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O公司法第七讲CorporationLa第一节公司章程概述一、公司章程的概念公司章程,是指公司必备的规定公司组织及活动的基本规则的书面文件,是以书面形式固定下来的股东共同一致的意思表示。公司章程区别大陆法系单一的法律文件英美法系章程大纲章程细则第一节公司章程概述二、公司章程的特征公司章程特征法定性公开性自治性真实性第一节公司章程概述(一)法定性所谓法定性,是指公司章程的法律地位、内容、形式、修改程序以及效力均由公司法明确规定。公司章程的法定性•法律地位的法定性•内容的法定性•章程形式的法定性•修改程序的法定性•效力的法定性第一节公司章程概述(二)公开性所谓公开性,是指公司章程的内容不仅要对包括股东在内的广告大投资者公开、还要包括债权人在内的社会公众公开。公司章程的公开性主要具有以下三个方面的法律意义:•有利于股东知悉公司的基本状况,从而行驶经营监督权•有利于维护公司交易相对人的利益•便于社会公众了解公司内部情况,为其是否起进行投资提供可靠的决策参考(三)自治性所谓公开性,是指公司章程的内容不仅要对包括股东在内的广告大投资者公开、还要包括债权人在内的社会公众公开。第一节公司章程概述•公司章程作为一种行为规范,不是由国家而是由公司依法自行制定的•公司章程是一种法律以外的行为规范,由公司自行执行,无需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公司章程作为公司内部规章,其效力尽及于公司和相关当事人,而不具有普遍约束力自治性体现三个方面(四)真实性所谓真实性,是指公司章程记载的内容必须是客观存在、与实际相符的事实。第一节公司章程概述第一节公司章程概述三、公司章程的作用公司章程的作用•公司章程是公司设立的行为要件•公司章程是全面指导公司行为、活动的基本规范•公司章程是公司向其成员表明信用并向外表明商誉的证明•公司章程构成对政府的书面保证,成为国家对公司进行管理的重要依据第二节公司章程的性质与效力一、公司章程的性质(一)公司章程的性质公司章程的制定与修改属于共同行为公司章程是体现全体股东共同意志的共同意思表示公司章程是一种体现司法自制的特殊协议公司章程并未任何意义上的法律,不能构成公司法的渊源第二节公司章程的性质与效力(二)公司章程的制定准则公司章程的制定准则•公司章程的内容不应与公司法重复•公司章程不得与公司法冲突•公司章程应注意填补公司法的授权性空白并填补公司法的遗漏•应注意公司章程的稳定性和可变性第二节公司章程的性质与效力二、公司章程的效力公司章程效力时间效力对人效力对公司的效力对股东的效力对董监高的效力对抗第三人的效力第二节公司章程的性质与效力(一)公司章程的时间效力(二)公司章程对人的效力1.公司章程对公司的效力公司章程既然为公司的根本性自治规则,自然应成为公司的根本性行为准则,公司的一切内部组织安排与活动均应受公司章程的约束。2.公司章程对股东的效力公司章程对股东的效力,主要表现为股东依公司章程规定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3.公司章程是实现公司独立人格的根本依据,章程通常会就公司的组织机构及其职权作出规定。4.公司章程一经登记,还具有对抗第三人的效力。第三节公司章程的制定和修改一、公司章程的制定就公司章程的制定方法而言,各国公司法所确定的公司章程制定方法主要有共同制定和部分指定两种。第三节公司章程的制定和修改二、公司章程的内容(一)绝对必要记载事项绝对必要记载事项是指章程中必须予以记载的、不可缺少的事项,公司章程缺少其中任何一项或任何一项记载不合法,就会导致整个章程的无效。(二)相对必要记载事项相对必要记载事项是指法律列举规定的一些事项,可以听凭章程制定人自主决定是否载入章程。(三)任意记载事项任意记载事项是指法律并不列举,只要不违反法律的强行规定、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章程制订人便可根据实际需要载入章程的事项。第三节公司章程的制定和修改三、公司章程的修改(一)公司章程修改的程序限制修改公司章程提案修改公司章程决议公司章程的变更登记(二)公司章程修改的内容限制1.公司章程的修改不得删除绝对必要记载事项2.非经股东同意,公司章程的修改不得更改股东的既得权3.非经股东同意,公司章程的修改不得给股东设定新义务4.非经股东一致同意,公司章程的修改不得给部分股东设定新权利第三节公司章程的制定和修改课堂练习题甲股份有限公司经董事会决议,变更公司章程,在其营业范围内增加“制售成衣”一项,但尚未向工商行政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对甲公司变更公司章程的行为,下列判断中正确的是?A.因其是董事会做出的决议,故不能发生变更效力B.董事会可以对此作出决议,但其未向工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而不发生变更效力C.应由股东会作出决议,自决议生效时发生变更效力D.应由董事会作出决议,并自办理变更登记时发生变更效力课堂练习题【答案】C.甲公司章程规定:董事长未经股东会授权,不得处置公司资产,也不得以公司名义签订非经营性合同。一日,董事长任某见王某开一辆新款宝马车,遂决定以自己乘坐的公司旧奔驰车与王调换,并办理了车辆过户手续。对任某的换车行为,下列哪一种说法是正确的?(国家司法考试05卷三25题,单选)A.违反公司章程处置公司资产,其行为无效B.违反公司章程从事非经营性交易,其行为无效C.并未违反公司章程,其行为有效D.无论是否违反公司章程,只要王某无恶意,该行为就有效课堂练习题【考点】本题考查的是公司章程的效力【解题思路和依据】新《公司法》第11条规定:“设立公司必须依照本法制定公司章程。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经理具有约束力。”而公司章程对第三人不发生拘束力,因而只要王某无恶意,该行为即有效,旨在保护善意第三人。如果王某有恶意,那么依据《合同法》第52条的规定,该合同为无效合同。【原参考答案】(根据修订前的《公司法》)D【正确答案】(根据修订后的《公司法》)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