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双鹤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领导干部管理和监督工作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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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双鹤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领导干部管理和监督工作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干部监管工作是改革开放条件下党建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为进一步促进干部监管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依据《双鹤药业党委关于加强领导干部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及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条例。第二条干部监管工作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正面教育为主、预防为主、事前监督为主的工作方针,把管理监督工作贯穿于干部的培养教育、选拔任用、考察考核的各个环节,坚持按程序办事的工作机制,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为公司“二次创业”的宏伟目标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第三条干部监管工作必须坚持的原则:1、党管干部原则。2、德才兼备、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原则。3、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公平公开、竞争择优原则。4、坚持民主集中制,依法按程序办事原则。5、从严治党,严格执纪,坚持教育与惩办相结合、治标与治本相结合的原则。第四条本条例适用范围:1、事业部高级管理人员。2、各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党委(总支)书记、副书记、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工会主席、纪委书记。3、总部各部室中级管理人员。4、后备干部。第二章干部管理第五条干部管理的主要职责是干部的选拔聘任、培养教育、任前考察、任中考评和日常管理。第一节重要干部任免第六条董、监事会按照《公司法》的规定,按期进行换届选举。党、工、团负责人按《中国共产党党组织选举工作条例》、《工会法》、《团章》的规定,按期进行换届选举;在特殊情况下,可临时由上级指派。第七条拟任人选的产生。可由各级董事会、各级党委(总支)会、各级总裁/经理班子经过广泛听取多方意见,在充分酝酿的基础上依法按程序提出人选;企业急需的经营管理方面的专门人才,可通过市场选聘的方式产生。1、派出董事、监事由董事会授权总裁班子提名推荐人选。2、事业部的高级管理人员由总裁班子提名推荐人选。3、子公司党委(总支)书记、副书记由双鹤药业党委提名推荐。4、子公司总经理由双鹤药业董事会或总裁班子提名推荐;子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由双鹤药业总裁班子提名推荐。5、子公司工会主席由子公司党委(总支)提名推荐人选。6、总部中级管理人员由主管领导提名推荐人选。第八条选聘程序:1、外埠子公司党组织负责人。干部监管部将推荐人选与地方上级党组织协商后,联合对提名人选进行考察,形成考察意见提交双鹤药业党委会集体讨论、研究形成决议,向地方上级党组织发推荐函,由双鹤药业党委或地方上级党组织任命。2、事业部高级管理人员。干部监管部对提名人选进行考察,形成考察意见提交双鹤药业党委会集体讨论、研究形成决议,按照干部的类别,分别由双鹤药业党委、总裁办公会进行聘任。工会主席需通过必要的法律程序产生。3、子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干部监管部对提名人选进行考察,形成考察意见提交双鹤药业党委会集体讨论、研究形成决议,向总裁班子推荐,总裁办公会按程序进行聘任。4、子公司工会主席。由子公司党委会讨论,与上级工会组织取得一致意见后,按照民主程序进行选举。选举结果要在双鹤药业党委和双鹤药业工会备案。5、总部中级管理人员。干部监管部对提名人选进行考察,形成考察意见提交双鹤药业党委会集体讨论、研究形成决议,向总裁班子推荐,总裁办公会进行聘任。6、北京地区各党组织负责人、党委职能部门中级管理人员。由双鹤药业党委讨论后任命。7、派出董事、监事人选。干部监管部对提名人选进行考察,形成考察意见提交双鹤药业党委会集体讨论,由总裁办公会向董事会进行推荐。8、市场聘用的人选初选入围后,干部监管部对入围人选进行考察,形成考察意见提交双鹤药业党委会集体讨论,按程序任免。第九条干部的免职。根据各单位机构变化、人员调整,干部失职、渎职等情况,由原提名单位提出免职建议,经双鹤药业党委会讨论,按照上述相应的管理权限,履行免职程序。第十条文件签发:1、外地各子公司党组织负责人的任免文件由双鹤药业党委或者地方上级党组织签发。2、各子公司高级行政管理人员的任免文件由二级董事长签发。3、事业部高级行政管理人员、总部行政中级管理人员的任免文件由总裁签发。4、事业部党组织负责人、北京地区党组织负责人、总部党委职能部门中级管理人员的任免文件由双鹤药业党委书记签发。第二节子公司班子与干部的考察与考评第十一条考察工作分为任前考察、任期内考察和领导班子考察。任前考察指干部提拔任职前党组织对其各方面情况的综合调查了解,任前考察根据组织需要随时进行。任期内考察一般指年度对领导干部的考察测评,必要时也可随时组织。第十二条考察内容:(一)任前考察内容1、考察对象的自然情况。包括本人基本状况,学习和工作经历,家庭主要成员情况。2、考察对象的学识和经验。根据拟任的职务,对其从事的专业和岗位是否具备任职资格进行调查了解。3、考察对象的现实表现。包括人品、作风、特点、综合能力、工作业绩、群众信任度及缺点与不足。4、考察对象的背景资料。档案记载及曾工作过单位的评价。(二)任期内考察内容德、能、勤、绩、廉方面的现实表现。德,主要指思想品质、工作作风、责任意识和大局观念;能,主要指思想理论水平,组织领导能力,开拓创新精神;勤,主要指工作态度和工作效率;绩,主要指工作实绩和效果;廉,主要指廉洁自律方面的情况。(三)领导班子考察内容领导班子思想、作风、能力及制度建设情况,公司经营、改革、发展状况,公司重大事项决策程序,执行公司制度的情况,廉政建设、企业文化及班子结构等方面的情况。第十三条考察的程序:1、与被考察单位党组织负责人联系,告知考察意图,并协助做好考察的准备工作。2、考察形式。通过民主评议、座谈会、个别谈话等方式进行。3、撰写考察材料。考察结束后,考察成员集中进行系统综合归纳,并在此基础上写出考察评价意见。4、将考察情况及时向双鹤药业党委汇报。5、任期内考察时,要将考察结果在向双鹤药业党委汇报后,向考察单位及个人反馈。第十四条考察的方法:1、个别谈话。谈话对象为熟悉情况的各级相关人员以及考察对象本人,同时注意听取子公司党委成员的意见。2、民意调查或民主评议。参加人员一般包括考察对象的上级、同级、下级,既要有领导干部,又要有一般员工参与。3、查阅会议记录、纪要、个人档案。4、函调和实地调查。第十五条考察的周期:1、定期考察。干部监管部每年至少要深入各子公司一次,对子公司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全面考察,十个工作日内做出综合评价意见。2、不定期考察。对于任职考察、换届考察等,干部监管部要根据党委的要求,随时深入到子公司,了解考察对象的情况,在五个工作日内拿出考察评价意见,向党委会汇报。第三节干部培训第十六条培训方式。采取内部培训和外部培训相结合,走出去,请进来,上门送学,网络教育、参观走访、专题调研、轮岗交流、挂职锻炼等灵活多样的方式,坚持脱产集中培训和自学相结合。第十七条培训内容:1、对高中级管理人员,要围绕提高政策理论水平和领导能力,学习党和国家的大政方针,了解行业形势和动态;结合双鹤药业产业结构、组织结构、产品结构的战略调整和建立完善的现代企业制度等实际情况,学习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现代企业管理、法律法规、人力资源、团队建设以及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知识、技能和纪律。2、对后备干部,要围绕理想信念、职业道德、政策法规、企业文化、领导能力、企业管理、团队协作和实践锻炼等环节,开展素质与能力的系统培训。第十八条培训的期限:1、子公司党政一把手每年不少于一周的脱产培训,子公司其它高管人员保证每两年调训一次。2、总部中级管理人员除专业培训外,采取每月组织专题讲座的方式保证每人每年培训不少于80学时。3、后备干部每年至少参加1次脱产培训,时间不少于40学时。第四节后备干部的管理第十九条后备干部的条件: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维护和执行公司战略,在本单位改革、发展、稳定、调整中发挥积极作用。2、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忠于职守,心胸开阔,勇挑重担,廉洁自律,善于团结同志,有较好的群众基础。3、有强烈的事业进取心和工作责任感,有全局观念和较强的执行力。4、有扎实的专业知识与业务能力,较强的组织协调与沟通能力,一定的文字表达和写作能力,善于学习和思考,并具有一定的发展潜力。第二十条后备干部的资格:1、正职后备干部,一般应当是同级副职,并在副职岗位上工作至少两年。特别优秀、发展潜力大的下一级正职,也可列为上一级正职的后备干部,但需有五年以上岗位工作经验。2、副职后备干部,一般应是下一级正副职,并有三年以上岗位工作经验。3、党的领导干部的后备干部,应当具有从事党的工作三年以上的经历。4、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第二十一条后备干部的数量。一般按领导班子职数1:1的数量确定。第二十二条后备干部的结构:1、年龄要保持梯队结构。党政正职后备干部一般应以35岁至45岁的干部为主体;党政副职后备干部一般应以30岁至40岁的干部为主体。2、专业知识要配套。后备干部队伍应形成合理的专业和知识结构,按照岗位和专业分别确定。3、干部配备中要尽量兼顾性别搭配。第二十三条后备干部的选拔。要坚持民主推荐、主管领导推荐、总经理办公会推荐等方式提出后备人选;党委(总支)会确定后备名单;干部监管部审核条件和资格;上报双鹤药业党委。第二十四条每年要针对后备干部队伍的情况,经过党委会讨论进行适当地调整,并通报总裁团队。第三章干部监督第二十五条干部监督工作的主要职责是检查基层党政领导班子能否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严格执行公司的各项政策和决定及廉政勤政的情况。在“三重一大”问题上,是否严格按照民主集中制办事;检查落实党管干部各项制度的情况;受理群众反映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访;对违反党纪国法和不称职的干部做出相应的处理。第一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第二十六条每年对各子公司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部署和检查。按照各阶段、各时期的工作重点开展党风廉政建设教育活动,加强党规党纪和正反两方面典型案例的宣传。检查子公司是否建立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与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各级党政班子一把手是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是否明确,承担“一岗双责”的领导责任是否到位。第二十七条处理好党内外群众的来信来访。凡是检举、控告各级领导干部的来信来访,有关部门应及时向党委(总支)和纪委主要负责人汇报,按照组织要求调查核实,不得扣压。对重要的问题,重要的信访事项要专人办理,直至妥善处理。对党员和群众署真实姓名反映问题的,应视情况将处理结果告知本人,听取其意见。要区别情况给予相应的组织处理:对违纪违法或犯有其它严重错误的,要及时予以降职、免职或移交执法机关查处;对经过调查确实没有问题的,应采取适当方式予以澄清。第二节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第二十八条民主生活会召开的时间。各级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每半年召开一次,也可根据实际需要随时召开,一般上半年民主生活会在七月底以前召开,下半年民主生活会在次年一月召开。第二十九条民主生活会前党委职能部门要召开各种类型的座谈会,听取各方面群众意见,会上向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反馈。第三十条参加人员。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党委职能部门负责人,必要时双鹤药业党委派人参加。民主生活会由各单位党委(总支)书记主持,行政主要领导要积极带头发言。第三十一条民主生活会的内容。领导班子成员应在以下方面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双鹤药业总体战略的情况。2、贯彻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执行要求领导干部做到的“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和“五个不准”的情况。3、执行民主集中制,促进班子团结统一的情况。4、深入基层调查研究,为职工办实事,解决实际问题的情况。5、个人在履职过程中完成任务的情况,存在的问题和需要改进提高的方面。第三十二条对民主生活会上检查出来的问题,班子和个人要分别提出整改意见,由干部监管部监督整改情况。第三十三条民主生活会一般情况下不得缺席,确实不能参加者要根据民主生活会的要求提交个人书面发言提纲;民主生活会要有专人负责记录,会后要将原始记录上交干部监管部。第三节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和收入申报第三十四条以下重大事项应列入报告范围:1、本人、配偶、共同生活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