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日期发文单位资讯管理暂行管理条例2009-5-26综合管理部资讯管理课1/12综合管理部资讯管理课制计算机管理制度批准人:批准日期:生效日期:适用范围:文件编号:编号日期发文单位资讯管理暂行管理条例2009-5-26综合管理部资讯管理课2/12综合管理部资讯管理课制目录第一章系统安全管理................................................................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二章网络管理.......................................................................................................3第三章设备日常管理...............................................................................................4第四章病毒防治管理...............................................................................................5第五章其他常见问题处理.......................................................................................5附录一特殊软件帐号申请表...................................................................................7附录二IT电子设备申领表......................................................................................8附件三电脑配件升级或报换表...............................................................................9附件四软/硬件维修申请表...................................................................................10附件五信息系统帐号权限申请表..........................................................................11编号日期发文单位资讯管理暂行管理条例2009-5-26综合管理部资讯管理课3/12综合管理部资讯管理课制制定目的:为使公司网络及计算机管理规范化、程序化,特制定本制度。1、系统安全管理1.1未经公司资讯管理员授权同意,任何员工皆不得改变网络拓扑结构、网络设备布置、服务器、路由器配置和网络参数。1.2任何员工皆不得进入未经许可的计算机系统更改系统信息和用户数据。1.3公司内部局域网上任何员工皆不得利用计算机技术侵占其他用户合法利益;不得非法侵入他人电脑;不得以任何方式破解系统密码;不得制作、复制、和传播妨害公司稳定的有关信息;违者将报公司最高主管,并报公安机关处理并保留法律追究途径。1.4各部门应指定专人负责定期对本部门计算机系统和网络数据进行备份以防发生故障时进行恢复。1.5各部门员工所使用的电子资料数据等均不得随意放置〖电脑桌面〗、〖我的文档〗和〖系统盘(C盘)〗;企业邮箱邮件数据文件夹OutlookExpress路径指定为:D:\OutlookExpress,以免系统崩溃导致数据丢失。1.6公司所有电脑与通信工具登录用户名须以申请形式提出,并经所在公司主管核准后由资讯管理员负责分配和登记备案,使用人员需保管好自己的帐号、密码,不得转借他人使用,因使用者保管不善或帐号丢失,并造成恶劣影响的由使用者承担一切责任并保留公司相关规章制度追究途径。2、网络管理2.1公司所有电脑的IP地址均由资讯管理员负责统一规划、分配,任何员工皆不得擅自更改其IP地址,更不得恶意占用他人的IP地址。违者处以100元罚款(由所在公司行政负责人员依据执行)。2.2为了安全和特别的原因考量,经与公司主管报备后,资讯管理员有权根据管理需要随时关闭Internet网或者直接关闭部份上网权限。2.3任何员工在收阅电子邮件时,遇有〖未知类型附件〗请勿直接打开,可以考虑直接删除,或提报与资讯管理员协同处理。对于陌生未知电子邮件,请直接删除以作安编号日期发文单位资讯管理暂行管理条例2009-5-26综合管理部资讯管理课4/12综合管理部资讯管理课制全防范。2.4全体员工必须时刻具有强烈的保密意识,未经公司方面授权同意,不得将涉及公司经营运作的资料数据以任何形式发布到Internet网上或于公司内跨部门、人员之间私自流转。一经发现,公司将严肃处理并保留送交公安机关的权利。2.5任何员工不得利用黑客软件以任何形式攻击公司所属电脑(含服务器),违者,公司将进行罚处300-500元不等金额(由所在公司行政负责人员执行),并保留送交公安机关处理的权力。2.6为节省公司域内网络带宽和防止电脑病毒,未经公司方面授权同意、允许,任何员工不得在公司域内网络上下载任何软件、音乐、影视剧片等;不得安装、使用讯雷、BT、电驴、POCO等严重占用带宽的P2P下载软件。违者,资讯管理员有权关闭其相关网络使用权限并上报公司主管备案,且视情节考虑予以罚处100-300元不等金额(由所在公司行政负责人员依据执行),或给予口头警告,直接关闭其Internet上网权限期限不定。2.7任何员工于公司域内上网期间,除因工作需要外,未经公司方面授权同意、允许,不允许私自使用QQ等公司规定外的任何聊天软件,更不得私自通过其它途径或者手段使用QQ等公司规定外的任何聊天软件。违者,一经发现公司将处以50元罚款(由所在公司行政负责人员依据执行)。即时通讯工具使用申请见附录一《特殊软件帐号申领表》。2.8任何员工不得利用公司电脑及网络资源进行网络游戏,违者,一经发现公司将处以100-300元不等罚款(由所在公司行政负责人员执行),同时并给予口头警告,三次不改者上报公司相关管理部门,并直接关闭其在公司域内的Internet上网权限,期限不定。2.9任何员工在上班期间不得浏览与本职工作无关的网站,违者,一经发现公司将处以50元罚款(由所在公司行政负责人员依据执行),同时并给予口头警告,三次不改以上者上报公司相关管理部门,并直接关闭其在公司域内的Internet上网权限,期限不定。2.10任何员工在上班期间不得利用公司的网络资源发布传播任何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等不良信息,违者,除了依照公司相关管理制度进行严编号日期发文单位资讯管理暂行管理条例2009-5-26综合管理部资讯管理课5/12综合管理部资讯管理课制肃惩处并报送公安机关处理。2.11任何员工不得利用公司的网络资源进行入侵、破解、篡改其它Internet工作站或者服务器等网络犯罪行为,违者,一经发现资讯管理员有权立即终止其Internet权限,并上报公司主管并保留送公安机关处理的权力。3、日常管理3.1公司所属计算机统一由所在行政管理部门负责贴上专用封条,因故提交维修申请通过后,指定由资讯管理员负责进行拆封,任何员工未经公司方面授权不得私自拆封,违者,一经发现公司将处以100元罚款(由所在公司行政负责人员依据执行)。3.2公司员工(含新进人员)因公需要申请配备IT设备,应据实填写〖《电子设备类申领表》(见附录二)〗逐级向上申请报批。3.3公司部门/人员所使用的IT设备因公需要添加配件、报废、换领等,应据实填写〖《电脑配件升级或报换表》(见附录三)〗逐级向上申请报批。3.3.1公司任何员工未经公司方面授权允许,不得私自将自己申领使用的或他人使用的IT设备进行拆卸、增加、减少或试用新配件。若因此出现不良效果或引发其他恶性影响,一切经济责任由该违规使用者自负,且公司将处以100-200元罚款(由所在公司行政负责人员依据执行)。3.4公司任何员工离职或其他异动时,应据实列明所有涉及使用IT软/硬件明细于《离职交接表》中,并须由资讯管理员负责其核验、回收确认,其中若有涉及损坏或丢失的,则另交由行政管理部门进行跟进处理。3.5公司任何计算机的外部设备不使用时,严禁长期打开,使用人员应及时直接关闭外部设备的电源。显示器应设置节能模式,要求必须做到人走机关。违者,公司将处以50元罚款(由所在公司行政负责人员依据执行)。3.6公司所有IT设备由各直接使用、负责人依照正确清洁方式(由资讯管理部门提供操作手册),定期及时对其进行清洁和保养,以确保设备的正常使用。3.7工作期间遇雷鸣电闪时,公司全体员工应立即关闭现行使用的电脑系统及周边电子设备,防止出现雷击现象造成设备损坏。3.8公司员工使用的IT软硬件运行出现故障时,应及时据实填写〖《软/硬件维修申请编号日期发文单位资讯管理暂行管理条例2009-5-26综合管理部资讯管理课6/12综合管理部资讯管理课制表》(见附录四)〗,经与所在公司报批后交由资讯管理员,由其负责在电话沟通或进行远程协助,无法有效解决故障时应及时安排到现场处理跟进直至正常。3.9任何员工未经公司方面授权允许,不得在电脑上随意安装与工作无关需要的软件;且更不得在电脑上安装各类游戏软件。若因公需要安装新软件须据实填报《特殊软件帐号申领表》经公司审批通过后,资讯管理部门方有权进行安装行为。3.10任何员工未经公司方面授权允许,不得随意增加、删改计算机主要设备的驱动程序,若因自行违规操作而引发相关数据丢失,除自行负责一切损失外,公司将依据追究相关行政处分。3.11任何员工未经公司方面授权允许,不得私自将外部IT设备(含配件如U盘等)直接接入公司内网范围使用,违者,一经发现公司将处以100-300元不等罚款(由所在公司行政负责人员依据执行);并有权对其设备进行检查,确认无异后即时归还给当事人;若遇情节严重者除没收相关设备外,公司将保留移送公安机关法办权利。3.12任何外部访客进入公司所属办公范围内,未经公司方面授权允许,不得以任何理由将自带移动存储类设备、笔记本电脑等私自接入公司内部网络,公司全体员工有权直接杜绝此类异常事项的发生,且,除了对该负责接待人员进行相关行政惩处,并保留对该外部访客移送公安机关法办权利。4、病毒的防治管理4.1任何员工不得在公司的局域网上制造、传播任何计算机病毒,不得故意引入病毒,违者,公司将依实际情节进行惩办重罚。4.2任何员工在使用网络过程中发现病毒应立即运行杀毒软件进行及时清除,若遇无法即时清除时,有义务及时向资讯管理部门反馈告知详情,以便获得及时判定处理。4.3任何员工因公需接收外部文件时,应提前确认期文件的安全与否,若为未知类型,应拒绝接收,以免不慎感染上病毒。4.4公司各部门/人员应安排对自行使用负责的IT软硬件作定期查毒,防患于未然(周期为一周或者10天)。5、其它常见问题处理编号日期发文单位资讯管理暂行管理条例2009-5-26综合管理部资讯管理课7/12综合管理部资讯管理课制5.1关于文件打印(1)公司所属打印服务器(安装有打印机共享权限的电脑归类为“打印服务器”),一律规定只由资讯管理员指定分配IP地址。一经设定,未经公司授权允许,任何员工(包括该服务器的直接使用者)不得随意更改该服务器的IP地址或计算机名称。(2)所有涉及安装打印机的电脑,必须作其打印功能的共享分配,保障其他用户的正常使用,特定机子或用户除外。(3)非打印服务器的使用员工可据实自行安装所需的网络打印机,公司方面不作另外限制。5.2计算机等设备开机顺序:先开打印机、扫描仪等、显示器等外设,再开主机;关机顺序相反,不得强行开/关机。5.3任何员工因公所需连接到公司局域网时,须使用公司核发的用户名及其密码进入。同时,公司所有电脑一律进行设置密码保护。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