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运新城商务总部功能区项目发展监管协议宗地编号/用地方案号:准入产业:项目名称:大运新城商务总部功能区项目单位:土地出让合同编号:深地合字(2017)号第2页共17页签约须知一、为确保《大运新城商务总部功能区项目发展监管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约定的项目发展监管要求严格落实,竞买申请人须在深土交告〔2017〕号土地出让公告(以下简称“土地出让公告”)期内向龙岗区重点区域规划建设管理署(以下简称“龙岗区重点区域署”)申请“履约能力预审”,即:龙岗区重点区域署就竞买申请人是否有能力履行本协议进行预先审查。竞买申请人须向龙岗区重点区域署提交材料,证明其同时符合以下三项履约预审条件:(一)竞买申请人须取得不少于3家世界500强企业(以2017年度《福布斯(Forbes)》“全球企业2000强”的前500名或2017年度美国《财富(FORTUNE)》杂志公布的“世界500强”企业名单为准)签署的,在本项目进驻该企业或其区域性总部的合作意向文件。(二)竞买申请人须取得符合以下全部条件的运营主体签署的,在本项目开办国际学校的合作意向文件:1.该运营主体须为HMC(theHeadmasters’andHeadmistresses’Conference,世界顶尖私立学校联盟)成员学校中具有百年历史的国际名校或其授权的办学机构;2.该运营主体须在中国内地或香港地区至少开办过1所国际学校,且该国际学校已正式运营5年以上。第3页共17页(三)竞买申请人须取得世界排名前列的酒店集团(以2017年度《福布斯(Forbes)》“全球企业2000强”的前500名或2017年度美国《财富(FORTUNE)》杂志公布的“世界500强”企业名单为准)或其中国总部签署的,在本项目内引进该酒店集团旗下高端品牌酒店的合作意向文件。二、竞买申请人在符合并通过竞买人“主体资格审查”(详见土地出让公告)以及项目监管“履约能力预审”(详见本签约须知)后,由龙岗区重点区域署出具符合资格条件的审查意见,再向深圳市土地房产交易中心提交书面竞买申请。三、竞买申请人须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1.相关主体已签署的意向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合作意向书、商务函原件等;2.相关主体的主体资格文件、资质证明文件和股权结构文件(若涉及直接或间接控股股东,还需提供股权结构图和相关持股证明文件);3.申请人应提交由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尽职审查意见;4.龙岗区重点区域署要求的其他履约能力证明文件。以上各项材料可以使用中文之外的其它语言,但必须附经中国公证部门翻译公证的中文译本,所有材料的解释应以中文为准。第4页共17页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履约能力预审不予受理:1.竞买申请人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不齐全,或者明显不符合本协议约定的;2.竞买申请人未在规定时间内向龙岗区重点区域署提出履约能力预审的。五、因竞买申请人自身原因,致使龙岗区重点区域署未能在公告期限届满前完成预审,最终导致竞买申请人无法完成向深圳市土地房产交易中心提交竞买申请或竞买资格被取消的,后果由竞买申请人自行承担。六、根据土地出让公告的要求,竞买申请人如竞得本项目宗地,在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前,须与龙岗区重点区域署签署《大运新城商务总部功能区项目发展监管协议》。根据土地出让公告要求,竞买申请人如竞得本项目宗地,其在龙岗区依法注册设立的全资子公司在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协议前,须与龙岗区重点区域署签署本协议的补充协议,土地竞得者与其全资子公司均受本协议约束。本公司在土地出让公告期间已详细阅读并理解以上签约须知的全部内容,同意严格遵照执行。签署:日期:第5页共17页目录一、本协议双方当事人...........................................................6二、地块规划基本情况...........................................................7三、甲方权利和义务...............................................................7四、乙方权利和义务...............................................................8五、违约责任.........................................................................14六、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17七、协议效力.........................................................................17第6页共17页一、本协议双方当事人甲方(龙岗区人民政府授权单位):法定代表人:职务:身份证号码:电话:地址:乙方(土地竞得者):法定代表人:职务:身份证号码:电话:地址:鉴于乙方于2017年月日取得深圳市龙岗区宗地号为号的土地使用权,为加强大运新城商务总部功能区产业发展的建设、移交、销售、使用等环节的监管,切实履行《深圳市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和产业导向目录(2016年修订)》和《深圳市土地使用权出让公告》(深土交告[2017]号)相应条件要求,根据《深圳市工业及其他产业用地供应管理办法(试行)》(深府[2016]80号)、《龙岗区[大运新城地区]商务总部功能区09-01-01、09-01-02、09-04-01、09-04-02地块法定图则局部调整》等有关规定,甲方受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政府委托,与乙方订立此协议。第7页共17页二、地块规划基本情况宗地编号/用地方案号:土地位置:龙岗区大运新城商务总部功能区,黄阁中路与如意路交汇处西侧土地用途:商业用地、教育设施用地、公园绿地、广场用地、公共管理与服务设施用地、城市道路用地总用地面积:约32公顷总建筑面积:约136(其中计容127)万平方米土地使用年期:40年用地指标:大运新城商务总部功能区出让土地面积321945.68㎡,其中,建设用地196155.35㎡,绿地面积98185.72㎡,广场用地10284.8㎡;道路用地17319.81㎡。总建筑面积1364500㎡(其中90000㎡地下商业不计容积率,4500㎡变电站不计容积率),其中办公627960㎡,商业310000㎡(其中90000㎡地下商业不计容积率),酒店50000㎡,商务公寓297000㎡(其中人才公寓20000㎡,建成后无偿移交政府),配套设施79540㎡。以上指标以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最终批复为准。三、甲方权利和义务(一)甲方应根据深圳市和龙岗区的产业政策和发展要求,以及大运新城产业规划需求,为用地项目提供指导性服务,及时协调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协助项目第8页共17页申报国家、省、市级先进示范区或优秀荣誉评选等。(二)甲方可根据项目发展监管的要求,分阶段对项目发展监管协议约定事项的履行情况进行核查,对于符合龙岗区“龙腾计划”、“深龙英才计划”有关文件规定的,协助乙方申请享受相关奖励和补贴。(三)乙方上述项目竣工投产后,甲方可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按照本协议书核验乙方建设项目的投资强度、土地产出率和产值能耗等相关指标落实情况。(四)乙方上述项目正式建成使用后,甲方有权按照本协议书核查建设项目的租售情况。若乙方违反本协议书的有关规定,甲方有权按照本协议书的约定追究乙方责任。(五)乙方在项目建成稳态运营之后,甲方可委托有关机构核算乙方纳入本区统计核算的产值规模(营业收入)及形成地方财力(纳税)情况。四、乙方权利和义务(一)乙方须按照竞买土地后签订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的约定进行开发利用土地,主要用于打造项目及建设相关公共配套设施,推动产业空间、生活文化空间、建筑空间、城市公共空间和地下空间融合发展,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效能管理。(二)乙方承诺项目在建成稳态运营之后,年产值规模(营业收入)不低于600亿元人民币。纳入统计的企业(单第9页共17页位),其注册地、纳税地、统计地必须均在龙岗区。(三)乙方承诺项目在建成稳态运营之后3年内,累计引入100家以上国内外知名企业、重点项目和科学家团队。(四)乙方承诺项目在建成稳态运营之后3年内引入不少于5家世界500强企业(以2017年度《福布斯(Forbes)》“全球企业2000强”的前500名或2017年度美国《财富(FORTUNE)》杂志公布的“世界500强”企业名单为准)或其区域性总部进驻本项目。(五)乙方承诺本项目须建设一栋标志性建筑,高度控制在600米左右(按航空限高的高限向民航部门申请,最终以民航部门审批的高度为准)。其中,超高层建筑内须建设有观光层,并向公众开放。观光层可适当附带游乐、餐厅、科普展示区等功能配套设施,具体建设内容以有关部门最终审批的建筑方案为准。(六)甲方按照本协议约定核查乙方企业营业指标等情况时,乙方应主动配合,如实、完整提供相关材料。(七)设计、建设标准与质量1、乙方应将项目建设成为国际一流的高端智能化绿色写字楼。该办公用房应当具备前瞻性的规划设计、高标准的建筑质量、优异的环境质量和良好的兼容性、拓展性,充分体现人性化、智能化和绿色环保节能特征。2、项目整体建安工程造价(按计容建筑面积计算)不第10页共17页低于人民币15000元/平方米,其价格指数以协议签订时为准。以上所称“建安工程造价”,包括但不限于:基础及土石方工程、土建工程、装修工程、安装工程、智能化系统工程、节能配套工程、室外水电、广场铺地、绿化景观、水电燃气电信接入等工程费用以及勘察、设计、监理等工程建设管理费用。3、各楼宇皆应符合绿色建筑的要求且不少于占项目计容建筑面积的30%达到美国“LEED”(LeadershipinEnergyandEnvironmentalDesign)银级认证标准,不少于占项目计容建筑面积的20%达到美国“LEED”(LeadershipinEnergyandEnvironmentalDesign)金级认证标准。4、乙方须对无偿移交政府的建筑进行精装修,包括大厅、门厅、走廊、楼梯间、洗手间、公共会议室、展示厅、室内、地下停车场等,建设标准不低于同期龙岗区政府投资项目的同类公共配套设施建设标准,具体以设计方案征求龙岗区相关职能部门的意见为准。(八)开发建设监管1、鉴于项目地块区域地质条件复杂,开发建设时容易诱发基坑坍塌、滑坡、地面塌陷和沉降等地质灾害,乙方在工程建设前,需进行详细的地质专项勘察(包括但不限于岩溶地质勘察,以查明岩溶土洞、溶洞的空间分布特征、分布第11页共17页规律等)为防治措施提供详细的工程地质依据。2、乙方负责项目的开发与组织实施,按照“五个统一”(规划、设计、建设、招商、管理)统筹兼顾考虑,并根据国家、省、市的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以及自身的项目管理经验,对本项目的施工质量、施工安全、施工进度、工程造价等进行全过程管理,确保项目管理目标的实现。3、乙方在公共设施项目的规划、设计、建设及运营管理等环节中应充分征求甲方及龙岗区相关职能部门意见,甲方对项目的实施进行全程监管。4、乙方须自该用地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18个月内启动项目开工建设,5年内完成项目所有建设并竣工验收。其中,高度控制在600米左右的标志性建筑(按航空限高的高限向民航部门申请,最终以民航部门审批的高度为准)应作为首期开发项目之一,自该用地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18个月内动工建设,42个月内主体建筑施工进度完成50%。移交政府的部分按相关规定与甲方签订移交协议。(九)产权用房权属与移交1、乙方在项目开发时可按规划许可要求进行开发建设,其中:商业、办公、酒店、商务公寓(不含人才公寓)、国际学校产权归乙方。乙方在办公用房处分时应当遵守深圳市和龙岗区的产业政策和发展要求,符合大运新城产业规划需求、《深圳市土地使用权出让公告》(深土交告[2017]号)、第12页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