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公务员•深圳大学法学院尤乐惨烈!8600:1公务员制度•公务员制度必须是民主的制度,同时,又是独立于政党支配,以能力的原则(meritsystem)为基本原则的科学性、合理性的制度。•(日)南博方•公务员制度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贯彻中国共产党的干部路线和方针,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公务员法》第4条30年代,陈独秀被捕,章士钊为之辩护,章问:党即国家乎?•章士钊(1881-1973),•陈独秀(1879-1942)一、公务员的概念•公务员(广义)•一般是指国家依法定方式任用的,在中央和地方各级国家机关中工作的。依法行使国家行政权、执行国家公务的人员。•本书P149(前后矛盾)•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公务员法第2条•公职人员(广义)•“宪法第18条所谓之公职,涵义甚广,凡各级民意代表、中央与地方机关之公务员、及其他依法令从事于公务者皆属之。”(司法院大法官会议解释第42号)•(台)黄异公务员(狭义)=公职人员(狭义)公务员(狭义)所谓公务员,从狭义上讲,是指将处于行政机关地位上的人。行政公务人员•(日)南博方公职人员(狭义)占有职位,向行政主体提供职业性于持续性服务之人员。由行政主体选任,而与行政主体之间有服务及终成关系之公职人员。(台)黄异陈独秀先生•青年行为六原则:•自主的而非奴隶的•进步的而非保守的•进取的而非退隐的•世界的而非锁国的•实利的而非虚文的•科学的而非想象的•公职人员其他从事公务的人员(行政)公务员•如何认识1(P150-151):•任用法定方式和程序:选任、考任、聘任、调任•各级国家机关:我国执政党和参政党机关以及公共社会团体中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人员。(我国)•行使行政权、执行公务,排除国家机关中的工勤人员•如何认识2:•第一,行政公务人员是个人。•第二,行政公务人员是直接或间接代表行政主体实施行政职务的人员。•第三,基于一定公务身份关系是行政公务人员实施行政管理行为的法律基础。•第四,行政公务人员所实施的行政职务行为的法律后果归属于他所代表的行政主体。二、公务员的分类•我国公务员的分类(P150)•分类1:•一般职公务员•特别职公务员(领导成员、法官、检察官等)•分类2(公务员法)•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行政执法类•主要分类(针对行政公务员)•政务官•有政策职决定权者。•事务官•依既定之政策而为执行者。•其他分类:•文官(文职)和武官(军职)•任用、聘用(业务需要聘任专业技术人员)、派用(临时机关或临时专任职位所设置)注意:文官和武官的理解•中国古代:•崇尚文治;•军-文关系之分配:•“军民分治”•“文武分途”•官分文武,惟王之二术也。•《尉缭子.原官》(战国)•西方对公务员的称谓:•英国:文官•美国:政府雇员•法、德、日:公务员行政助手:对于行政机关所为的行为,提供协助者。为行为者仍是行政机关,但是行政助手仅对此行为之完成助力。•惠州最美的女协警•湖南协警临时强奸案行政公务员行政公务人员其他行政公务人员代表被授权组织实施行政公务的人员受行政主体委托实施行政公务的人员代表受委托组织实施行政公务的人员行政机关中除公务员外代表其实施行政公务的人员•分类3四、行政职务关系(一)行政职务关系的含义与特征第一,行政职务关系本质上是一种国家委托关系。第二,行政职务关系内容是行政职务方面的权利与义务。第三,行政职务关系具有劳动关系因素,可以说是一种特殊的劳动法律关系。第四,行政职务关系属于内部行政法律关系。(一)我国公职关系的发生、内容和消灭•公职关系的发生•考任•选任•聘任•调任•2010年1月1日起,深圳所有新进入行政机关的公务员,一律实行聘任制。•公职关系的内容•人事管理关系(考核、奖励、惩戒、晋升、回避)•特别劳动关系(工资、福利、保险)•事件:•广州9间机关幼儿园年财政补贴达6000万,广州市公交系统一年得到的财政补贴资金才7000万元。•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香港公务员减薪和内地公务员加薪!”•公职关系的消灭•退休•辞职•辞退•退休金可以丰厚吗?(二)行政职务关系的内容行政公务员的法定义务有以下几项:1.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2.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认真履行职责,努力提高工作效率;3.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接受人民监督;4.维护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5.忠于职守,勤勉尽责,服从和执行上级依法作出的决定和命令;6.保守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7.遵守纪律,恪守职业道德,模范遵守社会公德;8.清正廉洁,公道正派;9.法律规定的其他义务。西方国家(日本)公务员之一般义务•职务专念(不得经商、投机和禁止兼职)•遵守法令及服从上司命令(服从)•不守信用行为禁止•守密(与资讯公开之间)•政治性行为的限制(政治中立)•劳动基本权(劳动三权)的限制•忠诚(于自由民主宪政秩序)•接待及金钱受领的义务(见案例2.4.2)•资产的公开案例2.4.22007年日本前防卫省事务次官守屋武昌案•自卫队伦理规程:•6章14条60款细则•5000日元或等值物品馈赠•2个月内报告•没有“视情节轻重”或原则上如何等。•包括演讲所得、受邀出版作品、接受保险、医疗保健等。行政公务员的权利包括以下几项:1.职务保障权。2.身份保障权。3.工资福利权。4.岗位培训权。5.批评建议权。6.申诉控告权。7.申请辞职权。8.其他法定权。城管被“刺”•疑犯崔某•深圳松岗•练士滔目前的伤情仍相当危重。五、我国现行公务员制度(一)公务员的范围(二)职位的分类(三)职位的取得公务员的范围和分类•范围•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政党和人民团体的公务员•其他国家机关公务员•行政公务员•分类•领导职务•国家级、省部级、厅局级、县处级、乡科级的正职和副职•非领导职务(厅局级以下)•巡视员:厅局正,副巡视员:厅局副;•调研员:县处;副调研员:县处副;•主任科员:乡科正;副主任科员:乡科副;•科员•办事员公务员职位的取得:录用和任免录用:第一,积极条件。第二,消极条件。第三,机关职位条件(编制)试用期:1年•任免•选任•委任•聘任•见后公务员的任免。取得身份(录用)适用范围主任科员以下;非领导职务录用程序发布公告-资格初审-笔试面试-资格复审-政审体检试用期限试用期1年,合格者任职,不合格者取消录用取得职务(任职)选任制适用于通过各种选举而获得职务的领导职位委任制适用于经录用取得公务员身份的非领导职位聘任制适用于专业性或辅助性职位,但涉及国家秘密的除外(四)职位的履行与回避考核考核内容德能勤绩廉,但以绩为重考核类型定期考核;不定期考核考核结果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奖励奖励对象公务员个人;公务员集体奖励形式精神物质相结合,以精神奖励为主奖励等级嘉奖;三等功;二等功;一等功;授予荣誉称号处分处分种类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处分后果处分期间不得升迁;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的不得涨工资处分解除解除处分后晋升工资、级别、职务不再受影响,但解除降级、撤职不视为官复原职交流调任从其它国有单位或团体调入机关担任公务员转任在公务员队伍内变动职务挂职人事关系在原单位,但在其它单位短期工作回避近亲回避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近姻亲:不能相互直接领导,不能直属同一领导;不能一方当领导,另一方干组织、人事、纪检、监察、财务、审计地域回避县乡两级主要领导不能在原籍任职执行公务回避涉及本人利害关系的;涉及近亲属利害关系的2007年国家司法考试多选题下列哪些情形违反《公务员法》有关回避的规定?A.张某担任家乡所在县的县长B.刘某是工商局局长,其侄担任工商局人事处科员C.王某是税务局工作人员,参加调查一企业涉嫌偷漏税款案,其妻之弟任该企业的总经理助理D.李某是公安局局长,其妻在公安局所属派出所担任户籍警察(五)职位的丧失特点应注意问题辞职公务员自己提出,包括自愿辞职、引咎辞职、责令辞职下类情况不得辞职:①未满最低服务年限;②担任涉密职位或未满原职脱密期限;③重要公务尚未处理完毕且须本人继续处理;④正接受审计、纪检、刑事审查辞退国家单方面决定,被辞退后按照失业处理辞退的两种特殊情况:①年度考核连续两年不称职(一年不称职仅降一级任职);②连续旷工15天以上或一年累计旷工30天以上退休因客观原因丧失职位,可获得退休金和其它待遇下列情况可提前退休:①工龄满30年;②距规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且工龄满20年;③符合规定的其他情况(六)纠纷处理1.申诉制度(一般公务员)。(30天)(30天)(15天)(60/90天)原机关复核上一级机关或同级人事机关申诉再上一级机关再申诉(60/90天)上一级机关或同级人事机关申诉(限初次申诉由省级以下机关处理的情况)(30天)(60/90天)人事处理2.人事仲裁(聘任制公务员)。仲裁生效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聘任合同争议(60天)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不服仲裁(15天)提起民事诉讼《国家公务员法》极大地拓宽了国家公务员的范围,在一定程度上忽视了不同性质国家机关公务人员职业特点的内在差异。•公务员是全体国民的服务员,选定及罢免公务员是国民的固有的权利。•日本国《宪法》第15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