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纪律管理规定衣员工违纪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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豪虹公司劳动纪律管理规定及员工违纪处理管理办法俗话说:国有国法,家有家规,厂有厂规。下面我就给大家讲一下豪虹有哪些规矩,也就是《豪虹公司劳动纪律管理规定及员工违纪管理办法》一、制定《劳动纪律管理规定》的目的是什么:为整顿工作秩序,振奋员工精神,强化员工责任心,提高工作效率,保证各项生产任务的圆满完成。二、劳动纪律管理规定1、员工每天上班应提前5到10分钟到岗,做好工作前的准备。在规定的上班时间后到达公司视为迟到(以考勤机记录时间为准)。员工非因不可抗距(天灾:如地震、水灾、火灾等)的原因(因为堵车那不是理由,你可以提前赶车),不得迟到。2、员工因病、因事及其它原因请假,应按考勤管理的有关规定提前办理请假手续。特殊情况事先不能请假的,应通过电话得到直接主管的批准,事后及时办理补假手续。未获批假擅自不出勤的,视为旷工。员工迟到、早退半小时以上亦视为旷工。旷工至少按半天计算。员工应严格遵守公司考勤规定,不得旷工。3、员工在上班时间应坚守工作岗位。需离岗或外出办事的,应得到直接上级的批准,获得[离岗证](适用工人)或[出门证](适用职员)后方可离岗。员工未办理正式手续,不得离岗、串岗、换岗。4、员工应充分利用工作时间做好本职工作。上班时间下列行为被严格禁止:嬉戏、打闹、聊天、大声喧哗、勾肩搭背;消极怠工、打瞌睡;吃东西;玩手机、MP3、MP4等电子娱乐设施,听音乐;用电话或手机聊天。打与工作无关的电话(含手机);发与工作无关的短信。利用电脑、手机等设施玩电子游戏;看与工作无关的书、报、杂志;利用网络看新闻、炒股票等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干私活。干其它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5、员工未到规定的下班时间不得离开工作岗位(以考勤机记录为准),否则视为早退。有特殊原因需提前下班的,必须办理请假手续,得到批准后方可离开。请假时间至少以一小时计算。未经批准提前下班的,按早退处理。下班忘考勤或因公外出无法考勤的,事后向综合管理部提供书面说明或证明。6、劳动纪律检查1)行政人事部负责劳动纪律的检查,监督各部门及员工执行本制度。2)各部门负责人(包括班长、车间主任)负责本部门的劳动纪律检查、监督。3)保安员负责外出员工离岗证、出门证的检查。4)公司建立部门值班制度,每周由一位部门经理以上干部值班,检查各部门劳动纪律执行情况。5)行政人事部指定专人检查夜班等特殊岗位员工劳动纪律执行情况。三、违纪处理1、除旷工外,第一次有以上违纪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处理。由检查人(或通知行政人事部专职人员)发违纪处罚通知单,交违纪人签字确认,经违纪人所在部门经理签批后交行政人事部备案。第二次有以上违纪行为之一的,视情节轻重,承认错误的态度,给予20-100元的罚款。2、员工每旷工半天,给予50元的罚款,依此类推。连续旷工两天以上或全年累计旷工3天以上,除按上述标准给予罚款外,给予开除处理。3、部门(班组长、)负责人管理不力,被其它检查人查实一月内有三人次以上(含三人次;整个生产部按5人次计)违反劳动纪律的,给予部门(工段、班组)负责人50-100元罚款(视严重性),由综合管理部统计后执行。4、保安员看到外出员工不进行证件检查或检查到违纪情况不及时汇报的,每次给予20-50元处罚,由综合管理部执行(对外来保安员,在服务费用中扣除,并通知其公司)。5、对多次违反劳动纪律的员工,除给予经济处罚外,视情节轻重,给予解除劳动合同、辞退、开除处理。6、对多次违反劳动纪律及严重违反劳动纪律的员工将在“公告栏”上予以曝光,以警示全体员工。7、对拒绝在违纪处罚通知单上签字的,只要事实清楚,不影响处罚措施的实施。四、其它方面的违纪处理管理办法一)初次违纪、偶有违纪者从轻,经常违纪、屡教不改者从重。二)员工在行政处分期间或未履行完经济处罚前,在公司范围调动时,不因调动影响行政处分或经济处罚的执行,调出部门和接收部门应做好员工违纪处理执行的管理衔接。三)对劳动合同期限剩余时间少于应处分期限的员工,合同到期未与公司续订劳动合同的,实际处分期至劳动合同到期时为止;合同期满后与公司续订劳动合同的,未执行完的处分期在新合同期内继续执行。五、处罚方式1、员工违纪行为可分为轻微违纪、一般违纪和严重违纪,并视情节给予相应处罚。2、员工违纪处罚方式分为:扣罚奖金(或绩效工资)、警告、留用察看、解除劳动合同。在上述处罚方式之外可对违纪员工并处:调整岗位或降级(包括干部降职、免职);全额或部分赔偿所造成的经济损失;收缴不当所得。3、扣罚奖金或绩效工资的,扣罚标准为每次20元以上直至当月全部奖金或绩效工资(包括季度、年度奖中与当月度有关的奖金部分)。4、受警告处分的员工,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1-6个月奖金或绩效工资的处罚,当年可扣罚时间不足的,顺延至下年度继续执行。5、受留用察看处分的员工,视情节轻重给予3个月-1年的留用察看期,留用察看期间按公司最低工资标准约定劳动报酬,留用察看期间无年度奖金。6、因违纪调整岗位或降级(包括干部降职、免职)的,应根据新岗位重新核定薪酬标准,且不得调整到薪酬标准高于员工原标准的岗位。7、违纪员工的经济赔偿可以由员工用现金缴付,也可以从员工本人工资中一次或分次扣缴。但对非离职员工扣款,应保障员工月度收入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8、不当所得应在规定的期限内一次性以现金缴付或退还原物。六、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秩序的下列行为之一给予批评教育:(1)在工作区域追逐打闹、喧哗吵闹、污言秽语、无理取闹等干扰正常工作秩序,情节轻微的。(2)违反公司安全管理规定或制度,情节轻微且未造成事故的。(3)轻微违反公司网络管理规定被指出或批评不改的,如利用公司网络下载或观看与工作无关的文件,占用公司的网络带宽资源,影响公司网络负荷等。(4)破坏工作场所环境卫生及违反工作区域卫生、文明规定的。(5)浪费公司财物但价值不超过100元的。(6)其它与上述情形类似或情节相当的轻微违纪行为。七、员工有下列一般违纪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用察看处分,可并处调整岗位、全额或部分赔偿所造成的经济损失、收缴不当所得:违反劳动纪律的下列行为之一:(1)三十天内迟到、早退、中间溜号累计超过5次但未达8次的。(2)旷工达到1天但不足3天的。(3)消极怠工经指出不改的。(4)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从事证券、古玩、邮市、娱乐等活动的。(5)伪造、藏掖、毁坏、涂改财务凭证、会计资料,影响较小的。(6)虚报工作成绩或伪造工作记录,情节较轻的。(7)通过虚假证明或编造虚假事实骗取假期,达到2天但不足3天的。(8)无理取闹或无故不服从正常工作分配、调动、指挥而影响生产秩序、工作秩序、生活秩序和社会秩序的;在工作区域内(包括公司交通车)打架斗殴,以及由此致人轻微伤害的。(9)违反公司保密制度规定,但尚未构成泄密的。(10)私自让非公司人员代自己上班、值班,尚未造成事故的。(11)在生产厂区吸烟的;在生产厂区以外禁烟工作区吸烟,经批评不改的。工作失职的下列行为之一:(1)检查或监督人员未认真履行职责,造成严重损失或带来严重后果的。(2)重要值守岗位人员,在职守时间睡觉或离开岗位干与工作无关之事的。(3)玩忽职守、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章堆码,造成人员较大伤害,或导致公司财物损失、返工,公司直接经济损失达3000元但在10000元以下的,或致使集体性生产作业停顿30分钟及以内的。(4)违反财经纪律及有关规定,造成较大管理风险的。侵占公司财务或损害公司利益的下列行为之一:(1)违反公司财经纪律及有关规定,造成重大物资、财产浪费和损失,造成公司直接经济损失达3000元但在10000元以下的。(2)利用职务之便使用不正当手段使公司资产流失等,造成公司直接经济损失达3000元但在10000元以下的。(3)利用工作之便索取不正当报酬、假公济私,情节轻微的。(4)藏掖、侵占本人经手或管理的公司物件或工具,情节轻微的。(5)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处罚的。(6)其它与上述情形及情节相当的一般违纪行为。八、严重违纪处理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属严重违纪,应予以解除劳动合同,可并处全额或部分赔偿所造成的经济损失、没收非法所得;其中,对于积极配合调查、主动协助公司挽回损失,或有其它重大立功表现的,可视情节予以减轻处罚:严重违反劳动纪律的下列行为之一:(1)连续旷工3天及以上者,或三十天内累计旷工5天及以上,或三个月内累计旷工7天及以上的。(2)三十天内无故迟到、早退、上班时间中间溜号达到8次及以上的。(3)上班时间从事赌博活动。(4)不服从合理的工作安排,被指出为消极怠工行为却拒不改正,连续怠工3天及以上者,或三十天内累计怠工5天及以上的。(5)待岗或歇岗协议期满后,超过15天未到指定部门或地点报到的。(6)私自让非公司人员代自己上班、值班,并由此造成事故的。7.2严重违背诚信原则或弄虚作假的下列行为之一:(1)向公司提供个人虚假身份、虚假学历、虚假培训经历、虚假工作经历(经验)、虚假健康证明,以及向公司提供其它虚假证明或证据获取不当得利的;隐瞒与从事岗位有重大影响的疾病和病史,以及隐瞒违法犯罪事实的。(2)伪造他人签字、盗用印信、擅自使用公司名义等谋取私利(或企图谋取私利)及损害公司及他人利益的。(3)在财务报销中弄虚作假,骗取费用报销或帮助他人骗取费用报销的。(4)虚报工作成绩或伪造工作记录,情节严重的。(5)隐瞒他人犯罪行为或做伪证导致公司利益受损的。(6)帮助公司其他员工弄虚作假,情节严重的。(7)伪造、藏掖、毁坏、涂改财务凭证、会计资料,情节严重的。(8)通过虚假证明资料或编造虚假事实,骗取3天及以上假期或一年内有3次及以上通过虚假证明资料(或编造虚假事实)骗取假期的。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秩序的下列行为之一:(1)恶意中伤、威胁、恐吓、胁迫公司员工及其家人,经劝诫、批评后不改或严重影响员工及其家人正常工作、学习、生活的。(2)非因工作所需而携带管制刀具等进入公司的生产(工作)区域和公司公共场所,经劝诫、批评不改的。(3)非因工作所需而携带危险品或违禁物品进入公司的生产(工作)区域和公司公共场所。(4)对公司员工实施暴行或有重大侮辱行为,或在公司工作区域内(包括公司交通车、公共场所)打架斗殴致人严重受伤的。(5)在工作中对公司来宾和客户粗暴无礼、辱骂、殴打的。(6)组织、煽动公司员工消极怠工的,或组织、煽动公司员工闹事、打架斗殴,以及采取偏执极端行为胁迫公司员工的。(7)不通过正常途径解决问题而聚众闹事或采取偏执极端行为,严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工作秩序或公司声誉的。(8)蓄意毁坏公司财产的,包括但不限于公司的设施、设备、生产工具、办公用具、交通及运输工具等。(9)捏造谣言或酿成意外灾害,致使公司蒙受10000元及以上重大损失的。(10)在易燃易爆物品存储区域及其生产作业区域吸烟及违规动用明火的。(11)多次恶意在公司网络中传播病毒、木马的;使用攻击程序对公司网络或计算机正常运行造成破坏性影响的;利用办公网络及办公计算机擅自下载或使用互联网上未经授权的软件造成版权纠纷,导致公司直接经济损失达10000元及以上的。工作严重失职或工作失职造成重大影响、损失的下列行为之一:(1)在发生危及公司财产和员工人身安全的危急情形下,或地震、水灾、火灾等重大灾害时期,拒不服从合理的工作指令和调遣的。(2)工作中出现重大差错,擅自处理、隐瞒不报,造成严重后果的;面对危害公司的重大事件,职责所在而不作为的。(3)玩忽职守、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章堆码等,造成人员重伤及死亡,或公司直接经济损失10000元及以上,或致使集体性生产作业停顿30分钟及以上的。(4)工作岗位调动时未按规定进行工作交接、履行工作交接手续,经批评后拒不执行,影响账务、业务、管理等工作继续开展,或严重影响接任者工作开展的。7.5侵占公司财物或损害公司利益,情节严重的下列行为之一:(1)挪用公款的。(2)违反财经纪律及有关规定,给公司造成10000元及以上经济损失的。(3)利用职权接受贿赂,收取、暗示、索要“回扣”,营私舞弊,以及利用其它不正当手段损公肥私的。(4)利用职务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