借贷的合意以及原告已经履行了出借资金的事实。本案中,原被告之间存在合法的借贷关系,有《参股合作协议》和银行股流水明细可以证实,合法有效的借贷关系,依法受法律保护。二、被告对于还款期限做出了明确的承诺,承诺借款10万元,五年还本付息共16万元。现在还款期限已经届满,被告却未按照约定还钱,此款经原告多次催要无果,方才形成诉讼。为此,原告认为,被告拒绝归还借款的行为,已经构成违约,不仅有违诚实信用原则,而且也伤害了彼此之间的友谊,更侵犯了原告的合法权益。三、被告的答辩显然与客观事实不符。1、从实质上看,原告与被告之间名为投资合作,实为借款合同关系。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的规定,“个人合伙是指两人以上公民,按照协议提供各自资金、实物、技术等,合伙经营、共同劳动。合伙人应对出资数额、盈余分配、债务承担、入伙、退伙、合伙终止等事项订立书面协议。”本案中,原、被告签订的《参股合作协议》约定,被告全权负责公司的管理与经营,原告不参与管理与经营”,并承诺五年还本付息共16万,相当于每月支付本金的1%作为利息给原告,该约定不符合个人合伙“合伙经营、共同劳动、共负盈亏”的特征,故原、被告并非个人合伙,而系原告借钱给被告用于经营酒水、领料、茶叶生意。故原、被告签订的《参股合作协议》名为合作关系,实为民间借贷法律关系。原告要求被告归还本息的诉讼请求,应得到支持。且该利息利率并未超过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故原告的诉请应该得到支持。2、根据本案查明的事实,并参照原被告签订的《参股合作协议》的内容可以认定,原告将10万资金汇入被告的银行帐户内,交由被告进行投资管理,确保被告获得固定本息回报。被告自负盈亏,超额投资收益归其所有。可见,原告作为出资方的缔约目的和合同预期,即纯粹追求资产的固定本息回报,而对被告被告管理资产行为及收益后的分成并无预期,此种情形下的投资合作与借贷关系并无二致,故应认定双方当事人之间为投资合作为表现形式的借贷关系。事实上,被告也分次将本金归还给原告,并且在微信中也承诺“最迟年底把钱全部给你”,进一步证明双方间的债权债务关系。上述代理意见,供法庭参考,并盼采纳!代理人:xxx律师事务所xxx律师2015年6月9日

1 / 2
下载文档,编辑使用

©2015-2020 m.777doc.com 三七文档.

备案号:鲁ICP备2024069028号-1 客服联系 QQ:2149211541

×
保存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