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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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目录前言…………………………………………………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招聘录用……………………………………第三章劳动合同管理………………………………第四章员工培训及保密……………………………第五章工作时间、考勤及加班……………………第六章休假制度……………………………………第七章薪酬制度……………………………………第八章安全与职业健康卫生………………………第九章行为规范与奖惩……………………………第十章劳资沟通协商机制…………………………第十一章附则………………………………………前言青岛港始建于1892年,是世界第七大港、我国第二大外贸口岸,主要从事集装箱、原油、铁矿石、煤炭、粮食等各类进出口货物的装卸、储存、中转、分拨等物流服务和国际客运服务,与世界上18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700多个港口有贸易往来。2013年完成货物吞吐量4.5亿吨,完成集装箱吞吐量1552万标准箱。进口原油吞吐量居中国港口第一位,集装箱装卸效率、铁矿石卸船效率保持世界第一。2013年11月15日,成功创立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实现了管理体制的重大变革。2014年6月6日,成功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主板挂牌上市,正式登陆国际资本市场,为青岛港今后发展揭开了崭新的一页。前言青岛港由青岛老港区、黄岛油港区、前湾港区和董家口港区四大港区组成。其中,青岛老港区主要从事件杂货物的装卸服务和国际客运服务,拥有沿黄流域最大的散粮接卸基地。当前正在转型升级,加快建设世界级的邮轮母港。黄岛油港区主要从事石油、化工品、石油液化气装卸、中转、储存作业,是中国大陆沿海最大的油品运输、中转、储存基地。前湾港区主要从事集装箱和矿石、煤炭等大宗干散货物的装卸服务,拥有可停靠1.8万TEU船舶的世界最大集装箱码头和20万吨级矿石码头等专业化大码头。正在建设的董家口港区规划面积150平方公里,拥有世界最大的30万吨级矿石码头,2013年吞吐量突破7000万吨。前言自1995年以来,青岛港一直是全国港口行业唯一的示范“窗口”,是中央选树的国有企业重大典型。先后荣膺中国企业500强、中国服务业企业500强和中国企业效益200佳,上缴国有资本收益连续5年青岛市第一。2013年,中宣部将青岛港确立为实现中国梦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大典型。前言当前,青岛港认真落实中央省市部有关部署,在全港深入开展“五标五定”(寻标定位、对标定向、达标定量、夺标定期、创标定责)活动,以建设第四代世界物流强港为目标,以提高经济效益为中心,以董家口港区开发和邮轮母港建设为依托,坚持世界眼光、国际标准和本土优势,大力发展港口装卸、现代物流、资本运营、邮轮经济和港航服务“五大板块”,推青岛港建成物流、贸易、产业三位一体、综合动实力强大、功能配套、优势明显、具有区域资源配置能力的第四代世界物流强港。前言蓝色的海港,正在步入一个全新的时代。全新的时代,呼唤着全新的理念,全新的思维。全新的时代,需要树立新型的企业伦理道德,需要更加规范的规章制度。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没有严肃的劳动纪律,就不会有一支步调一致,能打胜仗的员工队伍。一套规范的劳动规章制度,是建设港口现代企业管理制度的题中之义;一套规范的劳动规章制度,也是企业文化的重要载体,是对港口企业文化的一种传播和宣传。前言《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劳动规章制度》编纂的目的,是为了规范员工行为,激发员工工作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维护港口正常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其中规定的内容适用于港口全体员工,全体员工均应按本制度中的各项规定执行。前言第一条为了规范企业管理和员工行为,保护双方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山东省劳动合同条例、青岛市企业劳动规章制度等法律法规,结合港口实际,制定本规章制度。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股份公司直属各单位、部室全体劳动合同制员工。合资单位参照执行。第一章总则第三条员工享有取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享受社会保险福利等权利,同时应当履行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等义务。第四条单位负有依法支付员工劳动报酬、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保障员工的休息休假和安全卫生保护等义务,同时享有生产经营决策、劳动用工管理、工资奖金分配、依法制定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等权利。第一章总则组织实施招聘途径股份公司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市场、招聘洽谈会、媒体、校园招聘等第二章招聘录用招聘原则员工不因民族、种族、地域、性别、年龄、宗教信仰、身体状况、婚姻状况、生育等状况不同而受歧视。妇女、残疾人、少数民族人员、退出现役军人、未成年人的就业,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公开、公平、公正第二章招聘录用应聘者具备履行劳动合同的能力符合法定就业年龄如实说明:健康状况、工作经历、知识技能、是否与原用人单位有竞业限制约定、是否已经依法解除或者终止与其本人相关的其他劳动合同等基本情况以及用人单位依法要求劳动者说明的其他情况。第二章招聘录用招聘单位组建面试评委会。对应聘人员的个人信息予以保密。不扣押应聘人员的居民身份证、居住证和其他证件。不要求应聘人员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其收取押金和其他财物。第二章招聘录用面试评委如与参加面试人员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近姻亲以及其它利益关系的,评委本人应主动申请回避。第一节劳动合同的订立经单位书面通知后,员工未按期订立劳动合同或者本人不愿意订立劳动合同的,单位有权书面通知其解除劳动关系。订立期限自报到之日起一个月内劳动合同必须由职工本人当面签署员工隐瞒自身真实情况(包括提供虚假简历、学历、工作经历或利用其他欺诈手段等),使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与员工订立劳动合同的。合同无效。单位有权依据劳动合同法随时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由此给单位造成损失的,员工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第三章劳动合同管理劳动合同对生效时间或者条件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国家对劳动合同生效时间或者条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劳动合同文本手写添加部分员工书写指定人员书写员工和单位签字或者盖章劳动合同生效确认第三章劳动合同管理员工实际报到日期晚于约定报到日期的,实际报到日前员工与单位不存在劳动关系。单位安排员工接受上岗前培训、学习的,劳动关系自员工参加培训、学习之日起建立。劳动关系建立劳动合同文本内容变更员工和单位在变更处签字或者盖章后方生效单位对新录用的员工设定1-6个月试用期,股份公司内部单位之间因工作需要转岗、调动的员工除外。第三章劳动合同管理劳动合同期限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计为本单位的工作年限。3个月<X<1年≤1个月1年≤X<3年≤2个月X≥3年或无固定期≤6个月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单位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123试用期间工作表现突出、成绩显著的员工,可以缩短试用期,提前办理转正手续。第三章劳动合同管理员工在具有《劳动法》、《劳动合同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时,单位可依法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员工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至少提前3日书面通知单位。员工违反本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给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员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的。另行安排其他岗位工作标准考核、考评不能胜任本岗位(工种)工作。岗位培训,或变更工作岗位第三章劳动合同管理第四节劳动合同的中止单位与员工经协商达成一致,订立《中止劳动合同协议书》,可以中止劳动合同关系。员工因涉嫌违法犯罪被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出现因不可抗力致使劳动合同暂时不能履行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单位可以中止劳动合同关系。21第三章劳动合同管理劳动关系保留;劳动合同暂停履行;单位可以不支付薪酬福利待遇并停止缴纳社会保险费;不计算为员工在单位的工作年限。第三章劳动合同管理第五节劳动合同的解除单位与员工经协商达成一致,订立《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内容包括劳动合同解除时间、债务偿还、双方就劳动关系再无其他争议等事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单位提出协商解除依法支付员工经济补偿员工提出协商解除不支付员工经济补偿第三章劳动合同管理员工申请辞职必须提前30日书面通知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协商一致可延长上规定的提前通知期限:I.在单位担负重要生产、经营、科研、管理任务尚未完成的;II.经手办理的合同或者债权债务关系尚未处理完毕,移交他人经办确有困难的;III.单位与员工协商一致的其他情形。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员工,违反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单位支付违约金。辞职申请由员工本人当面签署第三章劳动合同管理解除劳动合同严重违反本规章制度或单位依法制定的其他规章制度的;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员工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员工对单位采取欺诈、胁迫或者乘人之危等手段,致使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导致劳动合同无效的;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符合本规章制度第九章员工行为规范与奖惩中规定的解除劳动合同条件的。第三章劳动合同管理提前30日书面通知员工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后解除劳动合同员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后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双方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第三章劳动合同管理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本单位员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在提前30日向工会或者全体员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员工的意见,并将裁减人员方案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报告后,单位可以依法裁员:(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三)单位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要裁减人员的;(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1、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2、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3、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单位不得依照本制度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四)女员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与工会协商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证明十五日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的转移手续员工与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填写《离职交接单》交还工作证、办公用品、工作文件、占用的单位财产(包括有形财产、电子财产和知识产权等)、欠付单位款项、与工作有关资料的转移等。相关部门和该员工在《离职交接单》上签字确认后交人事部门。按期办理工作交接第六节劳动合同的终止及续订依法终止123456劳动合同期满员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者依法开始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员工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单位决定提前解散单位经营期限届满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7第三章劳动合同管理合同续订综合评价(工作能力和业绩等)征求员工意见终止评价结果续订续订协商一致协商不一致第三章劳动合同管理培训内容1234劳动规章制度、劳动纪律、作业指导书、安全及质量管理等规章制度岗位职责、工作目标、岗位应知应会、从业资格等日常工作岗位上的不定时指导专项技能培训鼓励员工利用业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