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川音绵阳艺术学院兼职班主任管理办法(试行)为贯彻落实中发[2004]16号文件精神,加强和改进我院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学院在按1:200师生比配备辅导员的基础上,每个班级配备一名兼职班主任。班主任是学生教育和管理的直接组织者,是学生政治上、学习上、生活上的引路人,是协助辅导员开展工作、进行学生班级管理的得力助手,是连接各任课教师、学生家长、社会等各种教育因素的桥梁和纽带,在学生工作部和各系的领导下,肩负着管理和教育学生的责任。为进一步规范班主任工作,明确班主任工作职责,促进班级工作的开展,建立良好的校风、学风、班风,提高学院兼职班主任队伍的建设与管理水平,结合学院实际,特制订本办法。一、兼职班主任的聘任对象与原则(一)聘任对象1、来校工作半年后的副教授及以下职称的各类专任教师都有履行兼职班主任工作职责的义务。2、来校工作一年后的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教辅、行管人员可自愿申请担任兼职班主任,鼓励教授级职称的人员从事兼职班主任工作。(二)各类专任教师从初级晋升中级、从中级晋升副高职称前必须有一年及以上担任兼职班主任的经历。(三)各系在学年末提出本系兼职班主任拟任人选,经学工部汇总后报人资处备案,由学工部发文确认。(四)有条件的系,原则上每个班级配备一名兼职班主任,每名兼职班主任负责一个班级的工作,并保持相对稳定。(五)优先安排本系专任教师担任所属专业班级的兼职班主任,本系、本专业缺员时,再跨系、跨部门安排符合条件的人员担任相近专业的兼职班主任。(六)由各系督促、落实本办法的各项规定,检查和考核兼职班主任2履行职责的情况。二、兼职班主任的职责与要求在学工部、系领导的指导下,和辅导员共同管理班级日常事务和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及其日常行为管理。(一)积极听取和落实辅导员传达的学院关于学生的各项管理要求和精神。(二)能够以自身渊博的知识、高尚的品质、端庄的仪表、文明的举止、得体的谈吐、儒雅的气质去感染、影响和教育学生,在学生中保持“以身作则、为人师表”的形象和风范。(三)增强学生意识,服务、关爱学生,密切与学生的联系,及时了解和准确掌握学生的思想和学习、生活动态,使自己成为贯彻学院感恩爱校教育的使者和引导学生健康成长的引路人。(四)激发和保持学生“自强不息、立志成才”的热情,切实加强对学生职业生涯规划的指导,积极开展专业教育活动,认真履行“督学”职责,着力营造良好学风,使自己成为学生职业生涯的设计者和学业有成的导师。1、围绕培养目标,开展专业教育活动,组织和指导学生的社会实践活动,让学生在扮演某一职业角色中,了解和体验所学专业从业人员职业态度、职业知识、职业能力的要求。2、经常保持与辅导员及班级任课教师的联系,并主动听取辅导员的意见和建议,了解和督促学生的学业情况,组织学习经验交流活动,培养学生自觉学习、终生学习的良好习惯,提高学生的自学能力和学业成绩。3、指导学生职业生涯规划与设计,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增强学生的自我择业和自主创业的能力。(五)以建设团结和谐班级和先进荣誉班级为目标,加强班级组织、制度、班风建设与管理,使自己成为文明班级建设的“灵魂”和推进者。1、培养和选配班团干部,加强班团干部队伍建设,指导班委会和团3支部及其成员的工作。2、指导制订班级工作计划和班级管理制度,以及落实各项计划、制度的措施。3、定期召开班、团会议,开展各种班级主题活动,增强学生的集体荣誉感和团队精神,营造和谐氛围,培养良好班风。4、坚持正面教育为主的原则,灵活运用表扬、批评及奖惩等激励措施,引导学生有效实施自我教育与自我管理,大力推行养成教育。(六)积极做好班级学生教育与管理的日常工作,指导班团干部开展工作,使自己成为执行校纪班规的监督员和落实日常工作的组织者。1、做好班级日常安全、纪律、卫生、上课(自习)等情况的检查、督促与落实工作。2、认真完成每学期学生的操行成绩考核、鉴定和成绩寄发等工作,做好毕业生鉴定和就业统计及其档案整理工作,参与学生报到注册和协助催缴学生欠费等工作。3、通过深入班级、宿舍和保持与学生家长的联系,广泛接触和了解学生,开展师生间的谈心谈话交流活动,及时发现和处理各种矛盾和问题,帮助学生解决生活、学习等方面的实际困难。4、做好班级学生奖(助)学金评定、困难学生救助对象确认及各类奖惩兑现工作。5、管理好班级学生学习纪律、学风建设、考风考纪,以及组织好学生活动课的开展和社会实践考察活动等。6、制订班费收支管理办法并监督执行。7、出席有关会议,参加相关活动,完成学工部和本系安排的其他工作。(七)加强团结和协作,创造性地开展学生教育管理工作,不断增强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和奉献意识。三、兼职班主任的考核及标准4根据我院的实际情况,对兼职班主任的工作实行月份考核和学年考核相结合,由各系按日常工作质量得分、所管班级的各种表现情况进行量化考核,基础分为100分。专职辅导员的职责及考核标准仍按《川音绵阳艺术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试行)》川音绵院党(2009)10号文件精神执行。(一)学月考核1、考核办法:(1)认真组织落实班主任例会,每缺席一次扣1分;(2)认真组织班级学生参加学院及各系组织的学生活动,每缺席一次扣1分;(3)每周召开一次形式多样,适合青年特点和针对性强的主题班会,并认真做好记录,每缺一次扣1分;(4)每周与各系领导及专职辅导员沟通班级情况,结合班级存在的主要问题研究班级工作,每缺一次扣1分;(5)每周至少找后进学生和受处分学生谈话二次,认真开展帮教转化工作,并有实效,认真做好记录,每缺一次扣1分;(6)每月召开一次班干部例会,分析班级情况或组织班级干部学习,不断提高学生干部素质,增强学生自我管理能力,做好记录,每缺一次扣1分;(7)每周认真组织督促班级学生进行寝室卫生大清扫,每缺一次扣1分;(8)新生班级班主任每周至少检查二次早操、二次查寝,一次寝室卫生、一次班级责任区的卫生及公物情况,做好记录,每缺一项一次扣1分;(9)认真与专职辅导员配合,共同做好班级管理和建设工作,与专职辅导员配合不好扣5分。(10)班级学生当月有打架、偷盗、吸烟、赌博、喝酒、旷课、夜不归寝、破坏公物等违纪行为的,每次每人扣1分。52、在月份考核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班主任当月津贴:(1)班级发生重大责任事故。(2)班主任因病、事假,当月连续15天未在校工作的。对工作不负责任,玩忽职守,长时间不履行职责,造成严重责任事故或造成极坏影响的班主任,将随时予以解聘。3、班主任考评标准及津贴标准:基本津贴为100元/月(1)考核得分为100分的,津贴按标准的100%发放。。(2)考核得分为95——99分的,津贴按标准的95%发放(3)考核得分在90——94分的,津贴按标准的90%发放。(4)考核得分在85——89分的,津贴按标准的85%发放。(5)考核得分在80——84分的,津贴按标准的80%发放。(6)考核得分在75——79分的,津贴按标准的75%发放。(7)考核得分在70——74分的,津贴按标准的70%发放。(8)考核得分在70分以下的,津贴按标准的60%发放。(9)班主任因公出(开会、实习),连续20天以上未在学校内的,班主任津贴按标准的30%发放。(10)班级学生去外地实习,连续20天未在学校内的,班主任津贴按标准的30%发放。(11)参加2+1、3+1实习班级的班主任,发给最后一个月的班主任津贴,按标准的100%发放。4、附加分(20分):组织所带班级在参加大型集体活动中有个人或集体获奖按以下标准奖励加分:国家级10分,省部级6分,院级3分,系级1分(同一项目在不同级别获奖,选最高标准奖励加分,总分不得超过20分)。各系通过兼职班主任的考核结果认真审定并填报《学院兼职班主任津贴审批表》,上交院领导审批再报人事处核实、备案,最后交由学院计财处。6(二)学年度考核:各系每学年进行一次总评,考核完毕后交由学生工作部,由学生工作部将考核结果报人力资源处审定。扣分和考核细目根据《川音绵阳艺术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试行)》号文件精神执行,与辅导员考核一致。1、学年考核内容由以下几部分构成:(1)系评估:20分(由系党支书记评分)。(2)学生评估:10分(由所带班级学生评分)。(3)班主任自评估:5分(由所带班班主任评分)。(4)教师评估:5分(由所带班级任课教师评分)。(5)所带班级辅导员月平均考核成绩:30分=每月考核成绩总分÷5ⅹ30%。(6)学生必修课学习成绩及格率占10分。及格率=班级及格人次/(班级总人数×科次)×100%及格率85%的,评估分为10分;在此基础上,每增加2%加1分,每降低2%扣1分。2、学年考核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优秀”等级的考核测评总平均分必须达到90分(含90分)以上,且比例不超过参与考评人数的15%;70-89分为“良好”;60-69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3、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兼职班主任工作考核直接定为“不合格”:(1)在事关政治原则、政治立场和政治方向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在学生中造成严重不良后果;(2)学生评价差,在学生中威望低;(3)因个人工作不力原因直接造成3人(含3人)以上群体性事件,产生严重不良后果;(4)其他经学工部和系考核小组讨论确认应定为“不合格”的情形。7各系将兼职班主任学年度的考核结果审定后,报人资处备案。四、兼职班主任奖惩(一)兼职班主任工作的学年度考核结果,作为评定其参加培训或进修及实施奖惩的重要依据。(二)学年度考核为“优秀”的兼职班主任,颁发荣誉证书,连续两学年考核为“优秀”的兼职班主任,直接确认为院级“学生管理工作先进个人”(三)兼职班主任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在职称评审、职务聘任、评优评先中实行“一票否决制”。1、经考核,被认定为不合格者;2、因工作不负责任被提前解聘者;3、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班主任工作任务者。五、本办法从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学生工作部负责解释和组织实施。川音绵阳艺术学院二0一0年三月十日本文档系网络所得,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本人定尽快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