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XXX公司企业制度XXX公司字xxx号知识产权工作管理规章制度目录前言1、知识产权管理办法2、专利管理办法3、商标管理办法4、技术合同管理办法5、保密协议6、知识产权奖惩办法7、技术资料档案管理制度知识产权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XXX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知识产权,规范知识产权管理工作,鼓励员工发明创造的积极性,促进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知识产权,包括:(一)专利权和技术秘密。主要指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新材料、新配方、新品种等专利权和技术秘密;(二)商标权和商业秘密。主要是指本公司的注册商标、商号等,以及所拥有的未公开的工程、设计、市场、经营、服务、财务、管理等信息;(三)著作权(含计算机软件)。主要指本公司的产品设计图纸及其说明、计算机软件及文档资料、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地图、摄影、录像、艺术表演、教材、辞书、规范汇编等;(四)国家法律规定保护的其他知识产权。第三条本公司知识产区遵循统一管理、分工协作、规范有序的原则。设立知识产权管理部,负责知识产权管理工作。第四条知识产权管理部的主要职责:(一)制定知识产权各类管理规定,协调知识产权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审核、检查其他部门的知识产权管理工作;(二)代表公司负责知识产权的申请等对外工作;(三)代表公司负责知识产权纠纷处理、诉讼等对外工作;(四)参与签订或审核涉及知识产权内容的合同、协议;(五)组织宣传和学习有关知识产权的法律知识。第五条公司员工完成公司工作任务、利用公司名义、利用公司物质条件产生的智力劳动成果,属于职务智力劳动成果,其持有权属本公司。(一)完成本公司工作产生的智力劳动成果是指:1.执行本公司工作任务所完成的智力劳动成果:2.履行本岗位职责所完成的智力劳动成果;3.完成的智力劳动成果属于所在公司的业务范围;4.离休、退休、停薪留职、辞职或调离的员工在离开原公司二年内完成的与其在原工作岗位承担的本职工作或分配任务有关的智力劳动成果。(二)利用本公司的名义完成的智力劳动成果是指:1.利用本公司的名誉、名称或社会地位进行的各种行为2.利用本公司的人力及未公开的技术情报资料完成的智力劳动成果;3.工作时间内完成的智力劳动成果。第六条一切职务智力劳动成果的持有(所有)权归本公司,任何其他公司及个人未经允许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让、销售、使用或侵吞本公司持有(所有)的职务智力劳动成果。第七条职务智力劳动成果的完成人享有在有关成果文件上署名和取得相应荣誉、奖励及获得报酬的权利。第八条公司的注册商标、商号等管理工作由知识产权管理部依据国家和公司的规定执行。第九条专利是知识产权中的重要内容,在专利管理中涉及的具体问题,依据国家和公司有关规定执行。第十条严格执行技术档案的相关制度规定,对涉及公司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的技术档案采取限制级阅读措施。第十一条对本公司的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应严格执行国家和本公司的有关规定,签定保密协议。第十二条在与其他公司进行委托研究、委托开发或合作研究、合作开发时,必须订立书面合同,合同中必须有关于知识产权保护的条款。任何个人未经同意,不得以公司的名义对外签定技术合同。第十三条属于本公司的技术成果在实施或转让后的收益,按国家和本公司的有关规定进行分配。该项职务科技成果的发明人、设计人可按规定提取酬金。第十四条违反本办法,剽窃、窃取、篡改、非法占有或者以其他方式侵犯本公司知识产权的,或造成公司知识产权被侵犯的,依据国家和本公司有关规定追究经济责任。构成犯罪的,及时向司法机关举报。第十五条本办法执行过程中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第十六条本办法由知识产权管理部编制并负责解释,自下发之日起执行。知识产权管理部二〇〇八年十二月专利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的专利工作,促进基业技术创新和形成企业自主知识产权,推动生产进步,提高公司市场竞争力和经济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权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权利法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专利是指发明、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第三条本公司专利工作的基本任务是贯彻执行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宣传普及专利知识,激发员工发明创造的积极性,推动我公司的科技进步;提高市场竞争力和经济效益。第四条执行本公司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公司的物质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为职务发明创造。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公司,申请批准后,公司为专利权人。非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申请被批转后,该发明人或者设计人为专利权人。利用本公司的职务技术条件做完成的发明创造,公司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订有合同,对申请专利的权利和专利权的归属做出约定的,从其约定。第五条在取得专利申请号及取得专利权后,公司应当依据有关规定对职务发明创造的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给予奖励:发明创造专利实施后,根据其推广应用的范围和取得的经济利益,按有关规定对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给予合理的报酬。第六条在专利申请公布或者公告前,专利工作者及有关人员对其内容负有保密的责任。第二章专利的管理第七条本公司的知识产权管理组是专利管理的主观部门,其责任包括:(一)制定并实施公司专利战略,并纳入技术进步和现代企业值得规划中;(二)负责对员工进行专利法和专利知识的宣传培训;(三)鼓励员工开展发明创造活动,为职工提供有关专利事务的咨询服务;(四)办理本公司专利申请、专利资产评估、专利合共备案、认定登记和专利权质押合同登记以及专利广告证明等事宜;(五)保护本公司专利权和防止侵犯他人的专利权,办理有关专利纠纷、专利诉讼事务;(六)管理公司专利资产,防止专利资产的流失;(七)组织专利技术实施,管理专利实施许可贸易;(八)管理、利用与本公司有关专利文献和专利信息,为科研、生产、贸易经营全过程服务;(九)研究制定本公司的权利战略,为经营决策服务;(十)做好技术和产品进出口中有关的专利工作;(十一)依法办理对职务发明创造的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的奖励与报酬;(十二)筹集和管理本公司的专利发展专项资金;(十三)其他与本公司专利工作有关的事务。第八条公司专利资产管理包括如下内容:(一)专利技术开发;(二)专利申请、维持、放弃的确定,职务与非职务发明的审查,科研档案和发明或设计人员流动的管理;(三)专利评价、评估;(四)专利申请、优先权、署名权、专利权;(五)专利申请权转让、专利权转让、专利许可及专利权质押;(六)专利战略研究与制定;(七)专利诉讼和向海关提出知识产权备案;(八)其他与专利资产有关的事项。第九条本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进行专利资产评估:(一)转让专利申请权、专利权的;(二)以专利资产与外国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合资、合作实施的,或者许可外国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合资,合作实施的;(三)以专利资产作为出资成立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的;(四)需要进行专利资产评估的其他情形。第十条公司的专利资产评估,应委托有专利资产评估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办理。第十一条本公司在产品、技术开发立项之前,知识产权管理组必须和有关业务部门一起进行专利文献的检索与分析,避免重复研究与侵权,同时运用专利制度的规则,提出能获得最大市场利益的有关技术路线和技术解决方案的建议,在研究开发过程中及完成后,要进行必要的跟踪检索。第十二条公司开展对外贸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由知识产权管理组进行项目专利检索:(一)技术、成套设备和邮件设备的进出口;(二)未在国内销售过的原材料和产品的进口;(三)未在其他国家和地区销售过的原材料和产品的出口。第三章专利的申请第十三条申请专利的目的在于获得专利权,保护发明创造和潜在市场,以获得一定的经济利益。第十四条在新产品、心技术的开发,新材料、新工艺的研究、技术的改造、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等工作中做出的发明创造,凡符合专利授予条件的,应及时申请专利,以取得法律的保护。第十五条专利申请的提出:(一)凡欲申请专利的,发明人或设计人应填写公司《发明创造专利申请表》(见附件),发明人或设计人在填写“申请专利的主要内容”栏时,应对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的技术特点包括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有益效果做出清楚完整的说明,并根据已知技术对发明创造的专利性做出评价;(二)部门专利管理员应在“部门初审的意见栏,就专利申请是否符合专利法有关规定作出初审的意见:(三)部门专利管理员将此表交至知识产权管理组:(四)专利申请审批需要加快的,专利申请部门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说明需加快理由,同《专利申请表》一并交到知识产权管理组。第十六条专利申请的审批:(一)知识产权管理组由专职人员对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进行专利文献检索和专利必要审查,并将检索的情况审查意见填入《专利申请表》中:(二)知识产权管理组领导审查《专利申请表》并签名:(三)知识产权管理组将《专利申请表》报公司主管技术副总经理审批:(四)公司主管技术副经理批准后,知识产权管理组将“专利申请表”复印件返回到申请部门,进行专利申请办理。第十七条专利申请的办理;(一)专利申请根据其经济价值、市场竞争价值的大小分为:普通级,重要级、重大级:1、普通级专利申请,是指经济价值和市场竞争价值的大小均为一般的专利申请;2、重要级专利申请,是指具有一定经济价值或市场竞争价值的专利申请;3、重大级专利申请,是指创造性高,属国内外首创,代表技术潮流或发展方向,能给公司带来巨大经济效益,使公司处于市场优势地位的专利申请.(二)部门专利管理员通知发明人或设计人按专利申请须知(附件)的要求,提供专利申请技术交底或专利申请文件交审理产权管理组.。(三)知识产权管理组根据专利申请重要性等级的不同,按不同的方式办理:1、普通级专利申请的办理:外观设计的专利申请由知识产权管理组直接办理,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由知识产权管理组直接办理组织公司专利申请人办理:2、重要级专利申请的办理:知识产权管理组在组织公司专利代理人呢、发明人、相关技术人员或专利代理机构代理人进行讨论,确定最佳保护范围和方式后,组织公司内部专利代理人或委托专利事务所代理;3、重大级专利申请的办理:知识产权管理组组织公司优秀专利代理人、发明人、相关技术骨干或资质较深的专利代理机构优秀代理人员进行详细讨论,确保最佳保护范围和方式后,组织公司内部优秀专利代理人或委托资质较深的专利事务所代理。第四章专利的许可使用第十八条本公司与其他公司合作研究、开发或者委托研究、开发签订相关合同时,合同应当包括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的技术成果归属的条件,并符合国家和本公司相应规定。第十九条本公司与国内外组织或者个人签订的合作研究、开发或者委托研究、开发的合同中应包括下列内容:(一)项目中产生的专利申请权、专利权和相关技术秘密的归属;(二)本公司与合作方或者承接方对项目中产生的专利转让、许可等的管理权限和管理方式;(三)本公司合作方或者承接方投入的食物条件、资金及研究人员智力劳动各自所占比例以及对专利实施取得收益的分享制度和比例。未签订合同或者合同未约定的,项目中产生的专利权和相关权益由承担者持有或所有。第二十条本公司在引进技术,进口产品或建立中外合资企业外方技术、产品作为投资时,责任部门应将其技术、产品包括的专利技术项目,报知识产权管理组进行检索。知识产权管理组根据检索情况,提供检索报告,为谈判、签约提供依据。第二十一条引进技术涉及第三方专利时,应有担保条款,明确双方在涉及第三方专利时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第二十二条知识产权管理组根据公司发展要求,应积极为公司实施国内外专利是技术服务。各部门对公司持有或所有的专利技术,应积极实施,公司无条件或不能充分实施的,应适时进行转让或许可他人实施。第二十三条本公司实施他人专利技术或许可他人实施公司专利技术,应签订专利实施许可合同。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应当到合同签订第或者被许可方机构注册地或专利实施地专利管理机关认定登记。第二十四条专利实施许可合同或含有专利许可内容的技术转让合同的谈判、签订,应有知识产权管理组专利管理人员参加,并按照国家和本公司有关技术合同的制定执行。第五章专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