筑牢最后一道防线为了与有关国家、地区及国际组织在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领域开展广泛的交流与合作,分享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经验和成果,共同提高应急能力,共同促进和谐社会和谐世界的建设,2009年7月1-3日,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主办,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际交流合作中心承办的第二届中国国际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论坛在北京举行。本届论坛的主题是“加强应急管理,提高应急能力,促进安全发展”,会上有来自澳大利亚、乌克兰等17个国家或地区以及国际劳工组织、欧盟委员会,共500余名代表参加。其中有47名中外从事应急管理的官员及专家学者围绕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体制机制法制建设、应急预案管理和演练、安全生产应急科技与装备产业的发展前景、应急救援能力建设、应急管理工作经验等6个专题作演讲、进行交流,探索应急管理理论体系建设,共享应急管理经验,交流应急救援技术,促进应急领域合作,提高应急能力,保障民众安全与健康。筑牢最后防线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骆琳在开幕式致辞中指出,应急救援是防范事故的重要手段,是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最后一道防线。近年来,经过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中国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应急预案从无到有,预案体系逐步完善,应急演练普遍开展。2007年和2008年两年中,全国开展各类事故应急演练31.9万次,参加人员达430余万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体制机制逐步建立健全,全国已有27个省(区、市)、151个市(地)和部分县(区)成立了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安全生产应急能力建设取得了新进展,以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为基础的整体应急救援队伍体系已基本形成,人数已达34万人。应急投入普遍加大,仅矿山、危化企业“十一五”以来在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方面投入资金超过30亿元,应急救援队伍自身素质、装备和科技水平得到提升,战斗力明显增强。《突发事件应对法》颁布以来,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相关法规、规章、标准的制定工作加快进行,行政执法工作不断加强。各级各类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宣传教育、培训工作普遍展开,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正逐步向乡(镇)、村屯、社区进行延伸,2008年全国参加各级各类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培训人员达33.6万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的作用越来越大,近两年,各类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投入事故救援43.2万起,抢救和疏散遇险人员41.6万人。国家通过加强应急管理,应对处置各类生产安全突发事件,组织实施抢险救援,有的减少了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降低了事故等级;有的通过救援,事故风险得到化减。例如,在2008年初抗击南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中,公安消防部队投入12.7万人参加抢险救灾,抢救和疏散被困群众3.4万人,减少了人员伤亡。仅2007年和2008年,矿山、危险化学品、消防、水上搜救等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共计处置事故42万余起,成功疏散25万余人次,抢救生还15万5000余人。在2008年四川汶川特大地震抢险救灾中,44支矿山和危化品救援队伍、1057名指战员,累计救出生还人员1113人,搜寻到遇难人员567人,转移疏导被困人员1万4860人,为安全生产和抗震抢险工作做出了突出贡献。应对严峻形势我国目前正处于工业化加速发展阶段,急剧扩大的社会生产活动规模和持续快速的经济建设,与相对薄弱的安全生产之间矛盾比较突出,仍然处在事故易发期,突出表现为事故总量仍然较高,重特大事故还时有发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副局长、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主任王德学在开幕式演讲中指出,由于种种原因,我国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与先进国家相比,整体水平不高、救援能力不强,主要表现在工作基础不牢,管理体制不顺,队伍素质不高,技术装备不精。2008年,全国共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41.3万起,死亡9万1112人,其中重特大事故98起,死亡2010人。2009年上半年,全国也相继发生了一些重特大煤矿、金属与非金属矿山、建筑施工、烟花爆竹、交通运输、火灾等事故,高危行业领域以及全国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是政府重要的社会管理职能,企业作为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理应承担事故的应急处置和抢险救援责任,但是由于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规模和危害程度等具有不确定性,以及企业救援技术、装备队伍的局限性,一些比较复杂事故的应急救援必须由政府组织实施,一些重特大事故的抢险救援往往也需要动用多种社会资源,如现场治安、交通警戒、医疗救治、水电供应、环境监测、气象服务等等,都需要政府及相关部门强有力的组织配合,为事故的抢险救援提供可靠的保障。如何加强应急管理,提高应急能力,与其他部门互相配合,预防事故的发生和快速、科学、有效地实施事故救援,成为安全生产领域需要研究并加以解决的问题,也是世界各国共同面临的问题。构筑共同应对氛围与2007年9月举办的第一届中国国际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应急救援论坛相比,本次论坛邀请了铁道部、国资委、国家地震局、交通部、国家电监会、国家发改委、民政部紧急救援促进中心等单位出席并发表演讲,交流各自工作领域内的安全生产应急工作经验,旨在构建全社会共同应对突发事件的氛围。民政部紧急救援促进中心总干事张群生在演讲中表示,建议政府在职能转变的过程中,将转移出来的部分职能交由社会化救援服务体系承接,并将其纳入政府公共管理和服务的范畴,最终建立由政府主导、社会参与、企业支持的社会救援服务体制。同时,他还建议以大部改革为契机,整合各部门的救援资源,建立一套统一管理、防止灾害的专门政府机构。国家发改委在近年的应急管理工作中也取得了一些进展,其中包括:编制应急预案,建立部门应急机制;加强应急规划,推进应急体系建设;组织物资资源,保障应急处置需要;开展产运需衔接,保障灾区煤电油气运供给;保障灾区市场供应,维护价格稳定等。我国是世界上地震活动最频繁和地震灾害最严重的国家之一,如何有效地防震减灾,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中国地震局局长陈建民在出席本次论坛时发表了题为《中国防震减灾对策》的演讲,他指出,应急救援是应对地震灾害的重要手段。在地震应急工作中,地震局积极推进地方、部门、军队及社会力量在地震事件应对中的协调联动机制和信息共享机制建设。例如,地震局和安全监管总局建立了地震灾害和安全生产事故信息通报、协调机制。同时,地震局还在全国建立了6个地震应急协助联动区,一旦发生较大地震事件,可有效开展跨省区的人员和技术方面的相互支援。此次论坛也得到了很多外国学者的参与支持,先后有乌克兰紧急状态部、印度辛格南尼公司、德国工伤保险协会矿山救援中心、挪威劳动监察局等相关负责人上台演讲。乌克兰紧急状态部副部长博罗茨基在演讲中介绍了乌克兰紧急状态部的主要任务,包括:紧急情况下的快速反应;在紧急情况下采取保护人民和领土的措施;开展搜救和救援;帮助受灾群众撤离;开展在乌克兰境内武器的搜寻和处理工作;参与国际搜救和人道主义救援;参与国际反恐行动。乌克兰紧急状态部还通过采取3项措施,提高紧急状态部的救援力量。一是把应急反应和救援单位重组为7个地区快速救援中心,并在这些中心中设立机动的民航搜救小分队;二是在农村建设灭火单位;三是建设现代化的国家应急协调中心。日本是一个地震、台风、火山等自然灾害频发的国家。20世纪60年代以后,日本由于经济发展,煤矿事故、化学工厂爆炸事故大量发生。中日合作项目《加强中国国家安全生产科学技术能力》日方首席顾问恒川谦司在演讲中介绍了日本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的相关法规及组织。1961年,日本政府制定了《灾害对策基本法》,明确了国家、都府道县、市町村对于灾害预防的各项责任。同时还制定了灾害预防基本计划,计划对包括地震等4类自然灾害、危险物引起的灾害等8类事故灾害在内的12类灾害,分别制定了预防对策。例如,灾害应急对策中,规定要完善信息收集体制、联络体制、职员应急活动体制、相关机构间联络体制、救助、医疗、消防措施等。把应急救援基地、队伍、装备建设作为重要内容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是个系统工程,贯穿于事故预防、应急准备、应急响应和恢复重建全部过程。骆琳在论坛开幕式上指出,下一步,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和要求,坚持一手抓事故预防,一手抓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把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纳入安全生产规划、总体工作计划,纳入地方、行业和企业发展规划之中,尤其是要在“十二五”规划中,把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基地、队伍、装备建设作为重要内容,保障资金投入,提高应急能力,完善救援队伍体系。同时,还要推进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法制体制机制建设,完善应急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标准,使应急管理各方面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加快省、市两级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建设,加快矿山、危化等救援队伍和基地建设,提高应急救援队伍、装备、科技保障能力;完善应急管理机制,在各级政府安委会框架内建立相关部门之间的应急协调机制,提高应对处置重特大事故的能力。加强对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的督促检查和监管执法,推动各地依法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开展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宣传教育和培训,增强公民应急意识,提高预防、避险、自救、互救能力。加强同各国的交流与合作,借鉴国外先进经验,提高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水平,增强防范和应对事故灾难的能力,促进安全生产状况的持续稳定好转。编辑杨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