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安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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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石河子开发区宏翔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编制人:刘永革审批人:刘宝玉目录1、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2、项目风险金抵押制度3、安全资金专用制度4、安全员派驻制度5、定期检查制度6、项目安全检查制度7、工程开复工、主体安全中检管理制度8、工伤事故报告处理制度9、安全事故统计制度10、意外伤害保险制度11、装修吊篮验收制度12、安全管理人员教育培训制度13、三级安全教育制度14、班前安全活动教育制度15、安全技术交底制度16、安全资料管理制度17、安全设施用具、设备管理制度18、起重设备安装、拆卸验收制度19、安全设备定期检查制度20、材料、设备安全储存防护制度21、安全管理人员考核制度22、门卫制度23、安全值班制度24、治安保卫制度25、工地环境卫生制度26、食堂管理制度27、文明施工管理制度28、门前三包制度29、宿舍管理制度30、安全设施验收制度31、项目民工管理制度32、防火制度33、消防管理制度34、库房管理制度35、卫生防病宣传教育制度36、有毒有害物品管理制度37、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38、工作面验收移交制度39、起重设备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1、国家安全法规定,任何经营性质的单位和个人在从事有可能发生重大事故的生产时,必须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2、所有施工项目在开工前必须到安全监督站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3、施工项目部在收集好相关资料,收拾好现场后,应报公司安全科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后,即报安监局办理相关手续。4、各施工项目必须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施工场现和工作场所必须符合各项规定要求。项目风险金抵押制度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政策、切实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促使施工现场达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确保完成安全生产目标、特制定本办法。1、安全生产抵押金,由项目部向公司上交工程预算造价的1.5%的安全风险抵押金,以保证施工项目安全生产目标的顺利履行。2、待施工合同签定后,项目经理在开工前必须同公司安全科签定“建筑工程安全生产责任书”。3、安全生产抵押金在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签定之后,由项目部按时将应缴纳的抵押金交付公司财务科,财务科必须保证专款专用,不得挪作它用。待工程竣工后,由公司安全科出具单位工程安全评价书后按规定返还。4、项目工程部必须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及《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分标准》,杜绝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和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发生。5、工程项目没有按照“建筑工程安全生产责任书”要求达标的项目工程部根据安全生产奖惩办法进行处罚,罚款数额从安全生产抵押金中扣除,抵押金不足的从该项目工程进度款中补扣。6、公司组织文明工地达标考核,严格按照国家建设部JGJ59—99《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分标准》进行认真考评。工程竣工后,按项目部文明工地达标情况确定,决定向项目部返还安全生产抵押金的数额。既:获自治区级“文明工地”或获师市级“文明工地”称号的项目部,除全部返还抵押金外并按“文明工地”达标标准细则给于奖励。获“优良工地”称号的项目部,将全额返还抵押金。获得师市“合格工地”称号的项目部,返还风险抵押金的60%。未达到合格工地的项目部,安全生产抵押金不进行返还,并按《安全生产奖惩办法》规定给予处罚。7、本办法由公司安全科负责解释和修订。8、本办法从发布之日起执行。安全资金专用制度依据国家安全生产法规定,为保证安全生产活动的正常运行及防止和减少安全事故发生,保障安全生产资金到位,制定本制度。1、安全资金的来源按工程预算总造价的3%提取。2、安全资金主要用于为职工配备劳动防护用品和安全设施的构置及安全设备的维护保养和配件购置。3、安全资金的使用由施工项目依据本项目实际情况购置劳动保护用品、用具和设备。4、安全资金除购置各项安全设施、防护用具外,不得挪作它用。5、凡违反规定者,将按公司安全生产处罚办法进行处罚。安全员派驻制度1、项目安全员必须经公司安全科统一派驻。2、安全员的管理由公司安全科统一管理。3、派驻的安全员必须遵守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4、项目安全员由项目经理安排日常安全监督检查工作。5、所派驻项目的安全员工资由公司安全科造册发放,进入项目成本。6、到项目任职的安全员必须服从现场主管领导的指挥。7、公司安全科随时为各项目对派驻人员做好协调工作。定期安全检查制度为经常掌握各项目安全生产动态,及时消除各种隐患,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公司及项目经理部要进行定期检查,为此制定以下定期检查制度。1、公司将对所属项目每月组织一次全面安全检查。2、施工项目在项目经理的领导下,每月组织不少于二次有针对性的安全检查,由项目管理人员、各班组长等人参加。3、对查出的安全隐患及时处理,并根据情节轻重,依据公司《安全生产奖罚办法》给予处罚。4、每次公司安全检查应由主管领导或总工程师带领,有综合科、安全科、工程科、财务科、经营科等部门参加。5、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在安全检查的同时要开展各级安全员及安全值班人员日常巡回安全检查。6、经常性地进行安全教育活动,积极开展自我检查。意外伤害保险制度依照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为保障企业员工的身体健康,当受到意外伤害后拥有资金保证,制定本制度。1、凡进入工程项目的作业人员必须参加意外伤害保险。2、施工项目工伤保险金应按时进行交纳。3、保险金额应符合国家现行意外伤害保险规定交纳的数额缴纳。4、必须全员参与意外伤害保险,不得虚报、漏报人数。5、不得擅自降低或取消职工的保险待遇。6、对不参加意外伤害保险项目、人员,除对项目处罚外,将不配合的人清理出施工现场。工程开复工、主体安全中检制度1、本公司所属项目,在项目工程开工前必须按国家有关法规、条例及地区安全行业部门的规定,对本项目安全资料、现场各项安全防护用具、标识、标牌、设备进行自检,合格后报公司安全科要求开工前安全检查,公司安全科接到报告后,对该项目进行各项安全检查,合格后安全科签字盖章,项目既报安监站,待安监站检查合格后,发放相关手续,项目方可开始施工。2、本公司所属项目,在项目工程复工前必须按国家有关法规、条例及地区安全行业部门的规定,对本项目安全资料、现场各项安全防护用具、标识、标牌、设备进行自检,合格后报公司安全科要求开工前安全检查,公司安全科接到报告后,对该项目进行各项安全检查,合格后安全科签字盖章,项目既报安监站,待安监站检查合格后,发放相关手续,项目方可开始复工。3、本公司所属项目,在项目工程主体封顶时,项目必须按国家有关法规、条例及本地区安全行业部门的规定,对本项目安全资料、现场各项安全防护用具、标识、标牌、设备进行自检,合格后报公司安全科要求安全检查,公司安全科接到报告后,对该项目进行各项安全检查,合格后安全科签字盖章,项目既报安监站,待安监站检查合格后,发放相关手续,项目方可开始进入装饰施工工序。4、凡未经公司安全科、安监站检查擅自开工、复工或未经安全中检进行装饰工序的项目,公司将给予重罚并强令停工。工伤事故报告处理制度1、对事故的调查分析,应当切实做到四不放过原则,即事故原因没有分析清楚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采取切实可行的预防措施不放过和有关责任人没有受到处理不放过。2、项目伤亡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逐级报告企业主管部门,由主管部门报告主管领导。3、主管领导得知死亡、重大伤亡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报告地方主管安全监督部门。4、发生死亡、重大伤亡事故的项目应当保护事故现场,并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5、事故调查组提出的事故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建议,由发生事故的企业及其主管部门负责监督执行。6、因忽视安全生产、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玩忽职守或者发现事故和隐患危险情况而不采取有效措施以致造成伤亡事故的,由企业主管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项目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处罚和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7、违反本规定,在伤亡事故发生后隐瞒不报、谎报、故意迟延不报、故意破坏现场或者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调查以及拒绝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由公司相关部门按照国家、地方有关规定,对有关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九、在调查处理伤亡事故中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或者打击报复的人员,由公司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安全设施用具、设备管理制度1、安全防护用具包括:安全帽、安全平网、密目网、安全绳、安全锁、空气断路器、隔离开关、漏电保护器、胶皮手套、绝缘靴、架杆、扣件、架板、消防用具、安全标识等。2、各施工项目在采购安全防护用品、设备时,必须验证防护用品、设备的合格证、生产许可证、出厂检验报告以及安全监督部门出具的检测合格报告,并交由项目资料员入档保管。3、所采购的安全防护用品、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安全防护用品、设备的有关质量检测规定,不得采购不合格用品。4、采购回来的合格防护用品、设备应妥善保管,办理入库记帐手续,交由保管员入库上架合理保管。5、所有安全防护用品、设备在存放时,不得存放在高温、日晒、潮湿、雨淋、含酸碱腐蚀性场所。6、所有安全防护用品、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必须按规定使用,不得乱用、混用,不得对防护用品、设备进行破坏,因不按规定使用造成防护用品、设备损坏者,除进行赔偿外还要对责任人进行罚款。起重设备安装、拆卸验收制度1、施工项目必须根据自身使用机械设备编制专项安装拆卸施工方案。2、项目编制的施工专项安装拆卸方案应交由技术科审核,报技术负责人审批后方可生效。3、施工项目应严格依照所审批的施工方案,报送有安装资质单位,聘请安装单位专业人员,依照审核后的专项安装、拆卸方案进行合理安装。4、已安装完毕的起重设备,项目应报公司安全科,安全科接到报告后,应立即联系相关检验机构,对已安装完毕的设备进行检验验收。5、安装完毕的起重设备经检验机构检验合格后,核发合格证书。6、项目应派有特种作业操作证人员及项目安全检查员汇同公司安全科共同对起重设备进行空载和负载等各项操作进行试运行,各项技术参数符合有关要求后,项目可以使用。7、在拆卸时也应聘请有相关资质单位专业人员进行拆卸。8、在安装及拆卸时,项目应设安全警戒区,派专人警戒,无关人员不得进入警戒区内。装修吊篮验收制度1、要求施工用吊篮必须是成品吊篮,质量符合JG/T5032-93规范要求。2、施工用吊篮在使用时要有专用预埋固定铁环,间距、质量、尺寸必须符合出厂设计值要求。3、所使用吊篮必须是正规厂家产品,要有合格证、质量检测报告、国家有关行业出据的使用许可证等厂家所拥有的其它相关资料。4、项目应编制专项使用措施,制定使用计划和安全措施计划,由公司安全科负责组织参加验收,由公司技术负责人签字审批,已制定的安全措施和计划,必须符合建筑施工安全防护技术措施有关规定。5、搭设吊篮操作者必须是经过特种作业培训的专职人员,持证人必须每年接受国家、地方相关安全监督管理机构的安全培训并取得合格培训证(此证具有时效性)方可操作搭设。6、吊篮装修作业人员必须是身体健康(有相关医院检查证明),思维清晰人员。7、项目施工安全负责人必须对进行吊篮安装拆卸、装修作业人员,在操作前进行安全操作教育,进一步提高安全意识。8、项目吊篮搭设完毕,先由项目安全检查人员验收合格后报公司安全科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项目安全检查制度1、凡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要严格执行《施工安全十大禁令》和《施工用电十大禁令》,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操作规程、规定。2、各班组必须设置兼职安全员,负责本班组施工现场安全工作,经常检查本班组的安全情况,协助项目安全员做好安全管理工作。3、定期检查:施工班组每天由班组长组织,对本班组的安全生产进行检查,施工项目每半个月由项目经理、安全员、班组长对整个工程进行安全检查,对于存在的隐患当场提出整改。4、施工项目每半月对脚手架、龙门架、施工机具进行检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5、项目管理人员进行安全值班,发现隐患及时改正。6、施工班组在班前、班后认真做好安全检查。7、对违章指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