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章程》学习解读2019/8/271概述第一部分党章的内容第二部分党章的修订——十八大党章修正案概述习近平:党章是党的总章程,集中体现了党的性质和宗旨、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党的重要主张,规定了党的重要制度和体制机制,是全党必须共同遵守的根本行为规范。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党章就是党的根本大法,是全党必须遵循的总规矩。摘自习近平2012年11月6日讲话:《认真学习党章严格遵守党章》党章的四个作用调整党内关系指导党的工作战胜党内动摇及各种危害分子严明党的纪律资料:党章的历史沿革一大纲领(1921年):实际上的第一部党章,宣告了中国共产党的诞生。二大党章(1922年):第一部正式章程,标志着党的创建工作圆满完成。资料:党章的历史沿革三大党章(1923年):第一部修正章程,严格入党手续以准备进入统一战线。四大党章(1925年):第一次设总书记,总书记为陈独秀。高度重视和加强党的组织建设。资料:党章的历史沿革五大后政治局会议通过的党章(1927年):唯一不是由党的代表大会制定和修改的党章,党的组织章程规范化的开端。总书记:陈独秀。六大党章(1928年):唯一不是在国内修改和通过的党章,第一次明确规定民主集中制是党的组织原则。总书记:向忠发。资料:党章的历史沿革七大党章(1945年):第一部完全独立自主修改的党章,第一次将毛泽东思想确立为党的指导思想,第一次以条文形式明确规定党员的义务和权利。中共中央主席:毛泽东。八大党章(1956年):执政后的第一部党章,第一次规定党的全国、省级、县级代表大会实行常任制,突出强调要加强执政党建设。中共中央主席:毛泽东。资料:党章的历史沿革九大党章(1969年):充满“左”的严重错误,突出强调“以阶级斗争为纲”。中共中央主席:毛泽东。十大党章(1973年):继续推行“文化大革命”以来“左”的严重错误,强化“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的错误理论。中共中央主席:毛泽东。十一大党章(1977年):从“文化大革命”的错误和混乱中开始走向正确道路的过渡和徘徊时期的一部党章。中共中央主席:华国锋。资料:党章的历史沿革十二大党章(1982年):为改革开放时期的新党章奠基。第一次比较全面而正确地回答了新时期执政党建设的目标、途径和方法等基本问题,是七大党章之后的一个里程碑,标志步入真正意义上的执政党建设轨道。总书记:胡耀邦。十三大党章(1987年):第一次系统地阐明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理论,在党建问题上走出一条不搞政治运动,而靠转变观念和做法,发展党内民主、加强制度建设和改革领导方式、执政方式的新路子。总书记:赵紫阳。资料:党章的历史沿革十四大党章(1992年):适应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发展、国内政治形势的客观需要,反映了对社会主义本质和党建规律的最新认识,充分体现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是全党的行动指南和工作准则。总书记:江泽民。十五大党章(1997年):20世纪最后一个党章,明确规定把邓小平理论确立为党的指导思想。总书记:江泽民。资料:党章的历史沿革十六大党章(2002年):新世纪的第一个党章,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与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一道确立为党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总书记:胡锦涛。十七大党章(2007年):充分体现党的理论创新和实践发展的新成果,明确把科学发展观作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指导方针。总书记:胡锦涛。第一部分党章的内容一、总纲(一)党的性质(二)党的行动指南(三)初级阶段理论二、党员(一)申请入党(二)预备党员(三)加入组织(四)退党(五)脱党(六)八项义务(七)八项权利三、民主集中制的基本原则四、党的组织(一)党的组织结构(二)党的中央组织和地方组织(三)党的基层组织及其八项基本任务五、党的干部六、党的纪律和纪律检查机关(一)党的纪律(二)纪律检查机关七、党组八、党和共产主义青年团的关系九、党徽党旗现行党章共计1.7万余字,一个总纲+11章,共53条。第一章党员第二章党的组织制度第三章党的中央组织第四章党的地方组织第五章党的基层组织第六章党的干部第七章党的纪律第八章党的纪律检查机关第九章党组第十章党和共产主义青年团的关系第十一章党徽党旗一、总纲(一)党的性质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党的最高理想和最终目标是实现共产主义。一、总纲(二)党的行动指南中国共产党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作为自己的行动指南。一、总纲(三)初级阶段理论基本路线:领导和团结全国各族人民,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自力更生,艰苦创业,为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奋斗。(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年满十八岁的中国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党费•发展党员,必须经过党的支部,坚持个别吸收的原则。•申请入党的人,要填写入党志愿书,要有两名正式党员作介绍人,要经过支部大会通过和上级党组织批准,并且经过预备期的考察,才能成为正式党员。批准原则入党条件二、党员二、党员入党誓词:我志愿加入中国共产党,拥护党的纲领,遵守党的章程,履行党员义务,执行党的决定,严守党的纪律,保守党的秘密,对党忠诚,积极工作,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随时准备为党和人民牺牲一切,永不叛党。党员的八项义务学习马列毛邓、“三个代表”和科学发展观,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法律和业务知识。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带动群众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艰苦奋斗,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严格保守党和国家的秘密,执行党的决定,服从组织分配,积极完成党的任务。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克己奉公,多做贡献。党员的八项义务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对党忠诚老实,言行一致,坚决反对一切派别组织和小集团活动,反对阳奉阴违的两面派行为和一切阴谋诡计。切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勇于揭露和纠正工作中的缺点、错误,坚决同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带头实践社会主义荣辱观,提倡共产主义道德,为了保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在一切困难和危险的时刻挺身而出,英勇斗争,不怕牺牲。密切联系群众,向群众宣传党的主张,遇事同群众商量,及时向党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维护群众的正当利益。优秀共产党员之一北京7.21特大暴雨牺牲所长李方洪党员的八项权利参加党的有关会议,阅读党的有关文件,接受党的教育和培训。在党的会议上和党报党刊上,参加关于党的政策问题的讨论。在党的会议上有根据地批评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向党负责地揭发、检举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违法乱纪的事实,要求处分违法乱纪的党员,要求罢免或撤换不称职的干部。对党的工作提出建议和倡议。党员的八项权利行使表决权、选举权,有被选举权。在党组织讨论决定对党员的党纪处分或作出鉴定时,本人有权参加和进行申辩,其他党员可以为他作证和辩护。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请求、申诉和控告,并要求有关组织给以负责的答复。对党的决议和政策如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声明保留,并且可以把自己的意见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资料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工作会议6月18日在北京召开,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出席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对全党开展教育实践活动进行部署。他强调指出,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是实现党的十八大确定的奋斗目标的必然要求,是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和执政地位的必然要求,是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的必然要求。全党同志要积极参与到活动中来,以实际行动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取得群众满意的成效。四个服从选举产生领导机关党员个人服从党的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全党各个组织和全体党员服从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央委员会。党的各级领导机关,除它们派出的代表机关和在非党组织中的党组外,都由选举产生。党的最高领导机关,是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它所产生的中央委员会。党的地方各级领导机关,是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和它们所产生的委员会。党的各级委员会向同级的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三、民主集中制的基本原则上下级组织关系委员会领导人党的上级组织要经常听取下级组织和党员群众的意见,及时解决他们提出的问题。党的下级组织既要向上级组织请示和报告工作,又要独立负责地解决自己职责范围内的问题。上下级组织之间要互通情报、互相支持和互相监督。党的各级组织要按规定实行党务公开,使党员对党内事务有更多的了解和参与。党的各级委员会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凡属重大问题都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党的委员会集体讨论,作出决定;委员会成员要根据集体的决定和分工,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要保证党的领导人的活动处于党和人民的监督之下,同时维护一切代表党和人民利益的领导人的威信。三、民主集中制的基本原则四、党的组织基层组织正式党员三人以上的基层单位地方组织省、市、县三级中央组织党的全国代表大会、中央委员会、中央政治局、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及其办事机构和职能部门五、党的干部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的水平,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带头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坚持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经得起各种风浪的考验。具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信念,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立志改革开放,献身现代化事业,在社会主义建设中艰苦创业,树立正确政绩观,做出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认真调查研究,能够把党的方针、政策同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相结合,卓有成效地开展工作,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反对形式主义。五、党的干部有强烈的革命事业心和政治责任感,有实践经验,有胜任领导工作的组织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坚持原则,依法办事,清正廉洁,勤政为民,以身作则,艰苦朴素,密切联系群众,坚持党的群众路线,自觉地接受党和群众的批评和监督,加强道德修养,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反对官僚主义,反对任何滥用职权、谋求私利的不正之风坚持和维护党的民主集中制,有民主作风,有全局观念,善于团结同志,包括团结同自己有不同意见的同志一道工作。六、党的纪律和纪律检查机关党的纪律是一个政党内拥有制定党内法规权力的机关根据党的章程制定和颁布的,运用党纪处分的手段保障其实施的,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共同遵守的行为规范。党的纪律处分有五种: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六、党的纪律和纪律检查机关党的纪律检查机关是对党组织和党员遵守党的纪律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犯党的纪律的党组织及其成员执行纪律的职能机关。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的主要任务是: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党的委员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七、党组党组和委员会:(1)党的委员会是由党员大会或党代表大会选举产生,而党组则是由党的委员会决定。(2)党的委员会可以批准接收党员,党组不能。(3)党的委员会可以决定或批准对党员的纪律处分,党组一般不能直接决定或批准对党员的纪律处分。(4)党的委员会可以召开党代表大会(党员大会)或代表会议,选举出席上级党代表大会的代表,而党组不能召开这些会议。(5)党的委员会与下属单位党组织是领导关系,党组与下属单位党组织是指导关系。八、党和共产主义青年团的关系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是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