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资质外借以及招投标管理办法(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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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本公司在行业多年发展以来,于多年前便取得了公路路面专业承包的二级资质,秉承与同行携手共进、共同致富的理念,也一直与许多外来单位保持合作关系,对一些项目进行联合经营。本公司也一直乐意于进行这种方式的合作,如今为了保证公司利益、外来单位施工质量,同时也是顺应如今监管越来越严格的时代潮流,为避免出现操作不当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情况以及出现计划外情况致使公司蒙受亏损。本公司作为一家高度具有社会责任感的建筑公司,在公司内部进行多次讨论后,制定了该详细的管理办法。其中讨论了,如何审核外来单位资质、投标前后的流程规范、企业锁的管理办法、项目正式施工时的管理办法以及中标后对外来单位的资质管理。在今后也将严格按照该管理办法对外来单位进行严格要求。一、资质外借的审核以及流程规范为了保证项目施工质量,不做“豆腐渣”工程,同时也为预防外来单位无力或拒绝承担亏损责任,我公司要求前来进行资质外借申请的单位团队必须经由我公司声誉良好的经理进行引荐后进行担保,或自行在下列形式中选择其一作为担保:(1)以自由或第三人资产设定抵押(2)向我公司缴纳履约保证金(3)银行出具保函除此之外,我公司拒绝与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的外来单位进行合作。发生过安全事故、资金状况不健康、行业风评差等。前来进行该项流程时,客户需提供以下材料,法人及代理人的身份证、通过年审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及其他相关资质文件。所有材料需一份原件和复印件,且复印件清晰可见并加盖公章。任意一项不满足要求均不进行审核。完成材料准备后,外来单位须在担保人的陪同下,于财务处做好备案登记并缴纳200元备案费用后,方可进行协议签订。协议签订后可在我公司允许的范围内使用我公司材料,并且,每次材料的借用、使用,都将按照协议进行严格执行,若发现不当使用,我公司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由于实际情况不同,所需要的范围也不同,所以为了更好保障双方权益,该范围的界定将在实际情况中再界定,本文不进行界定。为保证施工项目质量和我公司的利益不蒙受损失,在外来单位完成备案后,我公司将不定期对客户单位进行实地考察,如若发现操作规范不合格、使用材料不当、拖欠薪水、偷税漏税等对施工项目会产生不良后果的行为,立刻将其加入黑名单永久停止与该客户的合作,同时对担保人进行处罚。客户若在项目所需中需要购买资格预审标书,必须前来我公司征得同意后打印相关材料,若进行私自打印发现后,我公司将行使自己的依法权利进行没收。同时,如若出现了未经我公司同意便利用我司材料,最后购得标书并需要我公司盖章的违约情况,我公司将对备案方根据标书最终价格处以5000-30000元不等的罚款,同时我公司也将依法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力。每份资格预审材料费我公司将收取200元的费用,若外来单位拒绝支付,将由担保人进行支付。若外来单位在实际情况中需要借用我公司的材料原件,我公司将收取300元每份的费用,若外来单位拒绝支付,将由担保人进行支付,同时必须由公司在职人员携带原件进行陪同。外来单位无权在任何情况下以任何理由带走我公司的材料原件,如有发生,我公司将保留追究行为人法律责任的权利。二.正式投标前的过程规范外来单位在招标方发布招标文件后,若想进行投标,请务必先告知我公司相关工作人员,我公司将在判断其是否有招标实力后再与外来单位进行实际合作,如若我公司经过审核判断认为外来单位没有承办该项目能力后,我公司将不会同意开展接下来的工作。若我公司认定外来单位有完成该项目的实力后,外来单位来到我公司开具介绍信,再去招标方领取招标文件,以我公司名义报名。我公司将配合外来单位做好投标登记工作,并做好配套的管理服务以我公司名义进行投标的标书中所涉及的技术标、经济标部分,我公司允许外来单位全权负责,我公司不进行参与。如若外来单位需要我公司完成对标书的制作,我公司也将在收取1000元的制作费后对外来单位全力配合,力争中标。而每个投标我公司将根据实际项目的规模大小,进行项目金额1%-5%的收费,在标书盖章前,请外来单位及时汇入我公司银行账户,我公司将依法向外来单位提供收款依据,如若中标失败,该金额将给予退还。同时,如若中标成功,施工期间产生的一切税收费用,都由外来单位承担。其次,所有由外来单位参与的投标项目,我公司均不负责投标保证金的支付,请备案方在规定时间内,向我公司基本银行账户汇入投标保证金,我公司在收到金额后,会及时根据招投标法进行支付,如若因外来单位汇款延迟产生的各种形式的损失,我公司一概不进行任何形式的负责。且外来单位须及时将中标项目所涉及的中标通知书以及合同送于我公司进行存档,以便我公司于日后查验。在招投标过程中,外来单位以我公司名义参与,原则上我公司不再派遣人员参与招投标过程,将招标一事全权交由外来单位进行。如若外来单位因为各种原因,提出要求需要我公司委派专业人士对招投标进行指导,参与至现场,则外来单位需向我公司支付该人员的劳务费以及其他因此事的花销。劳务费标准根据级别高低而不同,在实际情况中再进行具体数字的确定。如若成功中标,我公司将以《建筑工程施工承包合同范本》为模板与外来单位签订《建筑工程施工承包合同》,将施工任务正式转交至外来单位,为了保证我公司的权益,相关法律风险、违约责任将有承担施工任务的备案方承担,我公司不负任何形式上的责任。签订合同后,我公司将向外来单位下发《关于成立xxx项目部》的文件,同时根据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要求,为保证该项目合法进行,我公司将派驻持证上岗的项目经理、工程、经营、安全、财务人员等参与项目,用我公司的优秀人才帮助外来单位能够顺利进行项目,其中所涉及人员的薪酬和产生的必须费用,由外来单位承担,我公司不予支付。由于当前行业乱象频生,承包人层层转让的情况屡见不鲜,这种行为无法保证工程质量的同时,也会加大资金因外界原因而停顿的概率,这些情况一旦发生产生的违约,都将会致使作为投标方的我公司蒙受巨大损失。因此,为了避免该情况的发生,进一步控制实际风险,我公司将保留与外来单位签订的合同解释权,在必要时刻根据合同主动行使解除权,并保留追究外来单位违约的法律责任。三、企业锁的管理办法因签订协议后,外来单位因在法律上隶属于我公司旗下部门,为了合乎相关法律法规,故在外来单位以我公司名义进行的投标中,其所涉及所涉及的重要工程资料等文件,均保存于我方旗下的企业锁,不保存于外来单位名下。外来单位若有需求可以与我公司工作人员进行沟通,我公司将在最大限度上配合外来单位的实际工作。四、项目正式施工期间的管理办法为了合乎相关法律法规,在正式施工前,我公司将与外来单位负责人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可以参照工程项目的合同期。对外宣称,外来单位负责人根据自己的业务能力前来项目部任职,如“项目负责人”,每月领取工资薪金。项目结束,上交我公司管理费后,由外来单位负责人按“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后,合法获得剩余工程利润。也请外来单位注意,即如若与我公司成功进行合作,从合同签订完成开始,在法律意义上讲,外来单位负责人与被我公司之间是劳动合同雇佣关系,该施工项目实质上也变成了我公司内部承包经营关系。而非社会上广而流传的非法挂靠行为,请外来单位注意此点,谨言慎行,不要产生争议言论导致双方产生不必要的损失。因此,在项目施工期间,由于我公司为承包企业,外来单位在此期间隶属于我公司旗下项目部之一,故我公司的项目管理制度对备案方团队有效。且我公司派遣的的管理人员以及我公司总部管理人员均有权对项目经营、安全、技术等项目进行管理。施工期间产生的设计变更、预算变更、工程联系函、工程款结算书等都必须由我公司委派的人员签字认可方有效。我公司亦将定期对外来单位进行专业指导,如税务风险指导等,同时委派财务人员将对资金进行监督,防止出现拖欠款项等恶劣情况发生。外来单位请务必注意,请务必按照法律法规,依照建筑、劳务部门的要求,与农民工签订合法合理的劳务合同。如若外来单位在此方面操作不当,致使我公司蒙受损失,我公司将在要求赔偿的同时,将保留追究外来单位负责人法律责任的权利。而在项目施工期间的银行账户问题,我公司可提供两种方案,届时将根据实际情况的不同回与外来单位进行协商选择不同的方案,一为,外来单位可自行在施工地点开设银行一般存款账户,但是为了保证监管的实施落位,该账户的银行支付鉴章或网上银行转账U盾,至少有一只在我公司委派的财务人员之中,并且在施工期间不得以任何形式收回我方委派财务人员所保管的物品。二则是不开立一般存款账户,从组建集团战略预算下的资金池出发,项目部资金支付统一从我公司所在地银行账户支付。而在会计核算问题上,根据外来单位的规模大小实行分级核算或集中核算。采用分级核算的外来单位进行财务核算应使用云EPR软件。利用信息化软件自动汇总并合并各个项目的的财务会计报表。我公司亦将设置专职ERP系统管理员,利用云ERP的多组织、跨行业功能自动分配账套提供给外来单位项目,使该项目单独建账、独立核算,云ERP系统管理员权限统一归属于我公司,我公司将统一各项目部会计科目(一级乃至明细)和辅助核算项目,外来单位也应配合将会计核算标准化、流程化。因为若外来单位会计不规范做账将不能定期通过系统生成会计报表。我公司亦会加强与委派财务人员之间的沟通联系。如若出现业务水平不足的情况下,将进行业务培训和指导。我公司亦将派专人负责指导、监督挂靠项目的账务处理,及时发现、纠正项目会计工作中出现的错误和问题。与公司自营项目标准一样必须按期提供会计报表、成本报告以及其他管理报表。而关于财务人员的委派方面,出于能够更好的进行双方之间的沟通和协调,我方接受外来单位推荐一名或者多名业内人士前来我公司进行财务面试,如若合格则可委派其作为我方委派的财务人员进行工作。财务人员根据真实的交易和事项反映经济业务实质。会计核算原始凭据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协议、结算单、入库单、领料单、送货单等。由于我公司与外来单位的合作关系特殊,且根据税法要求,在工程项目中,增值税缴纳单位须与建设工程合同承包方一致。故在项目施工期间,我公司为增值税纳税主体,外来单位只是会计核算主体,所以在项目工程涉及的所有税金,均从我公司银行存款账户支付。而外来单位则须定期将增值税预缴、增值税进项税额、增值税销项税额结转到我公司,也只有这样,我公司的一般纳税人增值税和附加税申报表才能与账面记载相符。如若外来单位不配合我公司进行该项工作,我公司产生的计划外开销将有外来单位全权承担。外来单位在施工期间,若需要与材料商、分包商签订合同,优先考虑与我公司的合格供应商签订合同,且必须以我公司名义签约,而合同也需经由我公司各相关部门审批,一致同意后方进行签字盖章。同时,合同模板亦由我公司统一提供。而在有采购、专业分包、劳务分包等付款需求时,请外来单位先自行制定支付计划,交由我公司进行审核后,由我公司银行存款帐户支付至有真实业务往来的供应商、分包商银行账户。而外来单位需保证,监督供应商、分包商在我公司付款前便开具合规增值税发票。同时,请外来单位配合我公司进行下列工作。根据《建设工程施工承包合同》,我公司将按期及时与发包方进行工程结算。我公司根据增值税纳税义务向发包单位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普通发票。我公司亦会向外来单位制定《发票管理办法》,在协商一致后严格执行该规定。开具发票之前,由外来单位经办人员填写《发票开具申请表》,外来单位经办人员、负责人、委派财务签字后,交由我公司相关管理部门、财务部核准后,我公司经办人员根据核准的《发票开具申请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普通发票。在实际施工中,我公司要求外来单位在塔式起重机等大型施工设备显要位置标明我公司的Logo,向社会各界人士告知施工方身份。施工现场的所有劳务人员亦一律身穿印有我方公司名称的工作服,彰显我公司的企业文化。五、中标后的资质管理外来单位在我公司取得的所有资质授权,均只适用于单次合作。资质授权在中标后即停止,并且一次授权不得多用。同一阶段只进行一次外借,即在本公司进行资质外借后,必须在施工结束后方可进行第二次外借。而在施工结束后,若想再次进行合作则需按照上文流程规范重新进行一次。如若发现外来单位在完成合作后,依然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