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利川简雅置业有限公司项目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一、为确保利川简雅置业有限公司项目工程(以下简称“项目”)的顺利实施,防止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和有关安全生产规范规程以及项目的具体特点,特制定本办法。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安监部门、建设部(厅)主管部门和省交投集团公司、新镇公司依法对项目行使政府和行业的监管权;利川简雅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利川简雅”)是湖北交投鄂西生态新镇投资有限公司利川项目工程施工安全实施统一监督管理领导机构。三、项目安全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体制。利川简雅负责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监督指导,工程部代表利川简雅行使监督指导权,利川简雅其他各部(室)行使本部门有关安全管理职责,利川简雅主抓监理工程师办公室(以下简称“监理部”)与总包单位全面履行安生产职责。监理部受利川简雅的委托,具体负责所辖范围内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和施工全过程的监管;总包单位全面承担并履行承包项目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服从地方各级政府、安监部门和建设部安全主管部门对项目安全生产的监督与—2—指导。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建立总包单位负责、全体参建人员参与、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机制。四、安全生产管理应遵循的基本原则:(一)安全生产工作,应当以人为本,坚持安全发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齐抓共管”的原则;(二)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强化治本的原则;(三)依法管理、有章必行、违规必究的原则;(四)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五)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六)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或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实行单位安全生产考核“一票否决”制度和事故处理“四不放过”原则。五、全体建设者必须强化安全意识,服从安全生产管理,严守安全规章,做到安全生产“以防为主,防治结合”,并且要与工程施工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六、项目施工现场实行安全联防治理,对于施工的特殊环节、重要部位施工区域实行封闭管理。凡与本工程建设无合同关系的单位和人员严禁进入施工现场,总包单位应负责进出工程施工现—3—场人员、车辆、设备、物资的登记管理。七、安全生产管理目标:(一)杜绝较大责任事故,努力减少一般事故,力争零死亡。(二)无重大安全隐患。(三)事故频率控制在3‰以内,事故费率在1.5‰以下。(四)不得因施工对周边环境、建筑、设施等造成破坏。(五)争创利川市“平安工地”示范工程。(六)无刑事案件发生。八、项目各参建单位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新《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政府、行业的相关指示指令及本管理办法的各项规定,各司其责,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责任制,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认真执行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加强安全生产的督促检查,及时消除安全生产的事故隐患,努力杜绝和减少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第二章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与职责一、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一)项目实行利川简雅、监理部、总包单位三级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并接受地方政府、安监部门和行业协会的监督管理。(二)项目实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各单位应遵照相关法律文件和合同规定,按照“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4—责、齐抓共管”的要求,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组织机构和体系及安全生产责任制,总包单位要设立专职(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项目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框图如下:(三)利川简雅成立以总经理为组长、副总经理为副组长、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项目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组织并督促各级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日常巡查、抽查和专项检查、定期检查。发现一般问题督促监理单位督办整改,发现重大安全问题及时报告新镇公司安全生作业班组安全生产管理员分包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小组总包单位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监理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利川简雅安全生产领导小组—5—产领导小组。(四)监理部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监理部主任为其监理项目的安全生产的第一监督责任人,直接负责对总包单位安全生产进行组织、协调、指导、督促、检查,并制定和落实安全监理实施细则。(五)总包单位是所承包项目施工安全的责任主体。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建立安全生产保证体系,设立专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总包单位是该项目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全面负责,项目安全总监(副经理)为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人,其他项目部负责人按照各自分工履行安全职责。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落实各项安全措施。总包单位所辖分包队伍应有专(兼)职安全员和安全技术人员,各作业队伍负责人是本区域安全生产第一负责人。(六)总包单位必须安排专项经费并配备专(兼)职安全员负责施工现场安全的管理、检查工作,协调和处理安全生产各项具体工作。(七)利川简雅、监理部、总包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考核制度,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利川简雅加强对监理部、总包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考核,监理部加强对总包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的—6—监督考核。二、安全生产职责(一)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各单位行政正职对安全生产管理负全面领导责任;分管安全的领导对安全生产负主要管理责任;其他副职对各自分管范围类的工作负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的负责人对安全生产负直接管理责任;其他部门的负责人对本部门的业务工作负相关安全责任;从事具体工作的作业者承担具体责任。(二)利川简雅安全职责1、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新镇公司的有关安全生产决定和指示。2、负责工地巡查,记录工地信息,发现重大安全生产问题及时处理并向新镇公司报告,并对存在的安全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3、监督施工、监理单位投入本工程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的构成、数量是否满足相关要求,对不称职的主要安全管理人员提出更换要求。4、会同监理部现场处理安全生产以及社会治安等重大事件。5、督促、检查监理部和总包单位的安全生产日常工作,对监理部、总包单位的安全考核工作。6、严格检查监理部、总包单位按审批的安全保证体系正常—7—运作,检查对安全生产进行监理控制的情况,督促其对所有施工环节进行全面有效的控制。7、负责对监理部和总包单位发出安全生产指令。协助有关部门处理生产安全事故。8、适时组织监理、总包单位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组织开展施工安全、安全管理培训与经验交流,分析安全生产形势,指导安全生产管理工作。9、对总包单位存在安全隐患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依照相关制度予以处罚或者下达暂时停工指令,或者报所属地方政府、安监部门对其采取停电、停炸药等措施予以处治。10、落实新镇公司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督促总包单位开展定期应急演练和标准化工地、“平安工地”建设等工作,核实总包单位是否具备本办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不得从事生产活动。11、负责整理归档工程安全生产有关的内业资料。(三)监理单位安全生产职责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以及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有关规定。2、建立健全安全保证体系和安全生产责任制,编制安全监理实施细则及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预案;制订安全监理的会议、方—8—案审查、检查及隐患督促整改等安全监理工作制度;制定安全监理责任制,明确安全监理人员的岗位职责及监理工作方法。3、负责所辖工程施工全过程的安全生产监理;按合同规定履行安全监理职责,承担安全监理责任,配备足够的具有从业资格的安全监理人员。4、开工前,应审查总包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审查批准后方可同意工程开工。督促总包单位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5、审查分包合同中是否明确总包单位与分包单位各自在安全生产方面的责任。6、督促、检查、指导总包单位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检查督促总包单位全面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执行施工工序、规范和标准。7、负责检查总包单位安全生产条件;负责核查总包单位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对不称职和不合格的人员,责令其整改或更换;审查总包单位的特种设备和普通设备是否按照规定进行检验检测、注册登记和检查、维修、保养;审查施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有效证件上岗。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不得从事生产活动。8、检查、指导总包单位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以及总包单位的安全教育培训、安全技术交底工作;负—9—责审批一般性危险工程施工安全专项方案和各项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对重(较)大危险性工程施工安全专项方案的专家论证和审查,督促总包单位对重(较)大危险性工程的施工安全专项方案按照专家组评审意见完善并审查后报公司审批,确保施工现场按照施工安全专项方案实施。9、负责所辖范围内工程危险源的辨识、分析和预控,建立所辖范围工程重(较)大危险源、重大安全隐患管理档案,尽力避免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10、履行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理职责,在巡视、旁站过程中应督促总包单位按照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组织施工,发现违规作业时,应及时制止。11、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对各种违规行为及时制止,并按有关规定进行现场处理,一个月不少于一次安全隐患排查。对危险性较大的工程作业要定期巡视检查,一旦发现重大安全事故隐患,应立即书面指令施工单位整改并上报公司备案,情节严重的应签发《工程停工令》并及时报告公司。严格按照重大安全隐患挂牌督办管理制度进行后期跟踪管理直至销号。12、对总包单位存在安全隐患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依照相关制度予以处罚或者下达暂时停工指令,并上报公司。13、建立安全监理台帐。现场监理应在监理日志、巡视记录、旁站记录中详细描述施工现场每天的安全监理情况。—10—14、监督、审查总包单位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计划和使用情况。15、参与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发生事故及时组织总包单位进行救援同时上报上级部门。16、适时组织监理人员和总包单位安全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培训与经验交流,督促总包单位实施安全技术交底制度。17、组织实施安全生产管理月度检查,每月向利川简雅工程部报告安全生产情况,按规定编制监理工程项目的安全统计月报表,及时反馈安全生产信息。19、完成上级单位交给的其它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五)总包单位安全生产职责1、全面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以及项目的安全生产管理规定,负责所承包工程的施工安全。必须具备本办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不得从事生产活动。2、建立健全安全保证体系和安全生产责任制及考核制度,编制详细施工组织设计及安全技术措施,对危险性较大工程还需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并须组织专家论证、审查,建立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技术交底等制度,制订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11—3、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明确岗位职责,按相关规定配备足额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加强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安全生产的教育、培训。4、现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的配备、从业人员、在校实习生的岗前教育、培训、考核等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组织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施工技能培训以及年度再教育,严格执行先培训后上岗制度;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时间、内容、参加人员以及考核结果等情况。5、为施工作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劳动保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作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正确佩戴、使用。6、施工机械、设备应进行经常性的维护保养,并定期检测。维护保养与检测应当建立台账、做好相应记录,有关人员签字。7、特种设备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注册登记,并经相关部门的检测检验,取得安全使用证,方可投入使用;建立健全特种设备和普通设备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档案,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