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习生薪酬管理规定一、目的为了加强对实习生的管理,充分调动实习生的工作积极性和能动性,本着按需分工、合理分配的原则,是各部门对实习生的薪酬技术有章可循,现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二适用范围适用于在公司实习的所有在校实习生(即以实习为目的参与工作任务的全日制在校大中专学生)二、薪酬体系1、实习生工资暂定0-2000/元/月。2、实习生工资组成:基本工资、能力工资,其中基本工资参考学生所在院校等级标准核定,能力工资参考学生的学习能核定,学生所在院校基本工资核定范畴区间如下:等级院校情况对应薪资区间11类本科、C9、985/211等重点院校6002二类本科院校4503专科院校3504中专学校250能力工资的评定依据是参与实际工作任务的能力。工作能力等级描述及相应薪资范围标准如下:等级等级描述对应薪资区间1能有目的的自行制定工作计划并独立完成、做事积极主动,自己的工作不需要他人督促、提醒,执行力强1000-14002能根据领导的安排完成大部分工作,有一定的执行力,工作需要督促、提醒700-10003有一定的操作能力,可在指导下完成简单的基础工作,需要督促、提醒500-7004零起步,实际操作能力弱,需手把手教。需督促、提醒100-500三、实施细则1、实习期间签订实习协议,实习期限双方约定。最长不超过6个月。2、部门负责人在实习生入职2周内参照上述标准进行综合评定,确定实习薪资待遇,报行政部审核、报总经审批。3、实习生实习期间根据情况由部门决定总经理决定是否参与正常考勤,实习期间不享受各项津贴,但可根据实习期限酌情享受公司各项福利(过节费、生日福利)4如实习期间个人能力发生变化,可由部门参照等级标准对工资提出调整,(包括调高、调低)考虑到薪酬管理的严肃性和人员培养的稳定性,调整周期不得短于6个月。5、实习期间表现优异者可以实习期满后继续留任公司,实习期将并入到试用期内,公司根据员工实习期的表现和公司现行工资体系对员工进行定岗、定薪,并按劳动合同法规定签订劳动合同。3、本规定为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的组成部分,由公司行政部制定并解释,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执行,未尽事宜另行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