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的档案管理办法一.总则为规范档案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办法。二.公司档案范围公司建档范围确定为:公司设立、变更的申请、审批、登记以及终止、解散后清算等方面的文件材料;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监理会形成的文件材料;财务、会计及其管理方面的文件材料;劳动工资、人事、法律事务管理方面的文件材料;经营管理方面的文件材料;生产技术管理方面的文件材料;产品生产、能够消耗、安全生产方面的文件材料;仪器、设备方面的文件材料;基本建设、工程设计、施工、竣工、维修方面的文件材料;科研、技术引进、转让方面的材料;教育培训方面的文件材料;信息、情报方面的文件材料;党群(工、青、妇)组织方面的文件材料;其他具有利用和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以上文件材料包括决议、决定、条例、规章制度等法规性文件,各类会议文件、重要记录、工作计划、工作规划和工作总结。公司档案还包括声像资料:照片档案:新闻、科技、艺术照片,由原版、翻版底片、照片、文字说明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