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课崇尚程序正义,依法维护权益中等职业教育德育课程国家规划新教材•2013年7月3日上午,66岁的彭惠珍走到江汉区京汉大道761号长子炸鸡店门口时,被高空坠落的花盆砸伤头部,“血哗哗直流”。彭惠珍随即被送往亚洲心脏病医院救治,后转入协和医院治疗,花了医疗费5000多元。彭婆婆昏迷三天后捡回一条命,但留下了头晕的后遗症。•7月19日,法医鉴定为损伤不构成伤残,后期治疗费用2500元,误工时间为50日,护理时间为3日。•“花盆是谁家的?”彭婆婆多次寻找花盆主人,小区业主没人认领。出主意:彭婆婆应该怎么办?•彭婆婆通过什么方式维权?•无奈之下,彭婆婆将该栋楼13家业主全部告上法庭。由于无法找到其中2家业主,放弃向这两户主张责任。•公民的诉讼权利(P99)•庭审•11家业主抗辩均被驳回•2014年11月,该案在江汉区法院开庭审理,近日,法院依法宣判。•2楼网吧的业主辩称,彭婆婆受伤时,2楼网吧并无面对京汉大道的窗户,目前窗户是重新装修才开的。因此花盆不可能是从2楼网吧中坠落的。但出于对原告的同情,可以考虑基于人道主义进行补偿;•302室业主辩称,自己家中从未种植过花草,不应承担赔偿责任;•303室业主辩称,如从自己家中坠落花盆,应落到2楼网吧外面装的遮拦网上,故不应承担赔偿责任;•403室业主辩称,自己家中从未种植过花草,事发时家中无人,不可能是侵权者,不应承担赔偿责任;•5楼业主王先生辩称,家中窗户离事发地点横向有10米,如果花盆从家中坠落,彭婆婆伤情应非常严重,不可能仅仅是头皮破裂,因此不应承担赔偿责任;•603室业主辩称,家中两处窗户与彭婆婆受伤地点并非垂直,而且两处均安有防盗网,该防盗网已经陈旧不是新近安装的,防盗网紧贴窗户,不可能放置任何东西,也不可能掉落花盆;•702室业主辩称,家中没有养花,该处窗户安装的是晒衣架,因此不应承担赔偿责任;•803室业主辩称,家中窗户距离原告受伤地点水平距离15米,斜线距离30米,若有花盆掉落会导致更严重的受伤后果,故不应承担责任。法庭怎么才能为彭婆婆找回公道?•综合分析各被告提出的抗辩意见,法院认定:庭审时的建筑物照片无法证明事故发生时的状况,故对被告称自己从未种过花草及安装了防盗网、晒衣架,不可能是实际侵权人的抗辩意见不予采纳;关于坠落高度高,一定会导致原告受伤更为严重的抗辩意见并无相关事实依据,对被告称所住楼层高,故不可能是实际侵权人的抗辩意见不予采纳;•此外,花盆亦存在之前未放置平稳等各种情况,故对被告称事发时家中无人,不可能是实际侵权人的抗辩意见也不予采纳。•判决•法院判定11名业主“连坐”•江汉区法院查明,江汉区横桥村6号1单元位于江汉区京汉大道761号长子炸鸡店上方,该单元中2号及3号房屋均有窗户面对事发地点。此外,彭婆婆在庭审中明确,因无法找到该单元502号及703号房屋的业主,故放弃向上述两户主张责任。•江汉区法院认为,从建筑物中抛弃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之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本案中,彭婆婆被高空坠落的花盆砸伤头部,报警后经公安部门核实仍无法确定具体侵权人的,而各被告所居住使用房屋均有窗户正对事发地点,故为可能加害的建筑物的使用人。在各被告没有证据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情况下,应对原告损失进行补偿。•由于彭婆婆不构成伤残,法院不予支持精神损害抚慰金。另,原告在庭审中明确放弃向502、703户主张权利,其余各户对该部分不应承担连带责任,故各户应对原告的损失承担1/13的补偿责任。综上,法院判决11位被告补偿彭惠珍各项损失677元。业主不服怎么办?•业主•有的同情愿出钱,有的不服气要上诉•昨日下午,记者回访了被告的多位业主。•302室业主喻先生告诉记者,目前还没收到相关的法院判决书,“如果真判下来,不把钱么办呢?我看她是60多岁的婆婆蛮造业,几百块钱小事情也无所谓。但是我们家又不养花,很冤枉。”•303室的业主徐婆婆则表示,“家里根本没养花,收到传票才知道有这么档子事,警察也没来我们家调查,凭么事就这么随随便便把我们家也一起告了。开庭时,我们家敢去法庭就是为了证明自己的清白。判得不公平就要上诉。”•803室业主张爹爹告诉记者,“肯定不服气,要上诉,这不是钱多少的事,而是公平的问题,咽不下这口气。家里的窗户离着花盆坠落的地方很远,根本就掉不到那个位置,再说,如果真从8楼掉下去,肯定会伤得更严重。”业主为何需自证“清白”?•律师说法•湖北协立律师事务所律师洪长华认为:高楼抛物一直是个让人头疼的话题,伤者可能根本找不到“冤家”是谁,更别说获得赔偿了。在这样的情况下,让受伤者去证明是谁对其进行了伤害十分困难,不能体现民法的公平原则,而业主们证明自己没有过错则相对容易,故法律在这里规定了“举证责任倒置”,将举证的责任交给了后者。二、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1、公民的基本诉讼权利•公民的诉讼权利主要有:•(1)委托辩护人或诉讼代理人的权力•当人们深陷纠纷时,当事人可以委托其他人帮助自己进行诉讼。•帮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辩护人•帮助被害人、自诉人或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诉讼代理人二、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1、公民的基本诉讼权利•公民的诉讼权利主要有:•(2)上诉的权力•我国实行两审终审原则,一个案件经过两级法院审理即告终结。•当事人和其他诉讼相关主体如果不服一审判决或裁定,可以在规定期限内要求上级法院对尚未生效的一审决定或裁定的事项进行重新审理。•最高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同时就是终审判决。二、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1、公民的基本诉讼权利•公民的诉讼权利主要有:•(3)申请回避的权力•对诉讼过程中依照法律规定应该回避的办案人员以及其他相关人员,当事人有权要求其推出诉讼。如果你答应借给朋友10000元钱,你会采用什么方式把钱交给对方?•以上述内容模拟向同桌打一借条。借条填写时应注意以下事项:•1.应写清楚借款人和放款人的法定全名,最好能附一个身份证号码;•2.应写清楚借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3.应写清楚借款时间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确的借款期限;•4.应写清楚借款的利息,应有明确的年利率或月利率,最终应支付的借款利息总额(包括大写和小写金额),以及支付方式等约定;•5.应写清楚借款本息偿还的年月日时间及付款方式;•6.应有借款本人亲自签章、手印或亲笔书写的签字。•7.如数额较大也应注明借款用途,或交付款记录。二、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2、增强证据意识某年春节前夕王某向李某借人民币1万元,并向李某保证春节后一定及时还清。因为是朋友关系,李某没有要求王某留下借条。过了正月,李某因为急于用钱,向王某催要,王某说:“现在没有钱还,有钱以后一定还。”到了年底,王某已然分文未还。李某在多次讨要未果的情况下,便向法院提起了诉讼,要求法院判决王某返还1万元的本息。在诉讼的过程中,王某开始耍赖,说从来没有向李某借过钱。但是,法院因为李某无法提供证据,驳回李某的诉讼请求。我国法律主张“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是事实,法院为什么不支持他的诉讼请求呢?二、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2、增强证据意识•法律意义上的证据即诉讼证据,是指诉讼过程中用来证明案件事实的一切凭证或根据。•对司法机关而言,证据是查明案件事实情况的唯一手段•对普通公民而言,刑事诉讼中的证据是揭露犯罪的有力武器•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中的证据是当事人主张自己权利的重要工具二、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2、增强证据意识•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打官司时都遇到过“有理说不清”的烦恼,其根源在于手中没有符合法律要求的证据。•法律上的证据不同于一般的事实。•第一,证据要有合法性,即证据的形式、收集和查证都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去年7月,邻居潘先生因自家门前及楼道经常出现污物,遂在房门外上方及南阳台上方外墙处各安装了一个监控摄像头。没想到摄像头才安装了两天,章老太便提出异议将潘先生告上法庭。•举例:非法的证据不得侵犯他人合法权益(如隐私权);不得违反了法律的禁止性规定(如私自安装窃听器材)•庭审中原告章老太诉称,摄像头监控范围包括原告南阳台外侧、双方公用的北阳台以及楼梯走道,使得原告在公用部位的进出以及晾晒衣服的情况都能被看到。被告的行为侵害了原告的隐私权。•法院认为,民事活动应当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及他人的合法权益。本案被告安装的监控摄像头,其监控范围属公共及公用区域,足以侵害到原告的隐私权。且被告通过上述监控摄像头所采集的信息系为个人所用,对公共利益无益,同时也不利于邻里团结。依照《民法通则》和《侵权责任法》的规定,法院判决被告拆除监控摄像头。二、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2、增强证据意识•第二,证据要具有客观性,及证据必须是客观真实的,既不能捕风捉影,更不能主观臆断。•呼格案二、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2、增强证据意识•第三,证据要具有关联性,即证据只有与案件事实有实质性联系,才能对案件事实具有证明作用。二、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2、增强证据意识物证:指能够以自己的存在或外部形态、质量、规格、特征等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物品和痕迹经济案件中的赃款、赃物杀人、伤人所使用的凶器留下的血迹书证:指用文字、符号、图形所表达的思想内容借条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京东对“D300s标错价订单”不认账网友截图为证•8月27日,有网友报料,称其在京东商城预定比市场价便宜4000元左右的尼康单反D300s,但在同一天接到京东客服的电话,被要求取消订单。•同时,京东客服拒绝承认京东网页上的D300s价格出错。目前,京东商城已将尼康D300s的订购价格修改为“暂无报价”。•D300s是尼康于2009年7月底发布的新一代APS-C单反旗舰新品,备受影友关注。预售价格为12300元。书证:指用文字、符号、图形所表达的思想内容视听资料:能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影像信息资料录音录像QQ信息网页截图证人证言:证人就所了解的案件情况向司法机关所作的陈述•父亲为隐瞒儿子真实年龄请人作伪证,涉嫌妨害作证罪证人出尔反尔两次“难倒”法官•“我儿子不满14周岁,不应承担刑事责任。”为了使儿子逃避法律的追究,作为父亲的刘大伟涉嫌指使证人作伪证,隐瞒儿子的真实年龄。最后,儿子没救成,自己反倒触犯了法律,犯罪嫌疑人刘大伟涉嫌妨害作证罪被依法批准逮捕。当事人的陈述: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所作的关于案件事实的陈述和承认鉴定结论:鉴定人运用自己的专业或技能,对案件的专门性问题进行分析、鉴定后的判断性意见•笔迹鉴定是根据人的书写技能习惯特征、在书写的字迹与绘画中的反映,来鉴别书写人的专门技术。•主要任务是通过笔迹的同一认定检验,证明文件物证上的笔迹是否为同一人的笔迹,证明文件物证上的笔迹是否为某嫌疑人的笔迹。•笔迹鉴定不仅能检验正常笔迹,还可以检验书写条件(包括书写姿势、书写工具、衬垫物等)变化笔迹、故意伪装笔迹(包括左手笔迹、尺划笔迹)、摹仿笔迹和绘画笔迹。•在同一人用同一支笔书写时,也可以用笔痕特征充实认定书写人的根据。笔迹鉴定揪出考试作弊“枪手”模仿造假被识破•日前,天正司法鉴定中心接到某大学的申请鉴定请求,该学院有学生举报一郑姓同学,请“枪手”替其参加英语四级考试。•单从英文字母形体表面上看,两份英文书写的笔迹就有很大差别。其中,“y”“k”“d”等字母的差别尤为明显,特别是英文字母“d”,考试卷上的笔迹是先写半圆再写竖,而郑某平常作业则是先写竖,再写半圆,笔顺根本不一致。此外,试卷上的单词、句子均是贴住底线书写,然而作业上的单词、句子与底线均有一段距离,明显看出,书写人的习惯不一样,试卷与作业出自两人之手。司法鉴定中心将鉴定情况汇报给学院后,郑某的四级英语考试成绩立即被取消。为什么每个人写出来的字都不一样?•因为当我们在写字的时候,头脑中并没有清楚的意识指导我们的手臂手指怎样运动,怎样把每个笔画以一定的顺序组合起来,怎样用不同轻重大小的力度去写出属于我们自己的字体。我们总是非常轻松愉快、自然和谐地一写一大段,甚至对于一些人来说,能够不需要眼睛的辅助就可以书写出正确并工整的字体。•通常来说,伪装笔记因为写作速度较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