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公司私车公用管理规定签发签发日期文件编号总页码内容一、职工私车用于公司业务时,依照本标准进行处理。二、使用1.职工用私车从事公司业务时,不得再使用公司业务用车。2.私车用于公司业务时,必须事先提出申请,经主管上级请总务科长批复。申请项目包括申请人、申请时间、使用目的、使用时间、使用车辆种类和车辆、人身保险情况。3.总务科长根据申请,做出批复。4.使用人必须填写“行车表”,定时由主管上级报总务科长。三、车辆所有车辆必须投保强制保险和任意保险(其中人身保险应在Χ万元以上,车辆保险Χ万元以上)。四、事故1、发生事故后,应作应急处理,并迅速与交通机构主管上级和总务科长联系。2、因本人故意或重大过失发生事故时,赔偿费和修理费执行部门:责任人签名:制度签发签发日期文件编号总页码内容原则上由本人负担。五、费用1、车辆的维护费均由使用者本人负担。2、公司向车辆所有者支付车辆使用费用,支付标准为每公里Χ元。3、行车距离根据“行车表”推算。4、车辆使用费由总务科定时统一支付。六、附则本标准自ΧΧΧΧ年ΧΧ月ΧΧ日起执行。执行部门:责任人签名:制度公司车辆管理规定签发签发日期文件编号总页码内容一、本公司为使车辆管理统一合理化,及有效使用各种车辆,特定本办法。二、公务用车辆由总务部门负责管理,分别按车号设册登记管理。三、公务用甲种车辆各使用人或司机人员应于规定日期,自行前往指定监理所受检,如逾期未受检验致遭罚款处分者,其费用由各使用人或司机人员自行负担。四、公务用各种车辆的附带资料,除行车执照、保险卡由各使用人携带外,其余均由总务部门保管,不得遗失,如该车移转时应办理车辆转籍手续,并将该车各种资料随车转移。五、本办法中司机人员的雇用解雇奖惩各项,均依本公司人事管理规则处理,不再另订。六、本公司职员因职务上的需要,经常出外执行业务者,得依本办法及下列规定的购置业务用车辆。1、各单位业务用需购车辆时,应依国内采购办法处理。2、副理级(含副理)以上人员因公购用机车时,得以150C.C机车或以下为限(以下称原价标准)。执行部门:责任人签名:制度公司车辆管理规定签发签发日期文件编号总页码内容3、科长级(含科长)以下人员因公得购因置机车,但以100C.C或以下为限(以下称原价标准)。上列因公个人使用车辆,其使用期限,定为三年,其购置款应依原价标准由公司先行垫付,其中七成由公司负担,三成由使用人自已负担,自行负担部分分24个月按月自薪给中扣还公司。七、非企业个人使用车辆,限组长级以上人员得无息贷款3万元,分24个月自薪给中平均扣还并须事先签报核定。唯经特准者,为在此限。八、适用本办法所购置的因公个人使用车辆,其所有权概属本公司所有,其应行缴纳的牌照税、燃料税及行车执照费由公司负担,但应依下列标准为限。1、汽车以150C.C为标准(副理级以上人员适用)。2、机车最高以100C.C为标准。九、凡依本办法所购置的因个人使用车辆,其汽(机)油消耗量及修理费悉由本公司裁定补贴,并按月核发。十、各单位所属公务用汽车应由总务部门每月至少将耗油量及行驶旅程记录签报单位主管查核一次,以防浪费,如超过耗油标准时(指不正常)应送请调整修理。执行部门:责任人签名:制度公司车辆管理规定签发签发日期文件编号总页码内容十一、购置机车使用人自行负担部分,分24个月自薪给中平均扣还。待扣清及期间届满,一切款项缴清后,使用人得向公司申请所有权变更为已有,可由使用人自行处理,并仍视其业务需要,得依本办法的规定再行申请购置新车使用。十二、依本办法购置因公个人使用的车辆,可以随时更换新车,但公司原负担尚未折旧部分(即原价标准的七成尚未折旧部分)及使用人负担尚未分期扣还部分应于换购车辆前一次缴还公司,其计算公式如下:原车购价×24-已扣还公司期数=须一次缴还(原价标准)24公司的金额十三、凡在分期扣还期间款项未缴清之前,遇有下列事情时,均照各该规定办理。1、使用人员如遇调职(未能适用本办法者)、离职、停职、撤职等情事时:(1)使用人的分期扣还权利取消,应将该车辆的残价一次缴还公司,其已扣缴的分期扣还额不予退还。该车辆的所有权同时变更为使用人所有,其残价的计算公式如下:执行部门:责任人签名:制度公司车辆管理规定签发签发日期文件编号总页码内容原车购价×24-已扣还公司期数(原价标准)24(2)倘使用人未依前项规定承购时,公司得将该车收回来予抛售,抛售车款优先清偿其残价,如不足清偿该车残价时,其不足额应由使用人赔偿。(3)原使用人如因高价购置较优车辆,其所自行支付超出本办法所订原价标准的款项,不得向任何一方追偿。2、分期扣还期间内车辆遗失或完全损坏或损坏程度已修理价值时:(1)倘系因执行业务时发生其残价(损失)按原定比率分别由公司(残价的七成)及使用人(残价的三成)负担,唯使用人负担部分得按月继续扣还到24个月届满为止。并可依本办法的规定再行申请购置新车使用,如该车失窃悬赏找回,悬赏金亦按原定比率负担。(2)倘系私用时发生,应由使用人负责购置同一年份或年份更新的同牌同排气量之机车赔偿。并执行部门:责任人签名:残价=制度公司车辆管理规定签发签发日期文件编号总页码内容使用到原车为24个月届满为止;如遇购置新车,可依本办法第十二条更换新车方式购置;如失窃悬赏金全部由使用人负担。十四、使用人意图虚伪欺瞒而产生与因公遗失(或无修理价值时)相同的结果,或擅自当卖借第三人使用等情事时,除依法严办外,应按残价(损失)一次偿还。十五、机车违反交通规则罚款概由使用人负担,介业务用货车因公务行驶而违反交通规则,如属人为过失其罚款概由当事人负担,如其原因可归属公司时其罚款由公司负担。十六、各种车辆如在公务中遇不可抗拒的车祸发生,除向附近警察机关报案外,并须即刻与公司总务部门联络,总务主管除即刻前往处理外,并即通知保险公司办理赔偿手续。十七、本办法呈准后实施,修改时亦同。执行部门:责任人签名:制度公司车辆管理规程签发签发日期文件编号总页码内容一、目的为保证公司交通、公务、货运、接待用车的需要,保持车况良好,树立公司形象,同时节省不必要的开支,特对公司车辆的计划申购、采购及车辆的管理作出明确规定。二、计划部门车辆的申购原则上由各部门(驻外机构)根据业务、工作要求,提出申购,审计部根据各部门(驻外机构)车辆配置情况及、工作情况对申购需求进行审核,报总裁批准后,作出申购计划。行政服务中心的车辆申购计划。行政服务中心的车辆申购根据公司发展需要经总裁批准作出计划。三、采购行政采购部根据审计部下达的采购计划实施采购,行政采购部与车管科联合对供应商进行认证并造型,行政采购部主要负责商务(如合同的签订),车营科负责技术、性能及车辆的检测等。四、管理1、原则上各部门(驻外机构)所用公务车一般是国产执行部门:责任人签名:制度公司车辆管理规程签发签发日期文件编号总页码内容车,一律不准购买套牌车,由于特殊原因需要进口车的,需说明原因,经总裁批准后,方可购买。高度科应配备少许国产车,供公务车临时调用。2、接待原则上用中高档小车或高档中巴,可再配合一些林肯、考斯特,一般不得购买面包车。3、调度科根据公司行车原则调度车辆。4、车辆保险只购买第三者险及驾驶员、乘车人座位险。5、由车管科负责建立汽车维修厂,对公司车辆进行维修、定期保养,以保持车况良好。车管科必须建立车辆维修、保养、配、备件,帐簿。6、所有车辆维修费用及配件采购费用(大修、一般处理)需经车管科审核,行政服务中心批准,并由审计部审核查实后,由财务付款或报销。在公司修理厂启用前,汽车修理厂要经过车管科、行政采购部、审计部的联合认证(驻外机构按车辆维修管理办法)。外修厂要由经车管科、行政服务中心、审计部、部、行政采购部组成的联合认证小组进行认证的合执行部门:责任人签名:制度公司车辆管理规程签发签发日期文件编号总页码内容格修理厂。7、外修厂必须选择高档的质量有保证的修理厂。即使费用可能高于小厂,也不选择小厂。8、车辆(包括驻外机构车辆)必须定期保养,并要求有保养记录,车管及审计部门不定期审查,未按规定招待的将对当事人进行处罚,若由于保养不良造成事故或车辆损坏,按交通事故和交通违章处理规定接受的处罚,由当事人负主要责任或全部责任。9、驻外机构车辆的维修、保养在当地招待,费用报公司车管科审核、报销,在对办事处费用审计时,应对此费用的合理性、真实性进行审计。10、由车管科、资产管理部、审计部联合对公司所有报废、拍卖车辆进行处理,任何部门不得私自处理。11、车管科在执行一系列管理规定时,要对上级主管部门负责,维护费用的洽谈要经过论证。五、修理费用及奖励基金1、从每年不购买其它保险所节省下的费用中提取50%,作为建修理厂的费用和公司本部所有车辆执行部门:责任人签名:制度公司车辆管理规程签发签发日期文件编号总页码内容的保养、一般配、备件购买开支及驻外机构车辆维修、保养费用开支。2、每年从不购买保险所节省下的费用减去交通事故损失金额的余额中提取10%作为奖励安全行车的司机及管理人员。执行部门:责任人签名:制度摩托车使用管理规定签发签发日期文件编号总页码内容一、摩托车由公司统一安排购置,根据各部门的工作需要,报经公司领导审批,由总务部统一调配到各部门使用,使用部门须严格履行领用手续。二、摩托车的使用实行专人使用、专人保管、专人负责的原则,使用者必须持有ΧΧ市交通部门发放的驾驶证,严禁无证驾驶摩托车,使用者不得擅自将摩托车交与他要驾驶。三、驾驶员必须严格遵守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和安全驾驶操作规程,服从部门领导的工作调配,并在技术上接受车队监督指导。四、驾驶员须爱护保管自己的摩托车,定期进行保养,如人为原因造成车辆丢失或损坏,视情节由本人赔偿部分或全部经济损失。五、摩托车的各项费用统一由部门负责预算报支。大的修理项目,由车队统一安排并限指定厂家进行修理。六、凡违反本规定造成行车事帮及损坏车辆,经济损失在200-500元者,扣发2个月奖金,500-1000元者扣发半年奖金,1000-5000元者扣发全年奖金和1-3个月的工资。执行部门:责任人签名:制度摩托车使用管理规定签发签发日期文件编号总页码内容七、未经部门领导同意私自出车发生事故后,其经济损失全部由当事人承担(不含保险费),并视情节,予以严肃处理。八、本规定自发出之日起执行。执行部门:责任人签名:制度车辆维修保养管理办法签发签发日期文件编号总页码内容为了加强公司的维修保养管理和费用控制,提高车辆完好率,特制定本办法。一、公司车辆的维修,须在指定的修理厂修理,定点修理厂应该是修理质量好、价格合理、方便快捷、服务意识强、有一定规模和较高档的正规修理厂。高档车辆和特种车辆或定点厂无法修正的经车管部门同意后送其它专修厂。办事处车辆的维修,由办事处负责人指定修理厂。二、车辆需维修时应到车管部门申报修理项目,车管人员根据申报项目进行车辆检验,然后拟定修理项目,开具车辆修理单(单上应有驾驶员、车管人员、公章方能有效)凭车辆修理单进行维修。三、在维修过程中,车管人员、驾驶员应加强监督,如实际维修项目和车辆送修单不相符时,应到修理厂核实在,车辆修复后驾驶员应认真检验车辆,如修好则在修理结算单签名。四、办事处车辆的维修,应派人随车到修理厂核实修理项目和修理费用。修理费用在3000元以上应向公司车管部门申请。五、车辆行驶在外发生故障,应及时向主管部门和车辆部门执行部门:责任人签名:制度签发签发日期文件编号总页码内容汇报,车管部门或主管部门领导(指办事处)将根据其故障维修的难易程度和费用大小,决定修理地点。六、驾驶员在修理过程中不得故意多报修车项目,或弄虚作假现象,一经发现严肃处理。七、因操作失误或保养不善造成车辆损坏的要追究驾驶员责任,并根据情节轻重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或降薪处理。八、驾驶员要经常保持良好的车况,发现故障及时修理,特别是会影响行车安全故障时严禁行驶。九、驾驶员要定期保养车辆,定时检查更换机油(每6000公里左右换机油一次),认真做好车前、收车后的检查保养工作,保持车辆处于完好的技术状况,延长车辆使用寿命。十、车管部门每月向定点修理厂结算一次,严格审核修理项目和费用。办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