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电台日志记录说明根据国际国内有关规定,GMDSS电台日志主要包括以下几部分内容,填写前请仔细阅读:第一部分填写船舶规范和无线电证书情况。指明无线电设备的配备方案。当选择岸上维修时,指明维修公司。第二部分填写无线电操作人员的资料。船长指定的在遇险时负责通信的无线电人员,要在合格的人员中指明。如有不同,还应指明负责设备试验、检查和记录日志的人员。第三部分A设备试验和检查的详细情况及充电记录。1.每周:VHFDSC和MF/HFDSC呼叫,备用电源(电瓶)。2.每月:双向无线电话、卫通C站(EGC)、雷达应答器、备用电源供电试验。3.每季度:试验S-EPIRB。4.船长每月要检查日志并签字。第三部分B1.遇险、紧急和安全通信摘要,主要包括日期、时间、相关船舶的详细情况和位置。2.有关无线电业务的重要事件的记录。3.一般通信摘要。4.每日船位。可用经纬度、港名或相对地理位置来表示。5.每日记录MF/HFDSC、VHFDSC、NAVTEX、EGC、RESERVESOURCEBATTERY功能和测试情况。中远(集团)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