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保险教学要求:通过本章学习要求了解再保险的含义、作用;掌握再保险的两种方式:比例再保险和非比例再保险;第一节再保险概述一、再保险的概念再保险:分保,是保险人在原保险合同的基础上,通过签订合同,将其所承保的部分风险和责任向其他保险人进行保险的行为。国际上将再保险称为“保险的保险”。我国保险法第29条:保险人将其承担的保险业务,以承保形式,部分转移给其他保险人的,为再保险.——部分再保险分保保费(再保险费):再保险交易中,分出人要向分入人转嫁风险和责任,故需相应地支付一部分保费给分入人,这种保费叫分保保费;分保佣金:分出人承保业务需要费用,因此,他也要向分入人收取一定的费用,这种费用被称为分保手续费或分保佣金。保险人投保人再保险公司保费保险中介保险经纪人、保险代理人、保险公估人中介服务中介费中介费中介服务分保费再保险服务被保险人保险通知义务通知义务二、危险单位、自留额和分保额1.危险单位:含义:保险标的发生一次灾害事故可能造成的最大损失范围.危险单位的划分:(1)应根据不同的险别和保险标的来决定.(2)划分关键:要和每次事故最大可能损失范围的估计联系起来考虑,而不一定和保单份数相等同危险单位的划分一般由分出公司决定2.自留额与分保额自留额(自负责任额):分出公司根据偿付能力所确定承担的责任限额。分保额(分保责任额或接受额):经过分保由接受公司所承担的责任限额。计算基础:保额;赔款表示方法:百分率、绝对数.自留额管理保险法第99条:经营财产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当年自留保险费,不得超过其实有资本金加公积金总和的四倍.保险法第100条:保险公司对每一危险单位,即对一次保险事故可能造成的最大损失范围所承担的责任,不得超过其实有资本金加公积金总和的百分之十;超过的部分,应当办理再保险.三、再保险与原保险比较1.联系:再保险的基础是原保险,再保险的产生,正是基于原保险人经营中分散风险的需要.再保险可以反过来支持原保险业务的发展.2.区别:(1)主体不同:原保险主体是投保人与被保险人;再保险主体双方均为保险人.(2)保险标的不同:原保险中的保险标的可以是财产、利益、责任、信用、人的生命与身体;再保险中的标的只是原保险人对被保险人承保合同责任的部分或全部.(3)合同性质不同:财产保险合同属于经济补偿性质,人身保险合同属于经济给付性质;再保险合同全部属于经济补偿性质.3.再保险的特点:再保险人与原保险人的法律地位可以互换。但是,再保险人与投保人和被保险人不发生任何业务关系.再保险合同独立于原保险合同.再保险与共同保险有何区别?四、再保险的分类1.按责任限制分类比例再保险:以保险金额为计算基础.非比例再保险:以赔款金额为计算基础.比例再保险:成数再保险、溢额再保险、成数和溢额混合再保险非比例再保险:险位超赔再保险、事故超赔再保险、赔付率超赔再保险2.按照安排方式分类临时再保险:在安排时需将分出业务的具体情况和分保条件逐笔告诉对方,对方是否接受或接受条件完全可以自由选择.合同再保险分出公司和接受公司双方事先通过契约将业务范围、地区范围、除外责任、分保佣金、等各项分保条件用文字予以固定,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预约再保险:对于分出公司来说,相当于临时再保险,而对于接受公司来说相当于合同再保险.第二节比例再保险和非比例再保险一、比例再保险含义:比例再保险是以保险金额为基础来确定分出公司自留额和接受公司责任额的再保险方式.分类:成数再保险溢额再保险成数和溢额混合再保险(一)成数再保险1.含义:成数再保险是指原保险人将每一危险单位的保险金额,按照约定的比率分给再保险人的再保险方式。表9-1成数分保责任分配表保险金额自留部分45%分出部分55%其他800000360000440000020000009000001100000050000002250000275000006000000225000027500001000000成数再保险公司为了控制风险,一般会规定每一危险单位的最高限额,如500万元表9-2成数分保计算表单位:万美元船名总额100%自留20%分出80%保险保费赔款自留额保费自负分保额分保费摊回金额赔款赔款A20020400.401601.60B400410800.823203.28C6006201201.244804.816D800801601.606406.40E10001002002080080总计300030306006624002424保险金额、保险费和保险赔款按同一比例分摊.2.成数再保险的特点优点:合同双方的利益一致;手续简化,节省人力和费用.缺点:缺乏弹性,对接受公司有利,对分出公司不利;不能均衡风险责任.3.成数再保险的适用范围新创办的保险公司;新开办的险种;危险性较高,赔款频繁的险种;保额和业务质量比较平均的业务;各类转分保业务;国际分保业务;同一资本系统的子公司与母公司之间的再保险.(二)溢额再保险1.含义:溢额再保险是分出公司以保险金额为基础,规定每个风险单位的一定额度为自留额,超过自留额也即溢额分转给分入公司,分入公司按照所承担的溢额占总保险金额的比例收取分保费,摊付分保赔款。它通常以固定数额表示。溢额再保险的分入公司通常以自留额的一定“线数”即倍数为限.一线:分出公司的自留额.如:自留额为100万元分保额为2线,则分入公司最多接受?万元的分入责任;分保额为3线,则分入公司最多接受?万元的分入责任.“线数”200300第一溢额再保险是将超过自留额的第一个固定数额的溢额分给分入公司;第二溢额再保险是将超过自留额和第一溢额的溢额即第二溢额分给分入公司;第三溢额再保险是将超过自留额、第一溢额、第二溢额的溢额分给分入公司.总额保险金额A轮50000总保费500总赔款0自留部分保额?比例?保费?赔款0第一溢额分保额?比例?分保费?分摊赔款?50000100%5000000现组织一份海上货运险溢额分保合同,危险单位按每一船每一航次划分,自留额为10万美元。第一溢额合同为10线,第二溢额合同金额为15线.总额保险金额B轮500000总保费5000总赔款10000自留部分保额?比例?保费?赔款?第一溢额分保额?比例?分保费?分摊赔款?10000020%1000200040000080%40008000自留额为10万美元。第一溢额合同为10线,第二溢额合同金额为15线总额保险金额C轮2000000总保费20000总赔款20000自留部分保额比例保费赔款第一溢额分保额比例分保费分摊赔款第二溢额分保额分保比例分保费分摊赔款1000005%10001000100000050%100001000090000045%90009000总额保险金额D轮2500000总保费25000总赔款100000自留部分保额100000比例保费赔款第一溢额分保额比例分保费分摊赔款第二溢额分保额分保比例分保费分摊赔款4%10004000100000040%1000040000140000056%1400056000总额保险金额A:50000B:500000C:2000000D:2500000共计总保费5005000200002500050500总赔款01000020000100000130000自留部分保额50000100000100000100000比例100%20%5%4%保费5001000100010003500赔款02000100040007000第一溢额分保额040000010000001000000比例080%50%40%分保费04000100001000024000分摊赔款08000100004000058000第二溢额分保额009000001400000分保比例0045%56%分保费0090001400023000分摊赔款00900056000650002.溢额再保险的特点可以灵活确定自留额;计算比较繁琐费时.3.适用范围危险性较小,利益较优且风险较分散的业务;业务质量不齐,保险金额不均匀的业务;国际分保业务.(三)成数和溢额混合再保险成数和溢额混合再保险是将成数再保险和溢额再保险组织在一个合同里,以成数再保险的限额,作为溢额再保险的起点,再确定溢额再保险的限额。保费和赔款按各保险公司所承保的保险金额的同一比例来计算假定成数分保的最高限额50万元,溢额合同限额4线。500000200000300000500000保险金额成数分保溢额分保金额自留40%分出60%10000010000040000600000500000500000200000300000050000020000030000015000005000002000003000002000000100000020000002500000二、非比例再保险非比例再保险以损失为基础来确定再保险当事人双方的责任,故又称为损失再保险。(一)险位超赔再保险(二)事故超赔再保险(三)赔付率超赔再保险(一)险位超赔再保险险位超赔再保险以每一危险单位所发生的赔款来计算自负责任额和再保险责任额.若总赔款金额≤自负责任额,全部损失由分出公司赔付;若总赔款金额≥自负责任额,超过部分由接受公司赔付。险位超赔在一次事故中的赔款计算,有两种情况:一是按危险单位分别计算,没有限制;二是有事故限额,即对每次事故总的赔款有限制,一般为险位限额的2至3倍.现有一超过100万元以后900万元的火险超赔分保合同,在一次事故中有三个危险单位遭受损失,每个危险单位损失150万元。则1.每次事故对危险单位没有限制危险单位发生赔款分出公司承担赔款接受公司承担赔款A150万100万50万B150万100万50万C150万100万50万共计450万300万150万2.每次事故有危险单位的限制(险位限额的2倍)危险单位发生赔款分出公司承担赔款接受公司承担赔款A150万100万50万B150万100万50万C150万150万0共计450万350万100万(二)事故超赔再保险事故超赔再保险以一次巨灾事故所发生赔款的总和来计算自负责任额和再保险责任额。假设有一超过100万元以后的200万元的事故超赔再保险发生赔款自负责任额再保险责任额其他100万200万0100万200万100万200万300万100万100万0400万某地下暴雨,10天之内暴雨时断时续,造成损失惨重,请问这是一次事故还是若干次事故?(三)赔付率超赔再保险赔付率超赔再保险是按赔款与保费的比例来确定自负责任和再保险责任的一种再保险方式.赔付率超赔再保险的赔付按年度进行,有赔付率的限制,并有一定金额的责任限制。通常,以营业费用率为30%时,再保险的起点赔付率规定为70%,最高责任为营业费用率的两倍即60%。再保险负责赔付率在70%至130%的赔款某赔付率超赔再保险合同约定,分出公司负责赔付率在70%以下的赔款,接受公司负责赔付率在70%以上至130%的赔款,则双方的赔款分摊计算如下表.保费总额赔款总额赔付率分出公司自负赔款接受公司分摊赔款其他①20012060%②20015075%③200260130%④200300150%12001401000140120014012040三、比例再保险与非比例再保险的比较1.接受公司承担责任、保费、赔款计算方法不同在比例再保险下:接受公司赔款/总赔款=接受公司保费/总保费=接受公司承保责任/总保险金额非比例再保险分入公司并不承担任何比例责任,仅在赔款超出分出公司自负赔款时负其责任.2.责任计算基础不同比例再保险是以保险金额为基础分配自负责任和分保责任;而非比例再保险是以赔款为基础,根据损失额来确定自负责任和分保责任。3.再保险费的计算不同比例再保险按原保险费率计收再保险费,且再保险费为被保险人所支付原保险费的一部分,与再保业务所占原保单责任保持同一比例.非比例再保险采取单独的费率制度,再保险费以合同年度的净保费收入为基础另行计算,与原保险费并无比例关系.4.佣金是否收取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