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第一章人员编配························(1)第二章岗位职责························(2)第一节中队长助理职责·······················(2)第二节装备管理员职责·······················(3)第三节班长职责·······················(4)第四节驾驶员职责·······················(5)第五节战斗员职责·······················(6)第六节司务长职责·······················(6)第七节文书职责·······················(7)第三章选拔和任用························(7)第一节副中队长选拔和任用···············(7)第二节队长助理选拔和任用···············(8)第三节装备管理员选拔和任用···············(10)第四章行政会议························(11)第五章请(休)假管理························(14)附件:1.广州市公安消防部队合同制消防员管理规定(2011年)····(15)2.广州市公安消防部队合同制消防员工资发放办法(2011年)·(30)3、单编政府专职消防队思想政治工作实施意见····(34)4、单编政府专职消防队业务训练实施意见····(43)—1—单编政府专职消防队管理规定(试行)第一章人员编配第一条单编政府专职消防队岗位设置为副队长、执勤中队长助理、装备管理员、班长(副班长)、司务长、炊事员、文书、驾驶员、战斗员九个岗位。第二条各工作岗位编配数量为:副中队长2名、执勤中队长助理2名、装备管理员1名、司务长(可兼任炊事员)1名、炊事员1名、文书2名,消防车驾驶员按照执勤车辆数的1.5倍配备,班长(副班长)人数按照执勤车辆数确定,战斗员人数按照车辆数编配(具体见附件)。第三条装备管理员、司务长、炊事员、驾驶员文书可以招聘未有部队服役经历人员,一线作战人员有部队服役经历的不得少于80%。战斗员配备数一栏表车辆类型配备人数车辆类型配备人数水罐、水罐泡沫消防车6二氧化碳消防车2化学抢险救援消防车6云梯车2抢险救援车6高喷射消防车2排烟消防消防车4照明车消防车2小型泵浦消防车2干粉消防车2—2—第二章岗位职责第一节中队长助理职责第四条执勤中队长助理协助中队干部做好部队的队伍管理、业务训练、执勤备战等工作。第五条执勤中队长助理在队伍管理工作中履行下列职责:(一)协助中队干部掌握队伍形势,提出加强队伍管理和安全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二)指导班长加强日常管理,督促战士认真执行条令、条例和规章制度,保持中队良好的秩序;(三)熟悉和掌握中队战士的思想、学习、工作、训练、生活等情况;(四)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做好表率。第六条执勤中队长助理在训练工作中应履行下列职责:(一)协助中队干部分析训练形势,研究制订训练计划;(二)协助中队干部组织开展消防业务训练;(三)做好训练中的讲解、示范和指导工作;(四)维护训练纪律,督促做好训练中的安全工作。第七条执勤中队长助理在执勤备战工作中应履行下列职—3—责:(一)协助干部做好中队执勤战备工作;(二)掌握中队执勤战斗实力,熟悉装备器材性能、参数和操作维护保养方法;(三)熟悉辖区灾害事故类型和处置对策;(四)熟悉辖区和重点单位情况,掌握执勤战斗预案主要内容;(五)协助中队干部进行灭火救援组织指挥;(六)协助中队干部做好战评总结工作;(七)协助中队干部做好灭火救援中的安全防事故工作。第八条带领中队完成上级赋予的其它工作任务。第二节装备管理员职责第九条装备管理员在工作中应履行下列职责:(一)按规定建立器材装备档案,登记造册,完善领取、换发和移交手续,定期检查核实;(二)建立随车器材登记本;(三)对装备器材进行定期保养,做到放置牢固,取用方便,性能良好,清洁无污;执勤训练后要及时对器材进行清点、擦拭保养,对战斗中消耗的器材及时统计;—4—(四)对训练器材要定点存放,各类器材摆放整齐干净,并注明启用时间标记,保证训练器材安全可靠性。第三节班长职责第十条班长的基本职责(一)掌握辖区交通道路、消防水源、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等情况和灾害事故处置程序及行动要求,熟悉执勤战斗预案的有关内容;(二)掌握本班人员情况,确定战斗分工;(三)熟悉执勤战斗装备配备和使用操作技术,认真组织维护、保养工作,使其随时处于良好状态;(四)带领全班做好战斗准备,指挥全班完成战斗任务;(五)带领全班完成军政训练任务,提高全班人员的军政素质;(六)带领全班严格执行规章制度,严格组织纪律,养成良好作风;(七)带领全班爱护装备,严格遵守使用规定,熟练掌握手中武器;(八)掌握全班人员的思想情况,及时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搞好全班团结,保证各项任务的完成;—5—(九)教育和监督全班严守秘密,落实安全措施,预防各种事故、案件;(十)完成上级赋予的其它任务;(十一)副班长隶属于班长,协助班长工作,在班长临时离开岗位时,根据上级或者班长的指定代行班长职责。第四节驾驶员职责第十一条驾驶员的基本职责:(一)按照任务分工,熟练掌握车辆驾驶和车载固定设施的操作技术,掌握常见灾害事故处置的行动要求,熟悉辖区道路、水源和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相关情况。(二)负责车辆和车载固定设施的维护保养,保持完整好用。(三)遵守交通法规,正确驾驶车辆,自觉维护消防形象。第五节战斗员职责第十二条战斗员的基本职责(一)了解辖区交通道路、消防水源、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等基本情况;(二)保持个人防护装备和分管装备完整好用,熟悉装备性能,熟练操作使用;(三)掌握辖区主要灾害事故处置的行动要求,熟悉中队执—6—勤战斗预案中本岗位的主要任务。(四)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勇敢顽强,坚决完成任务。(五)刻苦训练,熟练掌握手中武器和技术装备。(六)努力学习政治理论,不断提高职业道德。(七)严守纪律,服从管理,尊重上级,团结同志,爱护集体荣誉;(八)艰苦奋斗,厉行节约,爱护武器装备和公物;(九)积极学习科学文化知识,不断提高自身文化素质。(十)积极参加体育训练,增强体质;(十一)遵守安全规定,保守军事秘密。第六节司务长职责第十三条司务长负责中队的伙食、财务管理以及炊事班的思想工作和行政管理。(一)领导炊事班进行专业技术训练,提高炊事班技能和营养、卫生知识,改善中队伙食。(二)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及时请领和正确使用经费,厉行节约,按月公布伙食帐目。(三)领发被装、粮袜等物资,严格管理,定期核算报销。(四)管理中队的营房、营具及其附属设施,防止损坏和丢—7—失。(五)经常了解炊事人员的思想情况,及时做好思想工作。(六)完成上级赋予的其它任务。第七节文书职责第十四条文书的基本职责(一)负责文件资料的收集、整理、登记造册和保管等工作,定期清点核对,确保文件资料无缺失、破损。(二)根据本单位工作安排协助干部开展相关工作(三)负责文件资料储藏库(室)的卫生清洁工作,做好防火、防潮、防蛀、防腐工作。(四)发文的编辑、排版、编号、印发等工作;(五)文件、材料的打印、复印等工作;(六)打印机、复印机等设备的日常保养、清洁工作;(七)打印室纸张、墨盒等耗材的管理,保持室内整洁。(八)负责火场影视拍摄及资料收集。第三章选拔和任用第一节副中队长选拔和任用第十五条副中队长预选对象选拔且符合下列条件的政府—8—专职消防员:(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消防事业,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责任心强,具有较强的奉献精神。(二)组织管理能力强,作风扎实,工作任劳任怨,模范作用好,群众基础牢。(三)二级(含)以上政府专职消防员,担任队长助理一年以上。(四)具备一定灭火救援指挥和组织业务训练能力,实战经验比较丰富,取得相应等级的公安消防岗位资格。第十六条选拔程序(一)个人申请。由符合选拔条件的政府专职消防员本人向所在单位提出书面申请。(二)群众评议。由中队级单位召开全队人员大会,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进行民主评议,民主测评同意率低于85%的,不得列为选取对象。(三)基层推荐。中队党支部综合群众评议的结果,根据个人现实表现,由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推荐预选对象报大队,大队集中组织考核评定后确定推荐名单。(四)支队考核。由司令部门会同政治部门,对基层推荐对象进行考试和考核。(五)组织审核。支队综合考试考核结果确定政府专职消防员指导员、中队长预选对象,组织进行培训实习,经考察合格后由支队党委任命。—9—第二节队长助理选拔和任用第十七条队长助理预选对象选拔且符合下列条件的合政府专职消防员:(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消防事业,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责任心强,具有较强的奉献精神。(二)组织管理能力强,作风扎实,工作任劳任怨,模范作用好,群众基础牢。(三)二级(含)以上,担任战斗班长二年以上。(四)具备一定灭火救援指挥和组织业务训练能力,实战经验比较丰富。第十八条选拔程序(一)个人申请。由符合选拔条件的政府专职消防员本人向所在单位提出书面申请。(二)群众评议。由中队级单位召开全队人员大会,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进行民主评议,民主测评同意率低于80%的,不得列为选取对象。(三)基层推荐。中队党支部综合群众评议的结果,根据个人现实表现,由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推荐预选对象报大队,大队集中组织考核评定后确定推荐名单。(四)支队考核。由司令部门会同政治部门,对基层推荐对象进行考试和考核。—10—(五)组织审核。支队综合考试考核结果确定政府专职消防员队长助理预选对象,组织进行培训实习,经考察合格后由支队党委任命。第三节装备管理员选拔和任用第十九条装备管理员选拔必须公开、公平、公正。预选对象必须是思想端正,身体健康,热爱装备工作,具备高中以上学历,并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政府专职消防员:(一)具备一年(含,下同)以上消防装备技术工作经验的;(二)具有相关专业培训经历,具备一年以上消防装备技术工作经验的;(三)从事消防装备技术工作三年以上,且装备业务水平较高的;(四)具有地方院校相关专业学历(中专以上)的。第二十条装备管理员选拔程序:(一)支队根据中队需求确定装备管理员编配名额,在全支队范围内予以公告;(二)符合选拔条件的政府专职消防员向中队提出书面申请;(三)中队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进行民主推荐,同意率必须高于70%;(四)中队党支部根据民主推荐结果以及政府专职消防员的德才表现,研究确定预选对象,并报大队党委同意后上报支队后—11—勤处;(五)支队后勤处会同司令部对预选对象进行考试考核,择优确定预选对象。第二十一条装备管理员任用程序:(一)支队组织装备管理员预选对象进行集中培训,考试考核合格,取得初级装备管理员岗位资格;(二)支队后勤处、司令部对具备装备管理员岗位资格的预选对象提出任用意见,由支队党委研究决定;(三)装备管理员任职应在支队范围内进行公示,对官兵提出异议或不良反映的,支队应当调查核实,不符合任用条件的,不予任用。第四章行政会议第二十二条队务会,每月至少召开一次,由中队长主持,班长骨干参加,主要分析队伍管理、执勤训练、防火巡查、宣传培训和安全防事故工作开展的情况,总结部署工作。第二十三条队员大会,每月至少召开一次,由中队长或者指导员主持,全队人员参加,主要是向全队人员总结报告工作,传达和部署任务,发扬民主,听取队员对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第二十四条班务会,每周日由各班组织召开,由班长总结上周工作,传达落实队务会精神,部署下周工作。—12—第五章请(休)假管理第一节请(休)假第二十五条政府专职消防员休息采取分组轮休形式落实,轮休的队员可以连休,最多不超过4天。工作满一年起享有15天的带薪年假,带薪年假原则上一次性休完,特殊情况最多不超过2次,不予累计。第二十六条政府专职消防员休息要按照中队制定的分组计划实施轮休,原则上队员之间不得相互调班。遇有国家法定的假期,由中队按现有人数作出计划,报大队审批实施休假。第二十七条政府专职消防员轮休必须进行交接班,具体依据《政府专职消防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