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上海市应对高温天气应急预案目录1总则1.1编制目的1.2编制依据1.3适用范围1.4基本情况2联动部门(单位)及主要职责2.1市气象局2.2市发展改革委2.3市经济信息化委2.4市教委2.5市公安局2.6市民政局2.7市建设交通委2.8市农委2.9市水务局2.10市文广影视局22.11市卫生局2.12市国资委2.13市绿化市容局2.14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2.15市交通港口局2.16市安全监管局2.17市政府新闻办2.18市食品药品监管局2.19市电力公司2.20各区县政府2.21其它各有关部门(单位)3预防和应急准备3.1预防3.2应急准备4预警和预警响应4.1预警4.2预警响应5应急处置5.1市应急处置指挥部5.2应急处置主要措施6后期处置6.1响应结束36.2灾情统计和评估总结6.3生产恢复与次生灾害预防7应急保障7.1监测预报能力保障7.2信息发布能力保障8附则8.1奖惩8.2预案管理8.3预案实施41总则1.1编制目的为了最大程度降低高温天气对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的危害,避免次生、衍生灾害发生,维护城市安全运行,编制本预案。1.2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办法》、《上海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上海市人民政府批转市气象局关于贯彻中国气象局〈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与传播办法〉实施意见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1.3适用范围适用于高温天气的监测与预防、预警响应、应急处置和后期处置等工作。1.4基本情况1.4.1高温天气概况高温天气(日最高气温大于等于35℃以上)主要出现在7-8月,据徐家汇观测站资料统计,本市常年平均(目前常年值采用1971-2000年的平均值,下同)高温日数为9天,有气象记录以来的极端最高气温曾达40.2℃(1934年7月12日)。在全球气候变暖的大背景下,近年来本市高温天数明显增加、强度加强,2000年以来的近十年(2000-2009年)本市年平均高温日数达24天,37℃以上的酷暑天气达7天(常年2天)。2009年7月20日本市最高气温达540.0℃,为新中国成立以来最高。1.4.2主要影响高温对人体健康和城市安全运行等均具有不利影响。对人体健康的影响:易导致人员中暑,细菌性食物中毒相对多发。对水、电供应的影响:水、电用量增加,并可因负载过大而导致供水、供电故障增多。对农业的影响:对农作物和畜禽、水产品的生长有一定影响,导致粮食、蔬菜、牛奶、禽蛋、水产品等产量减少,并易诱发作物病虫害和动物疫病。对安全生产的影响:易引发火灾、危险化学品事故;高温环境下作业,还易发生其他安全生产事故。对交通的影响:车辆易发生抛锚、爆胎、自燃等,同时易造成驾驶人员的疲劳和不适,诱发交通事故。2联动部门(单位)及主要职责2.1市气象局(1)负责高温天气监测、预测、预报和预警,开展灾害评估,提出高温灾害防御措施,为市政府和相关部门(单位)组织防灾减灾工作提供决策建议;(2)与相关部门(单位)联合开展高温次生、衍生灾害的分析评估和监测、预警;(3)规划、组织高温天气相关预警信息的发布,提高预警信息6覆盖面;(4)会同相关部门做好高温中暑等科普知识宣传、教育和培训,提高市民防范意识。2.2市发展改革委负责农产品和防暑降温等有关商品市场价格的监测、监管。2.3市经济信息化委(1)监控高温天气对城市经济运行的影响;(2)负责电力供应调度和应急安排;协调搞好电煤运输,督促电力企业及时抢修电力故障,确保电力供应。2.4市教委指导、督促各高校、各区县教育部门及直属单位落实高温天气应对措施;防止发生次生灾害和在校师生中暑、学校食堂食品变质导致的食物中毒等事件。2.5市公安局(1)加强社会治安和道路交通秩序维护;(2)加强高温期间易燃易爆等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道路行驶管理;(3)组织应急交通保障,确保应急车辆安全、快速通行。2.6市民政局调查、汇总高温灾情,做好救助工作。2.7市建设交通委(1)督促、检查和落实本系统各建设单位及全市建设工程的高7温防御措施和生产安全;(2)利用市政道路情报板发布高温预警信息。2.8市农委(1)组织、落实农业应对高温天气工作;(2)及时掌握农业受灾情况,指导受灾地区做好动植物防疫和恢复生产工作。2.9市水务局(1)搞好用水安排,确保居民生活用水;(2)组织落实高温抗旱用水保障;(3)督促供水企业及时排除供水故障。2.10市文广影视局组织播发高温预警信息,配合相关单位搞好相关信息播报及高温防御知识宣传。2.11市卫生局(1)会同气象部门搞好高温中暑预警;(2)负责中暑人员的医疗急救、转运和救治等;(3)做好高温天气卫生防疫工作。2.12市国资委指导督促监管企业做好防暑降温工作和高温天气安全生产。2.13市绿化市容局(1)加强城市行道树及公共绿地的养护;(2)加强森林火灾监测、预防;8(3)做好垃圾清扫清运工作;(4)做好道路洒水工作。2.14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做好高温天气房屋水、电等物业维修。2.15市交通港口局(1)督促检查公交、轨道交通、客运、轮渡、港口等企业落实高温防御措施;(2)做好高温期间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安全检查。2.16市安全监管局(1)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加强高温天气的安全生产工作;(2)指导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等做好高温天气安全生产工作。2.17市政府新闻办协调、组织有关高温灾害的新闻发布。2.18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加强食品卫生安全监测、预警、监管等工作。2.19市电力公司(1)落实“迎峰度夏”,确保电力供应;(2)及时抢修电力设施故障。2.20各区县政府组织、指挥、协调本辖区的高温天气应对工作。2.21其它各有关部门(单位)9根据各自职责,指导和组织实施本系统、本行业的高温天气应对工作。3预防和应急准备3.1预防盛夏季节前,各部门(单位)应根据行业特点做好相关预防工作:(1)加强高温天气监测、预报;(2)制订合理的作息制度;完善应对高温天气的有关规章、制度和预案;(3)搞好工作场所通风、降温设施维护;(4)搞好供水、供电等预测,做好“迎峰度夏”准备;(5)搞好供电、供水等设施的维护和检修;(6)利用“夏令热线”等信息沟通平台,及时解决市民在高温季节的“急、难、愁”问题;(7)加强高温天气下安全生产等相关培训;(8)加强高温防御知识的宣传教育;(9)做好应对高温天气的其他各项准备。3.2应急准备当气象部门预计未来将出现持续高温天气时,相关部门(单位)应采取下列防御措施:(1)搞好应急值班和热线接听值班安排;10(2)通知相关队伍做好应急准备;(3)督促检查防暑降温、高温天气安全生产等措施落实情况;(4)根据气温趋势预测,完善应对用电、用水等增加的方案;(5)其他必要的应对准备工作。4预警和预警响应4.1预警4.1.1预警级别气象部门要加强监测预报,及时发布高温预警。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批转市气象局关于贯彻中国气象局〈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与传播办法〉实施意见的通知》(沪府发〔2007〕36号),高温预警级别依据可能造成的危害性、紧急程度和发展势态,分为Ⅲ级(较重)、Ⅱ级(严重)和Ⅰ级(特别严重),依次用黄色、橙色和红色表示。高温黄色预警信号:24小时内最高气温将升至35℃以上。高温橙色警信号:24小时内最高气温将升至37℃以上。高温红色警信号:24小时内最高气温将升至40℃以上。4.1.2预警发布市气象局发布高温预警信号,应及时向市委办公厅总值班室、市应急办(市政府总值班室)报告,并通报市应急联动中心及各预警联动部门,同时向公众播发预警信号及防御指引。相关信息播发单位及时播发预警信号及防御指引。114.2预警响应4.2.1高温黄色预警的响应(1)气象部门加强气温监测,向相关部门(单位)提供必要的气象服务。(2)公安部门加强对道路交通的监控并及时发布相关提示;会同安全监管、交通港口等部门加大对违反危险化学品禁运行为的查处力度。(3)建设交通部门督促建设单位做好户外露天作业人员的高温防护工作。(4)教育部门指导、督促学校做好高温防御工作,避免午后高温时段户外教学活动。(5)农业部门加强对蔬菜、禽蛋和水产品生产情况的监控,及时了解高温对农业生产造成的影响。(6)公共交通管理部门做好相关场所防暑降温的检查工作。(7)水、电等公用设施管理部门加强供水、供电及其设施监控。(8)安全监管部门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做好高温天气安全生产。(9)绿化市容部门及时做好垃圾清扫清运工作;加强森林防火。(10)其他单位按职责做好高温防御工作。4.2.2高温橙色预警的响应(1)气象部门做好气温监测,适时加密预报时次,做好与相关部门(单位)信息沟通和有关情况分析,加大相关防御知识宣传。(2)公安部门加强道路交通监控并及时播报相关信息,针对高12温天气交通事故特点,发布车辆安全行驶注意事项;会同安全监管、交通港口等有关部门加大对违反危险化学品禁运行为的查处力度。(3)建设交通部门加大对建设单位、建设工程等安全生产监管力度,对户外施工人员采取必要的高温防范措施。(4)教育部门指导、督促学校做好高温防御工作,停止高温时段非必要的户外教学活动。(5)农业部门落实农业应对高温灾害工作,加强对蔬菜、禽蛋和水产品生产情况的监控并采取适当措施。(6)公共交通管理部门加强对相关场所防暑降温的检查。(7)水、电等公用设施管理部门做好供水、供电工作,优先确保居民和重要部门用水、用电。(8)房屋管理部门指导、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做好住宅小区、楼宇等水、电等设备、设施检修工作。(9)安全监管部门加大安全生产监管力度,重点加强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安全生产监管,督促生产经营单位采取有效措施,确保生产安全。(10)食品监管部门加强对饮食业的监管,适时发布食物中毒预警。(11)卫生部门加强对高温中暑的监测,做好相应救治准备。(12)绿化市容部门加强垃圾清扫清运工作;加强森林防火;做好路面洒水工作。(13)各区县政府组织、指挥、协调本辖区内的乡镇、街道、13部门(单位)搞好高温防御;加强人群密集场所信息监控;组织开展高温天气防御知识宣传,提醒公众减少出行;做好社区防暑降温工作,组织人员为孤寡老人提供必要的服务。(14)其他单位按职责做好高温防御工作。4.2.3高温红色预警的响应(1)气象部门加强气温变化监测,加密预报时次,当出现红色预警等级气温时,及时通报相关信息,并对高温持续时间进行预测,做好与相关部门(单位)信息沟通和有关情况分析,特别要加强与卫生等部门信息沟通,及时开展高温中暑预警工作,加大相关防御知识宣传。(2)公安部门加强道路交通监控并及时发布安全行驶等相关提示信息;会同安全监管、交通港口等部门加大对违反危险化学品禁运行为的查处力度。(3)建设交通部门加大对建设单位、建设工程等安全生产监管力度,加强施工人员的高温防范工作,停止非必要的户外施工。(4)教育部门指导、督促学校做好高温防御工作,停止户外教学活动。(5)农业部门落实农业应对高温灾害工作,加强对蔬菜、禽蛋和水产品生产情况的监控,及时了解高温对农业生产造成的影响并采取积极应对措施。(6)公共交通管理部门加强对相关场所防暑降温的检查。(7)水、电等公用设施管理部门做好应对极端用水、用电高峰14准备,采取有效避峰措施,优先确保居民和重要部门用水、用电;做好供水、供电故障抢修的应急准备,确保相关热线畅通。(8)房屋管理部门指导、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做好住宅小区、楼宇等水、电等设备、设施检修工作。(9)安全监管部门加大安全生产监管力度,重点加强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安全生产监管,督促生产经营单位采取有效措施,确保生产安全。(10)食品监管部门加强对饮食业的监管,及时发布食物中毒预警。(11)卫生部门加强对高温中暑的监测,做好高温中暑等应急救治工作。(12)绿化市容部门做好行道树、绿化管理养护,加大垃圾清扫清运工作;加强森林防火;做好路面洒水工作。(13)发展改革部门落实农产品等市场价格的监测监管。(14)各区县政府组织、指挥、协调本辖区内的乡镇、街道、部门(单位)搞好高温防御工作;加强人群密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