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领导小组)的通知一、目的为了加强公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提高安全管理水平,有效预防生产安全事故,降低和减少因生产安全事故给公司带来的损失,保障公司员工生命安全和公司财产安全,特成立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领导小组)。二、组织构成三、安全生产委员会(领导小组)职责(一)安全生产委员会(领导小组)职责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等有关环境健康安全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标准在公司落实。2.根据公司的决策,组织制定环境健康安全年度目标和工作计划,并督促各车间(部门)组织实施。组长:副组长:成员:成員:成員:成員:成員:成員:3.协调指导各车间(部门)开展监督检查、宣传教育等环境健康安全工作。4.研究解决环境健康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5.落实环境健康安全投入资金的使用。6.配合和接受政府有关部门依法开展的环境健康安全的监督检查,并落实整改。7.建立健全环境健康安全档案及记录。8.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职责。(二)安全生产委员会(领导小组)组长职责1.健全公司安全管理组织,并明确负责人及职责。2.指导建立健全本公司的环境健康安全责任制度。3.针对本公司生产经营的特点,组织制定并实施环境健康安全工作计划及保障资金投入。4.督促、检查本公司的环境健康安全工作及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5.参加环境健康安全工作会议,根据公司实际情况指导高级总经理制定长远的环境健康安全计划。6.建立健全环境健康安全档案及记录。(三)安全生产委员会(领导小组)副组长职责1、安全生产委员会副主任在安全生产工作上直接对组长负责,负责落实领导小组制定的各项决策、制度、方案。2.处理安全生产委员会的日常事务,包括筹备召开安全生产会议和组织安全生产检查。3.将执行安全生产委员会制定的决策、制度、方案的情况及时汇报至安全生产委员会。(四)安全生产委员会(领导小组)成员的职责1.按时参加安全生产会议,对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积极建议献策。2.按时参加公司组织的安全生产检查,提出整改措施,并指导部门落实。3.及时、准确、全面的将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各项决策、制度、方案传到公司员工。4.将在工作中发现的在安全生产新情况、新问题及时汇报至安全生领导小组。四、安全生产会议的召开1.安全生产会议每季度召开不少于一次,发生安全事故后应即时组织召开会议,研究防范和整改对策,会议有记录。2.安全生产会议由组长定期主持召开,以听取各部门对安全生产的意见和建议。3.安全生产委员会(领导小组)成员也可视需要申请召开安全会议,各成员将召开安全会议的需求知会安全生产委员会(领导小组),由安全生产委员会(领导小组)副组长负责召集和筹备。4.发生安全事故后,安全生产委员会(领导小组)应及时报告至组长,并申请组织召开安全生产会议。五、安全生产检查的开展1.逢双周的星期二,安全生产委员会(领导小组)开展公司范围内的安全检查,检查内容包括厂区所有安全生产相关事项。2.检查当日发现的问题与问题所在部门确认后,记录在检查表中。完成的检查表,经当日参加的所有安全生产委员会(领导小组)成员签名确认,存档保存。3.每月安全检查不少于两次,遇有重大节日或生产安全事故应及时开展检查,检查有内容、有记录。4.安全生产委员会(领导小组)副组长须参加每次的安全检查,其它成员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参加需向组长请假,不准随意不参加安全生产委员会(领导小组)的各项活动。5.检查当日发现的问题由副组长或组长指定其它成员以书面形式通报全厂,相关责任部门应在次日下班前书面回复相关的纠正预防措施,副组长负责追踪改善情况,并将结果报告安全生产委员会(领导小组)总经理:深圳市************厂二00九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