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现场管理罚则一、施工现场安全文明生产管理1、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上班脱岗,未向项目监理部请假者每次罚款1000元;2、专职安全员上班脱岗每次罚款500元,专职电工上班脱岗每次罚款500元;3、分部、分项工程未按要求层层作安全技术交底,需落实到个人,经检查无交底记录或记录确定为作假的每次罚款1000元;4、公司、项目部未按要求做定期安全检查,经检查无检查记录;安全员经检查无日记录或记录确定为作假的每次罚款1000元;5、接到监理工程师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后,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整改完毕并作出书面回复的每次罚款1000元;6、监理工程师或业主现场代表现场发现安全隐患要求立即停工并进行及时整改口头指令后,不听劝阻继续施工的每次罚款1000元;7、进入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或不系帽带的,安全帽下戴其它帽或者安全帽上戴其它帽的,穿拖鞋、高跟鞋、光脚、光膀进入工地的,一般工人每人次罚款50元,一般项目管理人员每人次罚款200元,业主方、监理方人员及施工方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员、质检员、主工长等每人每次罚款500员;8、高空、外架作业未系安全带的每人次罚款200元;9、施工场地未按要求分类整齐堆码施工原材料、构配件、成品半成品的;未按要求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的,垃圾、原材料随意堆放的每次罚款500元;10、外架堆放钢管、钢模和其他材料的每次罚款1000元;11、随意从高空倾倒垃圾、抛投材料的每次罚款1000元;12、混泥土施工时经检查模板内随意丢弃烟头、烟盒及其它杂物的每个罚款10元;13、模板支撑、模板加固件与外架连接的每次罚款200元;14、无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证违章上岗的每人次罚款200元;15、施工现场发现私拉乱接电线;使用花线;拖地线;未按要求“一机、一闸、一漏电”设置使用施工机械的;用电施工机械设备未连接PE线的每次罚款200元;16、经检查漏电保护器、空气开关损坏不工作的每次罚款200元;17、施工现场大小便不入厕随意大小便的每次罚款500元;18、施工现场发现打架斗殴的每次罚款1000元;19、进入施工现场的工作人员须服从管理,若对现场监理人员和业主代表进行语言挑衅、恐吓、谩骂的每次罚款1000元,且4小时内将该人员清理出场。若对现场监理人员和业主代表进行人身攻击的每次罚款5000元,并应立即将肇事者控制并及时报案或移送司法机关;20、塔吊未经检测、未按规定报验、未安装限位器或者就投入使用的罚款1000元,不按要求进行长短混吊的每次罚款500元;21、人员搭乘货物井吊上下的,使用井吊提升超长、超高、超载原材料的,井吊上下行过程中未关闭护栏的每次罚款500元;22、酒后上岗的每人次罚款500元、酗酒闹事的每人次罚款1000元;23、发现使用塔吊时长短混吊及不按规定索紧钢丝绳、卸料时不按规定抽钢丝绳者,每次罚款500元;24、施工场地、道路应做好排水措施,积水面积超过2平方,时间超过24小时未清理的每次罚款200元;二、施工质量管理1、专职质检员脱岗每次罚款500元;2、原材料、构配件进场后须及时(12小时内)报验,未按要求及时报验的或未报验就用于工程施工的每次罚款500元。须见证取样送检的,应按不同批次、数量、规格及时(24小时内)见证取样并送检,未按要求及时送检、弄虚作假或发现未经见证取样送检的原材料就用于工程施工的每次罚款1000元。原材料、构配件报验或取样送检不合格的须12小时内清理退场,逾期每次罚款1000元;3、各分部、分项工程未按要求层层作质量技术交底,需落实到个人,经检查无交底记录或记录确定为作假的每次罚款1000元;4、各分部、分项工程、工序隐蔽验收前须按要求提前24小时通知项目监理部和业主代表,且施工单位必须做好班组自检、互检、交接检制,经专职质检员检查验确认后,应有自检验收记录,方可报验。正式验收时未按要求作自检的,每次罚款500元,未经监理和业主代表隐蔽验收同意合格后就进行下道工序施工的每次罚款1000元,且隐蔽后才报检的将不予签证,发生的相关费用施工方自理;5、接到监理工程师质量整改通知单后,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整改完毕并且回复的每次罚款1000元;6、监理工程师或业主现场代表现场在旁站、巡视中发现质量隐患,下达要求停工整改口头指令后,不听劝阻继续施工的每次罚款1000元7、已浇筑混凝土未按要求浇水或覆盖养护的;砖砌体材料砌筑或粉刷时未按要求提前24小时浇水湿润的每次罚款500元;8、钢筋混凝土梁、板、柱、墙须提前拆模而未按要求提供相应试验资料和申请批复同意而擅自拆模的每次罚款1000元。拆模后混凝土表面有质量缺陷未按要求向监理和业主代表报告而私自处理的不论大小每处罚款500元。以上现场管理处罚不是目的,目的是要求施工单位加强施工现场管理,提高对施工安全和质量重要性的认识,杜绝安全事故和质量事故的发生。本罚则由监理、业主、施工承包单位代表共同签字盖章确认后实施。只要事实清楚,由现场监理或业主代表可直接现场签署罚单,施工单位接收后24小时内应将罚金交至业主工程部(逾期者将缴纳5%的滞纳金,拒接缴纳的将在工程结算款中双倍扣除)。业主(签章):监理单位(签章):施工单位(签章):2011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