绩效考核实施方案第一条目的为了充分激发员工的工作热情,提高员工各项工作效率,保障组织体系的高效运行,持续不断的提高和改进全体员工的工作业绩,全面贯彻落实年度工作目标及战略计划,特制定本绩效考核管理规定。第二条绩效考核范围公司领导班子以下全体员(公司领导班子由集团组织考核)。第三条考核周期按月度进行考核,年度总考核。第四条考核对象一、公司各部门正职二、公司各权属公司管理团队(矿长、生产经理、安环经理、销售经理、办公室主任)。三、公司各部门员工(主管、专员)四、公司各权属公司员工(除第二项以外员工)第五条考核层级一、公司领导班子考核公司各部门正职(主持工作副职);二、公司企管部牵头,组织对各权属公司管理团队进行考核,报公司领导班子审批;三、公司各部门对部门内部员工进行考核;四、各权属公司由办公室牵头,组织管理团队对各权属公司内部员工进行考核。第六条考核内容一、管理人员。管理人员年度工作计划及岗位职责履行情况为主,根据工作内容的完成度、完成的时效性、创新改革能力,由公司领导班子针对其分管的部门负责人在部门员工考评表中打分。二、考核以员工岗位职责履行情况为主,对员工的态度、能力、业绩等进行综合考核,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任务绩效:在完成工作目标与任务的过程中所体现出的个人或部门的工作业绩,对任务绩效的考核是通过衡量工作实际结果与设定的工作目标、任务之间的一致程度来实现。2.周边绩效:同相关部门的业务协作精神,以促进工作流程在部门间的顺利推进。在实际工作中的部门内团结协作情况及工作任务执行效率。3.工作态度,对待工作的态度、工作效率等方面。4.工作能力,是指被考核人能够独立完成岗位职责所要求的专业能力,主要包括创新能力、执行力、学习能力等。三、年终个人绩效考核等次系数;综合评定个人得分96-10090-9580-9080以下综合评定个人等次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综合评定系数1.00.90.5四、综合部受理员工的考核申诉,并进行调查处理;员工对个人绩效考核处理结果仍执异议,可向公司分管领导申诉。第七条绩效考核结果运用规定:一、考核结果运用于年终评优、职务晋升、岗位调整、薪级晋升、年终奖金的发放:1.公司按照考核结果每年度评出优秀员工1-2名。核定结果与年终评选结果都将用于岗位调整依据。2.年度内累计3次及以上获得优秀等级可作为晋升职级、提高薪资的重要依据。3.累计3次考核等级处于基本称职等次或1次不称职等次人员,由分管领导同其诫勉谈话,1年内取消晋升资格。4.如累计出现2次不称职等次,将调离该岗位,进入为期一个月的待岗期,待岗期间按照80%工资发放。5.年度内累计3次出现不称职等次,公司正式员工移交水投集团;公司劳务派遣人员、临时人员一律予以辞退。第八条考核结果的信息管理综合部负责对考核结果信息的汇总管理及综合运用;对员工的考核结果,进行计算机信息录入;对原始的考核记录,进行归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