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财务管理制度-一般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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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财务管理职能岗位职责第三章资金管理制度第四章库存现金管理制度第五章银行存款管理制度第六章往来账务管理制度第七章存货管理制度第八章出入库管理制度第九章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第十章成本和费用管理制度第十一章支票管理制度第十二章全面预算管理制度第十三章发票管理制度第十四章暂借款管理制度第十五章报销审核制度第十六章工资及相应级别报销管理制度第十七章印章管理制度第十八章合同管理制度第十九章回佣管理制度第二十章会计档案管理制度第二十一章税务制度第二十二章对子公司财务控制的措施第二十三章附则第一章总则为了规范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和经济核算,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本部及子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各子公司为独立核算的法人单位,应根据相关法规和制度,参照本制度自行制订具体的财务管理制度。对于本制度中已作出的对子公司的管理办法,各子公司应严格遵照执行。第二章财务管理职能岗位职责财务管理制度设计岗位:认真学习、掌握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经营特点及管理要求设计、制订、修订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并指导下属子公司财务制度的设计工作。子公司财务管理岗位:负责子公司的往来核算、核对、报表催收和汇总、业务指导、信息传递等相关业务。会计工作职责:1、按照会计核算规范要求设置总账、明细分类账,编制会计报表,统一管理会计核算软件。2、具体审核、处理会计凭证。3、具体承办涉税事务,审核资金收付凭证。4、按照税务机关的规定,开具销售发票。5、核算存货的入库、领用、退货,定期组织对相关仓库抽查盘点,审核《库存物资动态报表》。6、完成财务部经理临时布置的各项任务。出纳工作职责:1、负责银行、现金帐目的登记与核对及日常备用金的提取,严格遵守现金限额保管制度,所需款项及时提取,超限额款项及时交存,及时清理银行未达账项。2负责现金支票、转账支票、电汇、汇票等结算业务的办理及网上银行各类业务。3、有权对不符合本公司财务制度规定的货款支付及费用报销,拒绝办理支付手续,并向成本会计反映,必要时可向总经理反映。4、完成财务部经理临时布置的各项任务。成本会计工作职责:1.负责与关联公司之间的沟通、协调工作。2.负责与公司内部各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工作。3.负责完成月度、年度经营情况分析及财务报告的编制工作。4.统筹安排部门人员工作。5.主抓内控方面的工作。6.做好每周应收账款、应付账款、其他应收款的管理及监督、监控工作。7.负责完成关联之间往来业务的账务核对工作。8.负责项目成本核算与控制;完成上级交给的其他日常事务性工作。(1)经理A、日常工作1)协助副总制订公司财务制度和工作流程,并监督制度的执行情况;2)在公司经营计划的指导下,编制资金、收入、成本、费用计划,经批准执行。检查和监督执行的情况,及时向公司领导反馈财务资金、成本、费用信息;定期进行经济活动分析。3)审核会计凭证,完成记帐、核算以及报表工作;4)协调工商、银行、税务及相关部门的关系,按时申报和缴纳各项税款。B、隶属关系1)直属上级:副总2)直属下级:成本会计、销售会计、物业会计、出纳、文员C、岗位期望:成为合格的房地产高级财务经理(2)成本会计A、日常工作1)在财务经理领导下,按照公司财务制度和核算制度有关规定,正确使用会计科目,及时、准确地登录各类明细帐,要求帐目清楚、数字正确、登记及时、帐证相符、帐实相符、帐帐相符、帐表相符,发现问题及时更正;2)及时了解,审核公司往来帐款的具体情况,并建立明细帐和进行明细核算,了解经济合同履约情况,催促经办人员及时办理结算手续,进行应收应付款项的结算;加强与各部门间的沟通,特别是与合同预算部的紧密联系,正确进行收入、费用、成本的归集和核算,并将结果及时反馈给各部门;3)根据规定的成本、费用开支范围和标准,审核原始凭证的合法性、合理性和真实性,审核费用发生的审核手续是否符合公司规定;4)及时做好会计凭证、帐册、报表等财务资料的收集、汇编、归档等会计档案管理工作。B、隶属关系:财务部经理C、岗位期望:成为专业财务主管9.财务部门必须建立内部牵制制度,出纳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财会人员要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各尽其职,互相配合,如实反映和严格监督各项经济活动。记账、算账、报账必须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字准确,账目清楚,日清月结,按期报账。财务会计人员在实际工作中必须坚持原则,照章办事。对于违反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的事项,必须拒绝付款、拒绝报销或拒绝执行,并及时向主管领导报告。各级领导应当切实保障财务人员依法行使职权和履行职责,严禁任何人对坚持原则的财务人员进行打击报复。财务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因故离职,必须与接替人员办理交接手续,没有办好交接手续的,一律不得离职,亦不得中断财务工作。公司一般财务人员的交接,由财务部门负责人执行监交;财务部门负责人的交接由总经理进行监交。第三章资金管理制度(一)公司的资金管理纳入全面预算管理,公司日常资金管理,根据生产经营情况通过编制月度资金计划,落实资金用款计划,加强对资金支付的日常控制。公司对资金使用情况按月进行分析。(二)公司货币资金的日常管理由财务部门指定专职人员负责,按不相容职务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岗位职责,制定内部稽核和控制制度,以确保货币资金安全和完整。(三)公司的货币资金管理,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明确了现金的开支范围。制定了现金必须由出纳人员保管,支票等银行结算凭证必须由出纳人员保管和签发,签发支票必须注明用途,支票印鉴由专职审核人员分管,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等控制管理制度。(四)公司对货币资金实行集中统一管理,公司货币资金的支付必须严格遵守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发布的《银行结算办法》及其有关补充规定,遵守银行结算纪律和结算原则。(五)根据公司商业票据结算管理办法的规定,指定专人管理票据,在日常进行票据核算时要按照票据法的规定进行严格的审核,审核无误后才可以办理账户处理。各票据经办人员在办理票据交接手续时要在移交清单上签字确认。收到的票据在未使用前(包括到期托收、贴现或背书转让前)应每天移交指定的银行委托保管,不得将收到的票据任意存放在办公场所,以确保商业票据的安全完整。(六)公司按不同经济业务的性质制定了货币资金支付的审批付款程序。会计人员对于款项的支付要严格按照操作程序的要求进行审核,并按公司规定的管理权限办理审批手续,未按规定办妥相关手续或手续不齐备的款项,经办人员有权拒绝支付。(七)公司及下属各单位必须建立往来结算账户的明细账,及时登记每笔往来款项,准确反映其形成、收付及增减变化的原因,月底对各往来款项余额提供经办人员核对并及时办理债权债务的清账工作。同时按资金归口管理原则,明确清账措施,落实经济责任,以加快资金周转。第四章库存现金管理制度1、所有现金收支由公司出纳负责。2、建立和健全《现金日记帐》簿,出纳应根据审批无误的收支凭单逐笔顺序登记现金流水收支帐目,并每天结出余额核对库存。作到日清月结,帐实相符。3、库存现金超过3000元时必须存入银行。4、出纳收取现金时,须立即开具一式三联的收据,由缴款人在右下角签名后,交缴款人、业务部门、会计各留存一联。5、任何现金支出必须按相关程序报批(详见支出审批制度)。因出差或其他原因必须预支现金的,须填写借款单,经总经理签字批准,方可支出现金。借款人要在出差回来或借款后三天内向出纳还款或报销(详见差旅费报销规定)。6、收支单据办理完毕后出纳须在审核无误的收支凭单上签章,并在原始单据上加盖现金收、付讫章,防止重复报销。(一)公司现金的使用范围:1、支付个人的劳动报酬;2、支付各种劳保、福利费用及国家规定的对个人的其他支出;3、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4、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结算起点规定为2,000元);5、中国人民银行规定需要支付现金的其他支出;6、结算起点以上的现金支出应报经财务部总经理审核批准。(二)库存现金限额规定:1、公司库存现金限额由财务部根据日常现金支出量的多少,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核定,并报开户银行批准。公司的库存现金限领一般为3---5天的支用量。2、公司各单位现金支出的范围要严格按公司的有关规定执行,不得突破库存现金限额。库存现金超过限额时,必须及时送存银行,以保证现金管理的安全。库存现金不足时向开户银行提取。(三)现金的核算和清查:1、公司现金出纳人员进行现金收付时,应根据会计人员填制的,经成本人员审核的有效记账凭证(收、付款凭证),对支付款项进行核对无误后,办理现金付款手续,并按规定登记现金日记账,做到日清月结,账款相符。2、会计人员与出纳人员应定期将总账的现金账户余额与现金日记账余额进行核对,做到账账相符。3、为了加强现金的日常管理,及时发现和防止现金收付差错,财务部负责人或指定的其他财务人员每月终了后应会同出纳人员盘点库存现金一次,保证账账相符、账款相符。出现诸如人员变动或其他异常情况应随时对库存现金进行盘点,发现长短款应查明原因及时处理。(四)现金(货币资金)的内部控制制度为加强货币资金的管理,应建立出纳人员、专用印章保管人员、会计人员、稽核人员、和货币资金清查人员的岗位责任制度,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内部控制制度。l、货币资金的内部控制制度是按照不相容职务相分离的原则制定的,具体是:(1)货币资金的收付及其保管应由专职出纳人员负责,其他人员不得接触。(2)出纳人员不得兼管收入、费用、债权、债务及总分类账的登记和保管工作。(3)出纳人员应与货币资金的稽核人员、会计档案保管人员相分离。(4)出纳人员应与货币资金审批人员相分离,实施严格的审批制度。(5)货币资金收付和控制货币资金收支的专用印章不得由出纳人员保管,应实行印鉴分管制度。(6)负责货币资金收付的人员应与负责现金的清查人员和负责与银行存款对账的人员相分离。2、建立银行结算凭证、收据和发票的“收、发、存”管理制度,领用的收据和发票,必须登记数量和起讫编号,由领用人签字,收回收据和发票存根,应由保管人员办理签收手续,对空白银行结算凭证、收据和发票应定期检查,以防止短缺。3、对现金收付的交易必须根据原始凭证编制收付款凭证,并在原始凭证与收付款凭证上加盖“现金收讫”与“现金付讫”章。4、对公司的库存现金,出纳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公司现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出纳人员应做到日清月结,账实相符。第五章银行存款管理制度(一)银行结算的范围、方式及结算的规定1、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各项经济业务,除《现金管理暂行条例》规定可使用现金外,一律按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发布的《银行结算办法》及其补充规定,通过银行办理转账结算,不得直接支付现金或开具现金支票。2、公司对资金实行集中统一管理,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根据生产经营的需要开立银行结算账户。3、根据《银行结算办法》和公司的业务特点,可采用银行汇票、支票、信用卡等结算方式,公司在办理银行结算时,必须严格遵守银行结算纪律和结算原则,不得出租、出借银行帐号,不得为外单位或个人代收代支或转账套现,不得签发空头支票和远期支票。对作废的转帐支票等结算票据应随原付款凭证一起装订,不得随意丢弃。4、建立银行结算票据的签收、签发管理制度,会计人员对于收到外来银行结算票据时要按照票据法的规定,对结算票据的要素进行严格的审核,审核无误后才可以填制和办理各类结算业务及相关的账户处理,以确保银行凭单及其结算票据完整有序的传递,并按照银行结算规定办理各类债权的委托手续。(二)银行存款的核算及日常管理的规定1、公司按开户银行、存款种类等,分别设置银行存款日记账。2、出纳人员要按照审核无误的记账凭证及时登记银行日记账,每月终了结出银行存款余额。3、月度终了,应将银行存款日记账余额与开户银行送来的银行余额对账单进行核对,如有未达账项必须逐笔查明原因,督促经办人员及时处理,并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以确保账实相符。4、转帐支票等银行结算票据由出纳人员专人保管,银行印鉴章的保管必须按公司货币资金管理制度确定的内部牵制原则的要求严格分工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