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夜校考勤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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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夜校考勤制度一、考勤目的为了规范职工夜校的开办,使职工严格遵守劳动纪律,提高工作效率,消除有事不请假和口头请假及迟到、早退的不良现象,做到有章可循、有规可依。二、考勤对象计划参加培训的所有人员。三、考勤内容1.凡参加学习的学员必须按时出勤,不得迟到、早退。对于迟到、早退,由项目部负责人进行考核,对其进行批评教育。2.职工因病、事或其他原因当日不能参加培训,须履行请假手续,禁止事后、口头请假或请人代假,否则作旷工论处。3.对骂人、打人、搬弄是非者根据情节轻重进行批评教育,呈报上级部门予以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并处罚款50—100元,主要责任者负担全部医疗费。4.严禁聚众赌博。因赌博引起事端予以重罚,并交公安局、教体局处理。5.教室内严禁抽烟、带小孩、做私事、说闲话。6.上课期间,夜校管理人员将不定时进行点名,抽查。对于点名不在者,给予批评教育。点名三次以上不在者,按照公司的规定给予罚款。四、考勤形式(1)考勤由项目部专职安全人员管理,并将缺席人员录入《考勤登记表》,一月一公布一兑现。抽查由公司安全科或项目部负责人负责,一月抽查不少于1次,不履行抽查义务的视为失职。(2)当日考勤结果由项目部当日公布,如有异议,向考勤人员提出。任何人不得随意变更考勤结果。二○○八年二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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