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淄博市建筑工程安全施工措施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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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德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文件德建发〔2010〕51号德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德州市建筑工程安全施工措施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各县(市、区)建设局,各有关单位:现将《德州市建筑工程安全施工措施备案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贯彻执行。附:1、《德州市建筑工程安全施工措施备案管理办法》2、《建筑工程安全施工措施备案表》3、《建筑施工现场周边环境安全评估表》4、《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登记计划表》二〇一〇年四月二十二日主题词:建设安全备案管理通知德州市住建局办公室2010年4月22日印发-2-德州市建筑工程安全施工措施备案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全过程管理,规范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监管,落实建设各方责任主体的安全责任,使我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山东省建筑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和省建管局《山东省建筑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审查与专家论证办法》(鲁建管发〔2010〕4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房屋建筑的新建、改建、扩建和装饰装修活动及实施对房屋建筑工程的安全管理必须遵守本办法。第三条德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全市建筑工程安全施工措施备案工作,各级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管理机构负责建筑工程安全施工措施备案具体工作。第四条建设单位应于工程开工前15日内,将保证建筑工程安全施工的措施报送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备案。建设单位应承诺报送资料真实、有效。第五条建筑工程安全施工措施备案资料包括:1、建筑工程安全施工措施备案表(见附件2);2、建筑施工现场周边环境安全评估表(见附件3);3、建筑工程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施工合同和监理合同复印件;-3-4、施工单位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名单及相关执业资格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特种作业人员名单及相关资格证书复印件;5、监理单位资质证书复印件;监理单位项目总监、监理人员名单及资格证书复印件;6、建设单位现场责任人、安全责任人名单;7、建筑工程意外伤害保险单复印件;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预存凭证;8、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审及专家论证计划;9、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主要内容如下:(1)施工现场总平面布置图;(2)工程施工进度计划;(3)施工现场临时用电专项施工方案(4)临时设施规划方案和搭建情况;(5)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设施搭设计划;(6)拟进入施工现场使用的大型设备计划(型号、数量、时间);(7)季节性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第六条备案资料作为工程施工与安全监督检查的依据,施工过程中安全施工措施发生变化的,建设单位应及时向备案机构提交相关变更资料,变更前后建设各方资料审批、论证程序应一致。第七条各级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对资料齐全的建筑工程安全施工措施,应于5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予以备案的结论。-4-第八条对未办理安全施工措施备案手续的建筑工程,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予颁发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第九条建设单位违反本办法规定的,依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山东省建筑安全生产管理规定》予以处理。第十条本办法由德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解释。第十一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原《德州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实行建筑工程安全报监制度的通知》(德建发[2001]20号)同时废止。-5-备案号:建筑工程安全施工措施备案表工程名称:建设单位(章):监理单位(章):施工单位(章):德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制-6-备案须知一、本表一式四份: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各一份,安全监督机构存档一份。二、建设单位提供的建筑工程安全施工措施备案资料应按规定程序审核,并加盖相关单位公章。三、建筑工程安全施工措施备案资料包括:1、建筑施工现场周边环境安全评估表;2、建筑工程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施工合同和监理合同复印件;3、施工单位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名单及相关执业资格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特种作业人员名单及相关资格证书复印件;4、监理单位资质证书复印件;监理单位项目总监、专业监理工程师名单及资格证书复印件;5、建设单位现场负责人、安全责任人名单;6、建筑工程意外伤害保险单复印件;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预存凭证及支付计划;7、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审及专家审查论证登记计划表;8、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等。以上第3、4、6项所需复印件应提供原件审查。-7-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告知书为落实建设工程参建各方主体的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责任,强化工程建设项目的安全监管,确保施工现场安全、文明工作的有序进行,根据《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山东省建筑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以及我市建设施工安全文明管理的有关规定,现将参建各方的安全文明施工职责和工作要求告知如下:一、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提供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地下管线及地质水文资料,相邻建(构)筑物、地下工程的有关资料,并会同施工、监理单位对施工现场及周边环境的安全生产条件进行评估,制定和落实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作业环境。工程项目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不得强行开工。在施工期间,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应分阶段对施工现场的安全文明状况进行检查评定。二、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应按照规定在施工现场设置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机构,配备数量充足、专业分配合理的项目管理人员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常驻施工现场履行管理职责,不得擅自离岗。三、特种作业人员应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四、建设单位与施工承包单位应在施工合同中明确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不得取消或低于规定取费费率。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将该费用一次性存入施工单位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专项银行账户,不得拖欠。施工单位应加强措施费的使用管理,保证专款专用,不得挪用。监理单位应监督措施费的拨付和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指出,情况严重的,应立即报告。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应共同做好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的现场考评工作。五、施工单位应按照《山东省建筑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审查与专家论证办法》的规定,编制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并按规定进行审核、审批。方案需专家论证审查的,专项方案审核通过后,施工单位应组织专家对方案进行论证审查,或者委托具有相应资格的勘察设计、科研、大专院校和工程咨询等第三方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审查,专家组论证报告应作为专项方案的附件。施工单位根据论证审查报告对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完善,并经施工单位技术-8-负责人、工程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和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字后,方可实施,实施中应严格按照方案组织施工,严禁随意变动。六、监理单位应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并在施工过程中,采取旁站监理或巡视监理的方式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按照方案施工,不按照方案施工或存在安全隐患,要求施工单位立即改正,情况严重的,通知施工单位暂时停工,施工单位拒不服从的,应及时向建设单位和建筑工程管理部门报告。七、施工单位应落实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检查制,建设工程项目经理应定期组织项目部施工、安全、技术、设备等管理人员,对施工现场安全文明状况进行全面检查,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检查和整改情况应留有书面记录。施工单位安全管理部门以及工程监理项目部应履行层级监督和安全监理责任,督促做好安全文明施工工作。八、施工单位应落实安全教育培训制度,认真开展建筑职工安全生产三级教育、安全技术交底和安全操作技能培训。九、施工现场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提升式脚手架、物料提升机等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设备应按照有关规定,依次办理产权备案、安装告知和使用登记手续。根据建设部和山东省关于限制禁止使用技术的公告,淘汰使用落后设备,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设备的使用期不得超过规定年限。起重机械设备必须由具有起重设备安装专业承包资质的单位进行安装拆卸。安装拆卸前,安装拆卸单位必须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按规定进行审批,经专业检测机构检验合格,相关单位联合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十、施工单位应编制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储备应急物资、器材和设施,组建应急救援队伍,并定期进行演练。要制定特定施工阶段和特殊时段的24小时值班制度,安排专人值班,确保通讯畅通。十一、施工单位应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和《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进行管理。施工现场应实行全封闭,有围墙和大门,主要出入口要设置进出车辆清洗装置。施工区、办公区和生活区应作明显区分,主干道必须平整、硬化。职工宿舍应遵守《德州市建筑民工住宿安置暂行标准及管理办法》。临建设施的搭设位置应远离在建工程,在建筑物坠落半径内的,应在上方搭设防护棚。十二、施工现场推荐使用定型化、工具式的安全防护设施。鼓励按山东省《建-9-筑施工安全防护设施》标准设计图集(图集号:L09G802)设置。十三、施工现场必须配备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以及宣传读物等。十四、严格控制扬尘、噪音等污染源,堆放、装卸、运输易产生扬尘污染的物料,应当采取遮盖、封闭、洒水等措施。十五、建筑工地发生安全事故的,施工、监理单位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如实上报(死亡事故必须在1小时内),接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调查、处理。德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单位(盖章):现场负责人(签字):施工单位(盖章):项目经理(签字):监理单位(盖章):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年月日-10-工程基本情况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建设单位法人代表项目负责人现场负责人安全监管人员联系电话结构形式地下层数层数建筑高度基坑深度、围护方式建筑面积工程造价计划开工、竣工日期资质等级法人代表勘察单位证号联系电话资质等级法人代表设计单位证号联系电话项目总监监理单位资质等级证号联系电话资质等级项目经理施工单位证号联系电话人员持证情况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号项目经理资格等级联系电话证号安全考核合格证编号专职安全员安全考核合格证编号急救员专职安全员安全考核合格证编号编号专职安全员安全考核合格证编号安全资料员专职安全员安全考核合格证编号编号-11-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序号姓名工种资格证书号有效期至123456789本表格可加附页-12-提供备案材料审查情况1建筑施工现场周边环境安全评估表2建筑工程中标通知书3施工合同和监理合同4施工单位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5监理单位资质证书6建筑工程意外伤害保险单7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编审及专家论证计划表8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建筑工程安全施工措施9建设、监理、施工单位人员资格证书建设单位申报意见上述资料真实、有效,申请办理建筑工程安全施工措施备案。项目负责人:联系电话:(公章)年月日备案机构审查意见年月日-13-建筑施工现场周边环境安全评估表工程名称:工程地点:报送单位(章):德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监制-14-一、安全评估的内容1、毗临高压线的状况;2、施工对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含围挡墙、护坡、挡土墙)的影响;3、靠近山体、水体、油库、地下管线、坑道、堤坝、危险品库、军事设施、测量标志的状况;4、深基坑施工对周边环境的影响;5、塔吊的安全运行环境;6、施工对周边通信、道路等公用设施的影响;7、施工现场的临建设施选址是否合理,结构是否安全,围挡墙是否牢固可靠;8、施工现场对周边交通、行人、集贸市场和学校等人流密集区域的影响;9、施工中的各种粉尘、废气、废水、固体废弃物以及噪声、振动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程度;10、其他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的危险源情况。二、安全评估由建设单位具体组织,安全评估报告应对施工现场周边环境作出评估结论并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评估人员必须具有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三、安全评估表将作为建筑施工安全监督部门现场检查的重点内容,评估情况如与施工现场不相符的,将视为现场存在重大安全事故隐患,对各责任单位责任人将予以全市通报批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