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文件加盟店管理制度2002年月日起生效文件号编制审核批准版次初稿日期2002.11日期日期共6页第页1目的及适用范围1.1为更好、更快的满足客户的需求,特制定本程序。1.2本文件适用于普通汽车服务公司各分销中心。1.3本程序文件由普通汽车服务公司市场部制定,其解释权及修改权属市场部。1.4本程序文件从2002年月日起执行。2职责2.1各分销中心负责提出加盟店申请和考核建议。2.2市场部负责评审加盟店申请和考核。2.3市场副总经理负责终审加盟申请和考核。2.4各加盟店负责执行本制度。3加盟店管理制度3.1加盟店组织制度3.1.1普通公司为加盟连锁权授予者,与加盟商(加盟连锁权授受者)之间为盟友关系,应保持良好合作关系。3.1.2加盟商经普通公司授权自合约生效日起,得以“普通加盟店”的商标公开营业。3.1.3加盟商为本事业成功起见,应接受普通公司组织章程规定事项,及全力配合普通公司授权经营管理人员的执行事项。3.1.4加盟商应交付给普通公司商标授权权利金×××万元(一概不退还)。3.1.5加盟商于签约后,应接受普通公司(企业统一形象)的计划建议,进行店内布置或改装工程,其费用均由加盟商自理。如加盟商配合不周以致影响全体或本身(有形或无形)利益时,加盟商应负完全责任。3.1.6加盟商有按季向普通公司缴付管理费的义务,该费用自合约生效日起每六个月(半年)一次付清。由普通公司通知加盟商于期限内缴付。3.1.7普通公司应遵守的约束事项如下:3.1.7.1普通公司对于加盟商所属的编制区域内,未经加盟商同意下,不得再授予他人同样的权利。3.1.7.2普通公司应定期提供免费研习机会给加盟商。如有必要收费,应先经加盟商同意。3.1.7.3普通公司对于加盟商的经营,应聘请专家做评鉴及建议工作,努力提高加盟商的业绩。3.1.7.4普通公司应提供商品及营业相关物品给加盟商,其售价应合理。3.1.7.53.1.8加盟商应遵守的约定事项:3.1.8.1应尊重普通公司指定的“经营决策委员会”的一切决议事项。3.1.8.2每月至少应提供×万元以上的费用与普通公司授权的加盟店共作广告,此项活动并应交由普通公司执行。3.1.8.3每月至少应向普通公司申购商品、物品达×万元以上。3.1.8.4应在规定期限内支付款项给普通公司。3.1.8.5自行从事广告活动时,必须向普通公司报备,以不破坏整体企业形象为原则。3.1.8.6不得私下转让或转借普通公司授予的一切权利。加盟商营业地点变更,代表人变更等事项均应经过普通公司同意,否则以违约论。3.2加盟商甄选3.2.1与既加盟的会员不直接竞争。距离在××以上为原则,有无竞争关系则由普通公司总部认定的。3.2.2要具备一定的店铺规模。面积:×平方米以上;每月营业额××万元以上。3.2.3不得加入与普通公司总部实质上有竞争关系的其他连锁组织3.2.4加盟者本身及能代替的适任经营者,必须专心经营3.2.5加盟店要诚实经营并接受普通公司总部的经营指导和援助3.2.6对于本规章要全面赞同,并全面参加普通公司总部为加盟店所举办的共同活3.2.7经常要提出经营合理化的意愿,3.3有加盟资格者,加盟的条件如下:3.3.1使用“普通”的统一商号、商标,在店铺安装“普通”的招牌、标识3.3.2加盟店应向普通公司总部缴纳加盟金××万元,此项加盟金不予退还3.3.3要接受普通公司总部的业务培训3.3.4与普通公司总部缔结加盟契约,并盖章3.4加盟店基本权力3.4.13.4.23.4.33.4.4施以内外包装的统一,并利用共同管理方式3.4.5接受普通公司总部的经营技术指导,并按普通公司总部的指导要领营业接受经挑选的统一商品3.4.6参加普通公司总部统一举办的宣传广告,促进销售及其他的共同活动3.4.7接受有关店铺的新设、改装的专门技术指导3.4.8参加普通公司总部计划的教育训练3.4.9接受经营计划的策定及指导3.4.10接受提供必要的情报3.5为确保前条的利益,下列事项由普通公司总部统一计划、指导实施3.5.1商品构成计划3.5.2商品陈列计划3.5.3毛利计划3.5.4销售促销计划3.5.5广告宣传计划3.5.6进货补给计划3.5.7其它关于店铺管理计划3.6商品供给方法:3.6.1加盟店经销货品中,至少有百分之×以上货品要向普通公司总部进货,以达进货集中化。3.6.2商品的供给,原则上依普通公司总部所定的定期配送系统配给。3.7支付货款:每月1日至月底所进的货款,于次月5日以前汇送至普通公司总部所指定的银行,3.8退货的处理:由普通公司总部所供给的商品及物品类,原则上不予退货。但有下列的情形时,调换产品。3.8.1普通公司总部承认的退货期限内的特定品,但退货所需的运费及其他损失,如普通公司总部无过失,其费用由加盟店负担。3.8.2前项退货商品货款的支付,应依前条的所定每月份结算。3.9加盟商应当承担的特定费用3.9.1共同广告经费——实际费用或分担3.9.2共同特卖经费——实际费用或分担3.9.3各项活动经费——实际费用或分担3.9.4调查、教育经费——实际费用或分担3.9.5店铺、广告陈列品的设计及物品的费用——实际费用3.9.6其他特别指导支持——实际费用3.10加盟店对于本组织的计划、营运、活动等的实态及内容不得泄漏于他人,特别对下列事项保守重要机密,如违反时,其所发生的损害,应由当事人负赔偿之责3.10.1经销商品及物品类的采购厂商、价格、进货条件3.10.2加盟店的详细经营内容,特别对进货、销售、资金的计划具体内容3.10.3其他普通公司总部指定的事项3.11禁止事项3.11.1从普通公司总部进货商品,提供给非加盟店3.11.2加入本组织以外的同业加盟店3.11.3毁损本组织的名誉3.11.4将普通公司总部所送的文件、情报无正当理由提供他人3.12有下列各项事由时,普通公司总部解除加盟契约3.12.1加盟店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前条的规定时3.12.2加盟店的经营亏损,继续亏损六个月以上,经“经营委员会”判断无法改善经营状态时3.12.3加盟店或加盟店的经营者申请破产,或受强制执行或执行保全处分或拒绝往来处分时3.12.4与加盟店的经营者有关的加盟店发生经济纠纷,因而加盟店的经营会受影响时3.12.5对普通公司总部的债务履行,虽经劝告,仍不履行时3.13有下列事由时,普通公司总部得将该加盟店除名:3.13.1对本规定有重大违反时3.13.2明显妨碍本组织的信用时3.13.3妨碍正常的连锁营运时3.14退会3.14.1加盟店无论何时,均可退出本连锁组织,而解除加盟契约,但至少应于三月前,以书面通告普通公司总部。3.14.2契约解除后,应处理的事项3.14.2.1遵从普通公司总部指示,将店铺内外所表示的加盟店名称撤除或抹消3.14.2.2遵从普通公司总部指示,将经售商品目标、价格表及其他普通公司总部送付的物品、文件送还3.14.2.3普通公司总部指定的商标商品应予回收,其回收价格应服从普通公司总部的查定3.14.2.4对普通公司总部或其他加盟会员的债务要立即偿还3.14.2.5实施上列各项所需一切费用,由加盟店负担3.14.2.6由于解除契约,发生具体损害时,应予赔偿3.15加盟店应使用普通公司规定的统一的CI系统3.15.1企业名称:普通汽车服务公司××加盟店3.15.2企业、品牌标志(识别图形)3.15.3企业商标3.15.4企业品牌标准字(中、英文)3.15.5企业标准色3.15.6企业造形、象征图案3.15.7名片、信纸信封(包装物)3.15.8证章(会员店正式凭证)3.15.9宣传口号,3.15.10标准店招牌(直、横)3.15.11标准店外观(颜色、格局)3.15.12标准店内饰(装潢、陈列、设备)3.15.133.15.143.15.153.15.16标准P.O.P.3.15.17贴纸(格式、大小、直横)3.15.183.15.19特约连锁服务标志4相关文件4.1《加盟审批流程》4.2《加盟店考核制度》5记录5.1《加盟商信息》5.2《加盟店考核结果》5.3《普通加盟店商品构成计划》5.4《普通加盟店商品陈列计划》5.5《普通加盟店毛利计划》5.6《普通加盟店销售促销计划》5.7《普通加盟店广告宣传计划》5.8《普通加盟店进货补给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