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润中心管理制度一、综合性公司的利润中心制度□总则第一条本办法制定利润中心有关的基本精神、组织原则、管理方式、次产划分及酬金分配等基本事项。第二条本公司推行利润中心制度,旨在激励员工发挥自动自发精神,工作更加勤奋,俾使全体股东获得更多的投资报酬,出力员工获得合理的酬金,借以提高敬业的精神,从而加速公司的成长与发展。第三条利润中心制度的推行,各部(中心)均须制定必须达成的年度盈利目标,施以分层负责,从而最大限度地发挥各级人员个人的潜力,以收个别经营之效,更须注重整体管理,这样就能发挥以公司为主体的团队精神。第四条凡本公司所属单位人员,均依本准则制定的各项业务执行标准。□组织原则第五条本公司所属单位依营业(或产品)类别分成若干部,以部为单独盈利的利润中心,依据董事会的决策,总经理的指示及董事会分配的盈利目标,经营该中心所属资材,执行营利活动。第六条各部设经理负责该部投资的经营及业务的经营。第七条部以下视业务需要设科,各设科长,承经理之命,执行各项业务活动。第八条总公司设秘书室、稽核室、人事室、电脑室、总务部、会计部、财务部、支援各利润中(一)(二)稽核室专司分析各部的经营管理状况,研究更新的经营管理方式,协助各部提高其生产力,(三)(四)(五)(六)会计部除统筹掌管与记载全公司的各类帐务外,并按月分别提供各中心的资产负债及盈余损益等经(七)财务部除掌管公司金钱、证券等统收统支外,并协助各部的财务调度。第九条(一)(二)(三)(四)(五)(六)奶品利润中心:负责奶品类(七)(八)罐头食品利润中心:负责各类食品罐头生产。□管理方式第十条总经理秉承董事长之命,执行董事会决议的公司年度投资报酬率目标。第十一条各部(中心)经理秉承总经理之命,指挥各该利润中心,负责执行各该部的年度盈利目标,并负责该部财务的经营。如不能达到所订盈利目标,应自请让贤或另调他职。第十二条以部(中心)为盈利单位,以其资产负债计算其损益。第十三条利润中心相互间物质的收交、人力的支援,均视为内部交易,以内部往来凭证行之。甲中心的索价高于外购价格时,乙中心得请求甲中心以外购价格让渡或外购之。第十四条各部(中心)为经营所需资金,可经总经理的批准后,向财务部贷款,利息计算如下:(一)各部当月利息,以上月份流动资金帐面余额的1%计算。(照银行利息变动)(二)(三)配合各部内营业计划实施,向银行专案贷款(限进口机器及外销贷款),依原贷款利息拨该中心使用。第十五条各部(中心)的现金票据、存款,有价证券等均由财务部保管,内部交易以“内部往来”第十六条会计部每月十五日前列报各部(中心)前月的资产负债及损益计算,供各部(中心)经理及总(副)经理经营之需。同时需列报各部的成本费用分析,供各部经理作管理措施的参考。第十七条秘书室、稽核室、人事室、电脑室、总务部、会计部、财务部的费用预算分由各部(中心)依投资额(或服务)多寡的比例,按月定额分摊之。第十八条各部除营业活动外,一切对外的承诺,签约、及财务的借贷,均由总公司代表统筹办理。□资产划分第十九条各部(中心)成立之初,各部均依下列方式分配(一)总公司的现金由各中心申请贷为周转金,帐面划拨后,现金由财务部统一保管。(二)设备依各部(中心)(三)材料、半成品、成品依实存量拨归各部(中心)(四)土地除各部占用及必需的空地处,划归财务部。嗣后各部使用时,计收租金或重行划归该部。(五)公司现有的负债,依资产与负债比例分配于各部(中心)(六)各部不需要的资产(设备)统归总务部处理,除成品外,非经总经理批准,不得自行变卖。第二十条各部为争取更多利润而必需新添设备时,可拟具计划经总经理批准后,向财务部贷款,利息按第十四条第一款计算。□酬金的计算及分配第二十一条利润中心制度实施前,员工薪资应作合理的调整嗣后,除依物价指数的变动定期调整,及职务变动按职务等级调整外,采用定期性加薪原则。第二十二条每三个月定期检查各部(中心)业绩(不含对外投资、出售资产、证券、利息等收益),第二十三条前条所订业绩奖金由会计部、稽核室核算,呈总经理核准后,由各部经理全权决定部内人员的分配,送会计部按人次在月薪资内发放。第二十四条年度终了结算,预计可分配盈余中,超出股息8-12%的盈余(各部预计收入盈余),以股东与员工分享为原则。将半数拨为员工经营奖金,按各部的盈亏及各单位的工作绩效分配之。但各中心间及个的差别,以不超过100与65的比为原则(有特别功绩和无一点成绩者例外)。第二十五条各部实得的经营奖金额,由各中心经理分配后,呈总经理核定后发给之。第二十六条公司对各中心(投资最少利益最多者)及各单位平时较出力的人员(有发明及创造者,有改善成效者,有建议成绩者),可发给特别奖金。第二十七条各中心及各单位当年度结算的奖金,均应于次年春节前或平均加于月薪发放为原则。会计部应依法办理扣缴,并视同薪资依发放月份的费用入帐。第二十八条各中心经营财物的缺短或呆帐,均应自该中心的盈余中扣除。□附则第二十九条各中心当月的资料,限于次月三日前送达会计部,会计部应于次月15日前算妥各中心的盈亏,每季并应结算总盈亏及奖金总额,呈总经理核定后,分送各中心分配,各中心分配名单应于月底前送交会计部,以便并薪于五日发放。第三十条各中心当月资料如逾期送达会计部,其收入部分当月不予认定。但可转列次月收入计算,其支出部分(包括费用、人工、原料及成本)亦同,但应自当期应得奖金中扣除此项金额,以为罚则。第三十一条前项逾期送达的单据,会计部应予退件,如有不可抗力特殊因素,各中心应呈总经理特准。经呈准后,列入当期损益中不扣除奖金,否则一律依前项规定处理。第三十二条内部调拨单据(包括成品入库单及商品调拨单),如未按时送达,除拨出单位的收入不予计算外(次月亦不予计算),拨入单位的支出部分,比照第三十条支出部分处理,由延误单位负责。第三十三条本办法经本公司董事会批准后实施,修改时亦同。二、门市销售的利润中心制度第一条利润中心组织系统(如图所示)第二条组织原则(一)本公司业务及管理的需要,分成管理、经销、直销等三个事业部,各事业部设经理一人,全(二)直销(门市)事业部之下,以独立工作若干利润中心,依其所定的方针及分配的盈利目标,经(三)管理(事业)1.2.3.4.修护:加强售后服务并为5.企划:开发新产品,分析各部的经营管理状况,研究有效的经营管理方式,协助各部提高其经营效能。第三条(一)总裁为本公司最高执行主管,执行达成公司年度投资报酬率目标的全盘经营工作。(二)各事业部负责人(经理)秉承总裁的指示,指挥所属利润中心,负责执行各该部的年度盈利目(三)管理(事业)部的费用,须予计入商品成本内,并加上合理的利润,作内部计价转拨于经销、直销事业部。(四)各事业部为经营之所需,可经总裁的批准后,向管理(事业)部贷款,计息方式1.各事业部所需周转金,利息以月息2.各事业部为增添生财器具而贷款,以月息(五)管理(事业)部每月十日以前列报各事业部的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供各该事业部负责人及总裁决策之需,同时列报各所属中心的成本费用,供作事业部负责人管理的依据。(六)各事业部除营业活动外,一切对外的承诺、签约等事项,均由管理部代表统筹办理。(七)人事任免、调动、核薪及有关从业人员福利等事项,各事业部负责人均有参与决定之权,惟须依公司的规定,由管理部统筹办理并(八)1.订货人(店长或经销商负责人)开立订货单→事业部主管核准→总裁核备→管理部备货2.送货流程(管理部主动配销的流程亦同)管理部(物料)开立送货单→管理部主管核准→送货单连同商品点发→事业部点收→送货单签回3.退货单位开立退货单→退货单位主管核准→退货单连同故障品运回管理部点收→退货单签回→4.5.事业部商品销货或退回,须按统一发票办法及营业税法(九)1.各事业部有关现金与票据的收付,原则上均集中于管理部财务单位办理,但零星的开支,各事业部得设定额周转金,凭单据先予支付,每周列清单报销一次。各中心的周转金额视业务需要另2.3.30004.5.事业部相互间商品的调拨,由拨出部门开立“事业部物品调拨单”,该单一式三联,拨入出部门各存一联,另一联送财务会计,入帐的金额,仍按成本计算,不计算“内部利益”。第四条(一)1.公司的现金由各中心申请贷款为周转金,以转款方式拨入各事业部的内部帐户,现金保管于管2.3.4.(二)各部为争取更多利润而必需新添生财器具、设备时,如周转金不足,可拟具计划,经总裁批(三)利润中心实施之日,由管理部一次点交的设备,视为事业部的资本,一次点交的零件品、成品,视为事业部的周转金。点交的数应按事业部所属中心分别列册,并由各该中心切实保管与运(四)各事业部对于原有的生财器具、设备等无法使用须予谦弃或出售者,应叙明详情呈总裁核准后,始可处理。第五条(一)每年度终了,结算有盈余时,应按盈余先减除所得税,税后剩余额优先弥补上年度亏损,再提公积金以及发放股息,从(二)(三)(四)(五)(六)有关事业部目标编定以及绩效评估另依有关规定办理。第六条本制度呈总裁核准后实施,修正时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