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拉机违法载人联合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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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附件1拖拉机违法载人联合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省、市政府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紧急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深刻吸取萧县“4.12”重大事故教训,全力预防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发生,现根据市政府办《关于印发全市道路交通安全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滁政办电[2012]44号),特制定拖拉机违法载人联合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一、工作目标以预防重特大交通事故为重点,以消除拖拉机违法载人等重大安全生产隐患为主要目标。通过联合专项整治,拖拉机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涉及拖拉机的道路交通事故明显下降,拖拉机驾驶人员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明显提高。二、整治时间从即日起到2012年9月底。三、工作重点重点查处拖拉机违法载人、无牌上路行驶和拖拉机驾驶操作人员无证驾驶等违法违规行为。四、工作措施(一)加强联合执法。各地农机、公安交警部门要按照市农机局、市公安局《滁州市公安、农机道路交通联合执法2实施意见》(滁农机[2011]37号)的要求,积极开展道路巡查和联合执法,加大对拖拉机违法载人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确保不发生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1、加大检查力度。要根据本地拖拉机运输作业、上路行驶的规律,灵活调整勤务巡查时间(每周不得少于2天),采取定点检查与机动巡查相结合的办法,确保在重要路段和重要时段,加大对拖拉机违法载人、无牌上路行驶和拖拉机驾驶操作人员无证驾驶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检查力度。2、加大处罚力度。在专项整治期间,要整合警力资源,集中开展统一行动,对拖拉机违法载人、无牌上路行驶和拖拉机驾驶操作人员无证驾驶等违法违规行为,要从严从重处罚(处罚标准见附件2)。对符合办牌办证条件的,要责令立即办理牌证;对没有粘贴反光标识的,要责令立即粘贴。3、严格规范执法。要严格执法纪律,规范执法行为,把文明执法贯穿于整治活动全过程,以取得广大农民机手对整治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所有执法检查,必须做到主体合法、程序合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准确(《处罚决定书》见附件3)。(二)强化宣传教育。各地农机、公安交警部门要根据农机安全生产特点,突出重要节假日、农村逢集,深入乡村、田间场院等重点场所,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拖拉机违法载人的危害性。31、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要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广播和网络等各种媒体,宣传车、宣传栏、挂图、标语、手机短信和给农民机手一封信等方式,加强对拖拉机驾驶操作人员、农村学生等重点群体的宣传教育。做到“墙上有标语,路边有警示,手中有资料,报上有文章,电视有图像,广播有声音”。2、开展“六个一”宣传教育。各地农机部门要以乡(镇)、村为宣传阵地,深入乡镇、村,农村学校,以创建“平安农机”为主题,积极开展“六个一”宣传教育活动。3、开展“以案说法”宣传教育。各地农机、公安交警部门要举办道路交通典型事故案例图片展览,用发生在身边的案例对拖拉机驾驶操作人员进行警示教育,使其认识到拖拉机载人等违法违规行为的严重危害性,进一步提高拖拉机驾驶操作人员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与责任意识。五、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农机、公安交警部门要认真吸取事故教训,充分认识到在全市开展拖拉机违法载人联合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要结合“打非治违”和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联合执法工作方案,确保专项整治活动达到预期的效果。为加强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市农机局、市公安交警支队将成立拖拉机违法载人联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各地也要成立相应组织,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4(二)加强督查通报。各级农机、公安交警部门要加强沟通,紧密配合,做好道路巡查和联合执法工作。市农机、公安交警部门将成立2个督查组加强督导检查,对专项整治工作不认真负责的,要在全市范围内进行通报;对因工作不负责任而导致发生重特大交通责任事故的,要按照责任追究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三)加强信息上报。专项整治期间,实行每周一次报告制度,各地要在每周一上午9点前,将上周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附件4)上报市农机局(cznjjl@163.com)、市公安交警支队(hdclqg@163.com)。各地要根据工作实际制定专项整治方案,并及时上报联合整治工作计划和宣传教育工作计划。5附件2拖拉机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处罚标准联合专项整治期间,为便于执法,确保对拖拉机(含联合收割机,下同)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行政执法的公平、公正、高效。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以下简称《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安徽省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第102号令、104号令、105号令、111号令,摘录有关对拖拉机及其驾驶操作人员的违法违规处罚标准,供公安、农机联合执法人员在执法中使用。一、《法》、《条例》、《办法》等相关违法行为及处罚依据1、驾驶拼装拖拉机在道路上行驶的,违反《法》第100条第1款,根据《办法》第66条第1项给予300元罚款;根据《法》第100条,给予吊销驾驶证,收缴、强制报废车辆处理。2、驾驶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拖拉机在道路上行驶的,违反《法》第14条第3款规定,根据《办法》第66条第1项给予300元罚款;根据《法》第100条给予吊销驾驶证,收缴、强制报废车辆处理。3、无证或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仍然驾驶拖拉机的,违6反《法》第19条第1款的规定,按照《办法》第65条第1款第1项给予300元处罚;根据《法》第99条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4、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未按国家规定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的,违反了《法》第17条的规定,根据《办法》第78条规定,可按投保最低限额应缴纳的保险费的2倍罚款,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25条第1款第3项规定,扣留该机动车至依照规定投保后。5、驾驶拖拉机驶入大城市中心城区内道路的,违反了《法》第55条第1款,依据《办法》第61条第13项,给予50元罚款或警告。6、拖拉机驶入其他禁止通行道路的,违反《法》第55条第1款,依据《法》第90条,给予20-200元罚款或警告。7、拖拉机载人的,违反《法》第55条第2款,依据《法》第90条,给予20-200元罚款或警告。8、拖拉机牵引多辆挂车的,违反《条例》第56条第1项,依据《法》第90条,给予20-200元罚款或警告。9、未随车携带行驶证的,违反《法》第11条第1款,依据《办法》第62条第1项,给予记1分,100元罚款,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25条第1款第1项,予以扣留机动车。10、未随车携带驾驶证的,违反《法》第19条第4款,依据《办法》第62条第1项,给予记1分,100元罚款,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25条第1款第1项,予以扣留机动车。7二、《农机安全监督管理条例》违法行为及处罚依据1、拖拉机无牌行驶的,根据《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第50条规定,责令限期补办相关手续;逾期不补办的,责令停止使用;拒不停止使用的,扣押拖拉机,并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2、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拖拉机证书和牌照的,或者使用其他拖拉机的证书和牌照的,根据《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第51条规定,收缴伪造、变造或者使用的证书和牌照,对违法行为人予以批评教育,并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3、未取得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操作证件而操作拖拉机的,根据《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第52条规定,责令改正,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4、操作人员操作与本人操作证件规定不相符的、操作未按规定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安全设施不全的、机件失效的、以及酒后驾驶拖拉机的,根据《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第53条规定,对违法行为人予以批评教育,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有关人员的操作证件。5、使用拖拉机违反规定载人的,根据《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第54条规定,对违法行为人予以批评教育,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扣押拖拉机的证书、牌照;情节严重的,吊销有关人员的操作证件。8附件3-1滁州市农机安全监理当场处罚决定书简罚[]号当事人姓名性别年龄电话住址驾驶员档案编号驾驶证号车牌号码车辆类型发证机关违法事实当事人于年月日时分,在,实施,违反了《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第563号令)第条第款。处罚依据依据《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第条第款。罚款:元。告知事项1、当事人应当对违法行为立即或在日内予以纠正;2、当事人必须在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持本决定书到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3、当事人逾期不按规定缴纳罚款的,本机关将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或依法强制执行;4、对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同级主管部门或上级业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执法人员基本情况姓名处罚机关(印章)年月日执法证件号当事人签收是否当场执行此联存档9附件3-2滁州市农机安全监理当场处罚决定书简罚[]号当事人姓名性别年龄电话住址驾驶员档案编号驾驶证号车牌号码车辆类型发证机关违法事实当事人于年月日时分,在,实施,违反了《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第563号令)第条第款。处罚依据依据《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第条第款。罚款:元。告知事项1、当事人应当对违法行为立即或在日内予以纠正;2、当事人必须在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持本决定书到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3、当事人逾期不按规定缴纳罚款的,本机关将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或依法强制执行;4、对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同级主管部门或上级业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执法人员基本情况姓名处罚机关(印章)年月日执法证件号当事人签收是否当场执行此联交当事人10附件4拖拉机违法载人联合专项整治统计表上报单位:上报时间:检查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检查人次:违法违章类型违法车辆类型变拖小四轮小手扶收割机合计违法载人无牌行驶无证驾驶酒后驾驶逾期未检其他违法违章情况合计专项整治情况填表人: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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