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姓名性别年龄文化程度入厂时间何时何地参加过何种培训注:1、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经过安全培训考核,取得有效的培训合格证书。2、主要负责人是指被考核企业(单位)的董事长(总经理)或厂长(经理)等。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指被考核企业(单位)的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负责人及其管理人员。2安全会议记录(包括周会、月会、季会、例会)会议时间主持人参加人员会议内容3安全检查表检查时间检查人检查部位存在隐患情况整改期限整改责任人整改完毕日期复查责任人未能按期整改的原因及措施安全检查表检查时间检查人检查部位存在隐患情况整改期限整改责任人整改完毕日期复查责任人未能按期整改的原因及措施注:1、安全检查应包括以下种类:(1)日常巡回检查;(2)例行检查;(3)专业检查;(4)综合检查。2、根据需求编制各种安全检查表,安全检查应有完整的记录。3、对检查出的隐患问题及时进行整改,有整改记录。4事故隐患登记台账时间隐患及问题检查人整改负责人整改措施整改期限验收人注:1、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建档监控等制度,逐级建立并落实从主要负责人到每个从业人员的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责任制。2、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定期组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排查本单位的事故隐患。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应当按照事故隐患的等级进行登记,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并按照职责分工实施监控治理。3、对于一般事故隐患,由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或者有关人员立即组织整改。对于重大事故隐患,应当及时向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并由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组织制定并实施事故隐患治理方案。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应当包括:治理的目标和任务、采取的方法和措施、经费和物资的落实、负责治理的机构和人员、治理的时限和要求、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等。4、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每季、每年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并分别于下一季度15日前和下一年1月31日前向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有关部门报送书面统计分析表。统计分析表应当由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5事故档案日期伤害部位事故类别事故原因负责人(章)注:对事故(含险肇事故)管理应做到:(1)所有从业人员均参加工伤社会保险(2)发生事故时,厂长或其代理人应立即到现场组织指挥抢救,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报告和处理伤亡事故;(4)事故发生后,应及时调查、分析事故原因,并提出防止同类事故再次发生的措施。做到不查清工伤事故原因不放过,不查明工伤事故性质和责任不放过,不处理事故责任者不放过,不采取防范措施不放过。(5)建立事故档案,包括现场图、调查记录、分析会记录、报告书、处理决定、防范措施和落实情况等。6劳动防护用品发放记录姓名用品名称数量领取时间领取人注:1、劳动保护用品的配备原则:(1)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劳动保护用品;(2)危险作业(如高空、高压、带电)和有毒有害作业人员都应配备专用劳动保护用品。2、劳动保护用品的管理:(1)应有劳动保护用品的管理制度和发放标准;(2)有负责采购的机构,有发放帐目,有储存专用场地;(3)有劳动保护用品穿戴检查制度和检查处理记录。7年安全生产投入明细表年初投入计划(元)企业负责人日期投入项目投入费用(元)负责人注:安全生产投入应做到:(1)制定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2)按计划和有关规定提取安全技术措施费用,安全措施费用应专项用于下列安全生产事项:安全技术措施工程建设;安全设备、设施的购置、更新和维护;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其它保障安全生产的项目;(3)安全技术措施费用应有明确的资金来源文件,有确定的提取比例和方法,按计划使用。(4)每个安全技术措施项目都要有项目内容、责任单位、责任人、实施进度、完成时间和费用支出情况台账,项目完成后应有验收手续和运行情况评价。8特种作业人员台账姓名性别年龄工种文化程度入厂时间持证情况培训时间及情况注:1、特种作业人员包括电工作业、金属焊接、切割作业、起重机械[含电梯]作业、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登高架设作业、锅炉作业[含水质化验]、压力容器作业、制冷作业、爆破作业、危险物品作业、经国家局确定的其他作业;2、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持证上岗;3、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在有效期内,并定期进行审核、验证;4、所有特种作业岗位都应设置具有有效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的人员;5、建立特种作业人员台账。9特种设备档案设备名称制造单位设备标号购入(安装)时间使用地点本次检验周期设备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注:设备(特种)管理应做到:(1)制定齐全完善的设备管理制度;(2)设备的点检、定修、更新、报废按照计划实施;(3)按照制度规定检查设备日常维护、保养情况,存在问题及时处理;(4)将以下设备列入特种设备管理:锅炉、压力容器、工业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施工升降设备、厂内机动车辆及其它危险性较大的设备;(5)特种设备档案资料齐全,包括:特种设备的设计文件、制造单位、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维护说明等文件以及安装技术文件和资料;设备标号、购入时间、使用地点、管理负责人;特种设备定期检验和定期自行检查记录;特种设备的日常使用状况记录;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的日常维护保养记录;特种设备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等。(6)必须使用有资质的厂家生产的经检验合格的特种设备;(7)特种设备必须定期检验本体结构及安全装置,依据规定的特种设备检验周期由法定检验机构进行检验,严禁“带病运行”。10特种设备台账设备名称设备台数购入时间本次检验周期11一、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应当接受安全培训,熟悉有关安全和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增强预防事故、控制职业危害和应急处理能力。未经安全生产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二、本证书有效期三年,并且每年须参加复审培训,否则证书作废。其他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合格证姓名单位岗位发证时间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监制12编号:企业职工安全教育培训档案姓名单位年月日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13概况姓名性别年龄文化程度照片参加工作时间年月日调入时间年月日工种级别原工种级别从事本工种工作时间工作单位:车间班组年月日调转车间班组三级安全培训教育一、厂(矿)级安全教育教育内容:本单位安全生产情况及安全生产基本知识;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有关事故案例等。教育时间教育成绩教育人受教育人(签名)14二、车间(工段、区、队)级安全教育教育内容:工作环境及危险因素;所从事工种可能遭受的职业伤害和伤亡事故;所从事工种的安全职责、操作技能及强制性标准;自救互就方法、疏散和现场紧急情况的处理;安全设施、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本车间(工段、区、队)安全生产状况及规章制度;预防事故和职业危害的措施及应注意的安全事项;有关事故案例等。分配车间(工段、区、队)日期教育时间考试成绩教育人受教育人(签名)三、班组级岗位安全教育教育内容: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岗位之间工作衔接配合的安全与职业卫生事项;有关事故案例;其他需要增培训的内容等。分配班组日期教育时间考试成绩教育人受教育人(签名)包教师傅独立操作前考试成绩15职工安全教育培训记录卡序号培训时间培训内容考核情况本人签字16厂(矿)内工作调动培训登记表调动时间调入单位教育内容讲课时间考试成绩负责人签字17注:1、企业安全教育培训应符合下列规定:(1)系统辨识安全教育培训需求;(2)制定完善的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和培训教材;(3)贯彻落实“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制度;(4)建立企业各类人员(包括外用工)安全教育培训档案(一人一档);(5)对培训效果进行考核评估。2、各类人员的培训内容和时间符合《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3号)的要求:培训内容:(1)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2)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3)岗位安全操作技能;(4)安全设备、设施、工具、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维护和保管知识;(5)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6)生产安全事故的防范和应急措施、自救互救知识;(7)生产安全事故案例;(8)其他需要掌握的安全生产知识。培训人员:(1)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初次培训不少于32学时,每年再培训不少于12学时;(5)新职工,包括实习、代培人员接受安全教育不少于24学时。企业根据安全工作的需要,还应开展以下形式的安全教育:中层及中层以上干部安全教育;班组长安全教育;违章及事故人员安全教育;有毒有害作业人员职业健康教育;应急救援人员培训与演练;外来相关方人员安全教育。教育应覆盖全部教育对象,不得有遗漏。18安全惩处情况序号年月日违犯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及造成事故和损失受何处分负责人签字安全奖励情况序号年月日安全生产活动事迹受何种奖励负责人签字19从业人员参加工伤社会保险登记表姓名性别职务或工种参加工作时间保险票号注:所有从业人员均应参加工伤社会保险。20员工健康监护档案序号姓名性别年龄工种体检单位检查时间体检结果注:员工健康监护应做到:(1)企业必须为有毒有害作业人员配备必要的个人防护用品;(2)企业应定期为员工体检,并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建立员工健康监护档案;(3)企业应委托专门从事职业健康检查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体检,有毒有害作业人员体检项目必须是有针对性的特异性检查;(4)对职业病患者,应按规定给予及时治疗、疗养;(5)对患有职业禁忌症,并确诊不适合原工种的,应及时调离。21安全设施“三同时”新建、改建和扩建项目应做到:(1)依照国家相关法规、标准的规定,严格履行立项、审批和审查等各项程序;(2)项目的设计、评价和施工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3)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安全设施投资应当纳入建设项目概算。(4)安全设计应贯穿于各专业设计之中。(5)产生职业危害的建设项目应当在初步设计阶段编制职业危害防治专篇。职业危害防治专篇应当报送建设项目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6)建设项目的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职业危害防护设施所需费用应当纳入建设项目工程预算。(7)变更安全设施,应经原设计单位书面同意。(8)严格按设计要求和施工图纸施工,确保职业安全健康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施工,且经过试运行(9)安全设施竣工后,应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相关方管理一、相关方管理范围:(1)生产经营单位有以下经营方式的,应当与承包单位、租赁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1)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2)外来施工单位进入单位内部施工;3)聘用短期合同工、临时工、农民工;4)实习、代培、临时进厂作业;5)进厂送货、取货的物流公司。二、安全协议书要求:安全管理协议书应有双方安全责任、安全防范措施、设备管理、安全教育、安全检查等内容。三、外来施工、劳务单位的安全审查:(1)发包单位应对施工单位的资质情况进行审查;(2)审查内容应包括施工单位的安全资质、项目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安全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及安全保障措施等;(3)施工作业现场不得有事故隐患和违章作业行为。四、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的安全管理:(1)承包或租赁单位必须具备基本安全生产条件;(2)安全生产协议与承包或租赁协议一同签署,且有效期一致;(3)应定期对承包或租赁单位进行安全教育、安全检查,且有记录和隐患整改反馈22职业危害管理1.职业危害防治措施:职业危害防治方面应做到:(1)存在职业危害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下列职业危害防治制度和操作规程:(一)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度;(二)职业危害告知制度;(三)职业危害申报制度;(四)职业健康宣传教育培训制度;(五)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