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国古代政治制度专题一、奴隶社会:1、世袭制2、分封制(1)目的:为了进行有效统治(2)分封对象:王族、功臣和古代帝王的后代(王族是分封的主要对象)(3)分封的内容:土地和人民(“授民授疆土”)(4)诸侯的义务:拱卫王室,诸侯必须服从周天子的命令,有镇守疆土、随从作战、交纳贡赋和朝觐述职等义务。诸侯的权利:设置官员、建立武装、征派赋役(政治、军事、经济),独立性很强。(5)实质:贵族统治阶层内部的等级制度(6)特点:层层分封、等级森严(6)意义:A、加强了周天子对地方的统治;B、扩大了统治区域,有利于边远地区的开发,形成了对周王室众星捧月般的政治格局C、西周后期,王权衰弱,分封制遭到破坏3、宗法制(1)目的:加强分封制形成的统治秩序,解决贵族在权力、财产和土地继承上的矛盾,维护奴隶主统治(2)来源:由原始社会父系家长制直接演变而来(3)特点:A、嫡长子继承制(嫡长子:周王正妻所生的第一个儿子)(最大特点,也是核心内容)B、大宗和小宗关系是相对的C、血缘关系与政治关系相结合D、形成森严的社会等级(4)宗法制与分封制的关系:互为表里(嫡长子继承父亲宗主地位,庶子进行分封。嫡长子与众弟既是兄弟又是君臣。)(5)意义:保证了贵族在政治上的垄断和特权地位,有利于统治集团内部的稳定和团结(6)宗法制的历史遗存:家国同治、认祖归宗、家谱修订、尊老爱幼等,详细见金版讲义。24、礼乐制度(1)概念:统治阶级日常的政治、社会活动,例如祭神、结婚、丧葬等,制定一些规则和仪式,并配有特定的音乐,不同等级的贵族要行不同的礼仪。(2)目的:维护等级制度,防止僭越行为的工具,维护统治秩序的工具。5、中国早期政治制度的特点:(1)王位世袭制代替了禅让制,王位在一家姓中传承(2)神权与王权相结合(3)形成了一套从中央到地方的行政管理制度(4)形成了完备的分封制和宗法制,以血缘关系为纽带形成了国家的政治结构(5)最高统治者尚未实现权力的高度集中二、封建社会基本制度—封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1、萌芽于战国内容:①理论:战国时期,韩非子提出建立封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君主专制国家。②实践:战国时期,秦国商鞅变法,规定废分封,行县制,实行中央集权制度。2、建立于秦朝①内容:确立皇帝制,三公九卿制、郡县制,颁布秦律。统一度量衡、货币和文字。焚书坑儒,加强思想控制。以法为教,以吏为师。②特点:把专制主义的决策方式和中央集权的政治制度有机地结合起来。3、巩固于西汉①内容:实行刺史制度,颁布“推恩令”和“附益之法”、酬金夺侯等,解决王国问题。实行“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儒家思想成为正统)。②特点:重新加强了中央对地方的直接统治;将儒家思想改造为适应封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需要的指导思想。4、完善于隋唐①内容:实行三省六部制,使封建官僚机构形成完整严密的体系,削弱了相权,加强了皇权。创立和完善科举制,扩大了官吏的来源。调整和健全了府兵制。②特点:①用分权的办法来加强君权;②官员选拔规范化、制度化。5、加强于北宋A、内容:3①集中军权——解除朝中大将和地方节度使的兵权,设三衙统领禁军并与枢密院互相牵制。②集中行政权——设参知政事、枢密使、三司使分割宰相的政、军、财权;派文官做知州,与通判互相牵制。③集中财权——在各路设转运使,管理地方财政。④集中司法权——中央派文官担任地方司法人员。通过以上措施,皇帝掌握了从中央到地方的军事、行政、财政和司法等大权,铲除了封建藩镇割据的基础。B、特点:强干弱枝;在中央分权的基础上地方分权。6、发展于元朝内容:在中央,健全了中央官制,设中书省、枢密院和御史台,分管行政、军事和监察事务;设宣政院,统领宗教事务和管辖西藏地区。在地方,实行行省制度。特点:地方行政体系有了重大发展;建立了中央政府对边疆地区的直接管理制度。7、强化于明清①内容:明初废丞相,权分六部,地方实行三司分权,改大都督府为五军都督府,分离统兵权和调兵权,制定《大明律》,设厂卫特务机构,实行八股取士。清朝沿用明朝制度,增设军机处,大兴文字狱,强化专制主义中央集权。②特点: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发展到顶峰。8、结束于1912年辛亥革命推翻了清朝统治,结束了中国两千多年的封建君主专制制度。三、中央行政制度演变1、三公九卿制:秦始皇创立中央行政制度,由丞相、御史大夫、太尉等官职组成,其中丞相制度延续了一千多年,御史大夫兼理监察事务,太尉负责管理军事。2、三省六部制:三省六部制是隋文帝综合汉魏以来的官制而创立的一种新的中央行政制度。三省为尚书省、中书省、门下省,是中央最高政府机构。中书省草拟和颁发诏令;门下省审核政令;尚书省执行国家重要政令,三省的长官都是宰相。六部即吏、户、礼、兵、形、工六部,是尚书省的下设机构。三省六部相互监督和牵制,有力地提高了行政效率,加强了中央的统治力量。★古代宰相(丞相)制度的变革:秦在中央设三公九卿制,丞相为首,协助皇帝处理政事;西汉汉武帝,实行内外朝制度,削弱相权;东汉光武帝扩大尚书台权力;隋唐设三省六部制;北宋在宰相下增设参政知事为副相,分割宰相的行政权,设枢密使分割军权,设三司使分割财权;明朝废丞相;永乐朝设内阁,实行“票拟”;清朝设军机处,丞相制残余荡然4无存,皇权已达到顶峰。从变化之中看到,皇帝把各种大权集中到自己手中,从而实行君主专制。四、地方行政制度演变1、分封制:西周统治者为了巩固奴隶主政权,政治上实行分封诸侯的制度,使周朝巩固了统治,扩大了疆域。到春秋战国时逐步崩溃,被郡县制取代。2、郡县制:春秋战国时出现,秦朝在全国推行,从而在全国范围内取代了分封制,大大削弱了地方政权的独立性,加强了中央集权。3、郡国并行制:西汉初期在地方推行郡县制,同时又有封国制。郡国并行,不利于国家的统一管理,具有分裂的危险。4、蕃汉分治制:在辽境内,居住很多民族,汉族与契丹等族在经济文化的发展水平、人民的生活方式上有很大的差异,为此实行“蕃汉分治”的政治制度,即“以国制治契丹,以汉制待汉人”,作用是促进了契丹的发展,加速契丹封建化进程,推动了多民族国家的发展。5、猛安谋克制:金建立后,为了加强统治力量,阿骨打推行猛安谋克制,它是一种兵农合一的制度,猛安谋克既是军事组织,又是地方行政组织,推进了女真族的封建化进程。6、行省制:元朝是当时地域空前辽阔的封建国家,为了对各地实行有效的管辖和统治,元政府建立了行省制度。7、僧官制:明朝在西藏实行僧官制度,由于藏区人民信仰藏传佛教,明政府利用宗教来统治藏区人民,但规定各级僧官由朝廷任兔,从而加强了对西藏的管辖。8、八旗制:八旗制度是明朝后期女真首领努尔哈赤创建的一种制度。按军事组织形式把女真人编制起来,由贵族控制,具有军事征伐、行政管理、组织生产三项职能,是一种兵民合一的社会组织,既是军事组织又是行政管理制度,促进了女真社会的发展。9、土司制:明朝在西南少数民族地区沿袭元朝的统治办法。由当地少数民族担任的土司官,对辖区内的行政有自主权,且可以世袭,拥有很大的权力,逐渐演变成一种割据势力。10、“改土归流”:明在西南少数民族地区开始取消土司衙门,改由政府派遣流官直接统治;清朝平定三藩之乱后,雍正大规模实施。改土归流不仅加强了中央政府对西南少数民族的统治,改变了当地落后闭塞和纷争的状况,而且促进了各民族之间的经济文化交流,有利于统一多民族国家的巩固和发展。五、选官制度1、世官制:夏商周时期按照宗法血缘关系实行世卿世禄的选官制度。2、察举制:汉朝发展了选举人才的选官制度,其中察举制是主要内容,它是一种自下而上5推选人才为官的制度。西汉通过这一制度加强了中央集权,主要依据个人才能和品德。东汉时,察举制注重孝廉一科。察举主要依据个人在地方上的声望,称为乡举里选。随着豪强地主势力的发展,门第族望成为选举的主要依据。3、九品中正制:魏晋南北朝时实行。起初家世才能并重;西晋后,注重门第和家世,促进了士族制度的发展,所谓“上品无寒门,下品无士族”。4、科举制:随着士族的衰落和庶族地主的兴起,原来的选官制度已经无法推行下去,隋朝创立了科举制,唐朝加以完善。这一制度为历朝沿用,影响深远。★古代选官制度的演变趋势:①选官标准由世家门第逐渐发展到才学,选拔方式由推选逐渐发展到公开考试;②人才逐渐趋向制度化,形式日益严密,体现相对公平、公开、客观的原则。六、古代监察制度:中央设御史,监察百官,历朝沿用,但地方监察制有一些变化。1、秦朝:中央设御史大夫监察百官2、西汉:汉武帝设13州为监察区,设刺史进行监察,级别不高,可监察诸侯王以及地方高官。3、东汉:刺史监察权进一步加强,并逐步增加了地方行政权和军权,东汉末年,刺史演变为地方最高军政长官。4、隋唐:门下省,负责谏议封驳5、北宋:中央出现谏院,谏官专门机构;地方设通判,负责监督知州,可直接向皇帝报告,公文须经知州和通判联合签署才能生效5、元:中央设御史台6、明朝:中央设督察院、六科给事中;地方设提刑按察使司,管地方监察、司法;又增设厂卫特务机构,监视百官与平民。七、古代其他重要政治制度1、禅让制:原始社会末期,民主推选部落联盟首领的一种制度,在显贵家族圈内进行的。它既是原始公有制在政治上的反映,又是原始社会崩溃的信号。2、世袭制:从禅让到王位世袭,从天下为公到天下为家,是生产力发展的结果,是阶级对立的产物,是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世袭制以其鲜明的私有化体现社会的重大进步。3、军功授爵:战国时期的商鞅变法,规定按军功大小为标准,授以爵位和赐给田宅。在政治上废除了奴隶主贵族享受爵禄的特权,有利于新兴地主阶级专政的建立。4、士族制度:士族是由豪强地主发展而来,属于地主阶级中的特权阶层。士族制度形成于6魏晋,东晋时充分发展,南朝末年走向衰落,隋唐时消亡。它是以门第的高低为标准选择官吏的,即“做官看门第,通婚分士庶”,是一种腐朽的政治制度。★重点问题精讲1、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1)基本矛盾:①中央与地方割据势力的矛盾。②中央内部皇权与相权的矛盾。(2)发展趋势:①不断改革中央行政机构,削弱相权,加强皇权;②不断改革地方行政机构,加强中央对地方,特别是对边疆地区的管辖;③③加强对人们思想控制;④④加强对官员的选拔与监督。2、科举制(1)发展过程:①隋文帝废九品中正制,开始采用十科考试的办法选拔官员;②隋炀帝时,始设进士科,科举制形成;③唐贞观年间增加了考试科目,以进士和明经两科为主;④武则天创设武举和殿试;⑤开元年间,任用高官主持考试提高科举地位;⑥北宋考试分乡试、省试殿试三级,殿试成为定制,进士科成为最主要的科目,实行糊名法,录取名额大大增加;⑦王安石改革科举,废明经,进士科考经义和时务策,设明法科;⑧明代开始实行八股取士;⑨清朝前期承袭明代科举制,1898年戊戌变法提出废八股取士,1905年清政府制定新学制,废除科举制。(2)评价:科举制度的开创,是社会经济发展、阶级关系变化的产物,是一种维护封建地主阶级统治的选官制度。积极作用:①有益于扩大和巩固封建统治的政治基础。②广大庶族地主通过科举入仕做官,给封建政权注入了生机和活力。③有利于形成高素质的文官队伍。④促进了文学的繁荣,如唐以诗赋取士,促进唐诗繁荣。消极作用:①明清实行八股取士,严重束缚了知识分子的思想。②八股取士所带来的脱离实际的学风,对学术文化的发展产生了极为消极的影响。7③清末科举制度严重阻碍了科学文化的发展,是导致近代中国自然科学落后的重要原因之一。④科举制度不利于知识创新,更不利于创新人才的培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