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书甲方:(订货方)北京景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万寿路南口金家村1号中铁电气化大厦邮编:100036授权代表:电话:010-51872132传真:010-51872132乙方:(承揽方)北京每日互动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地址:北京朝阳区左家庄前街1号百灵大厦后三楼333室邮编:100028授权代表:电话:(010)64631381传真:(010)64638391合同签订地:甲方办公室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等价有偿、诚实信用原则,经协商一致,共同签署本合同。具体内容如下:条款-第一部分一、保证双方保证均具有符合法律规定的资格签署本合同并有能力提供本合同约定的义务。二、保密1.一方由于签署或履行本合同了解、接触或获得到的对方资料、信息、报价均应保守秘密;2.非经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泄露、给予或转让;3.双方均应采取一切合理的措施使保密内容免于散发、传播、披露、复制、滥用及被无关人员接触;4.双方应承诺其与本合同相关人员对触及的保密信息保密,双方对其人员就此条款的违约行为承担法律责任;5.如有必要,一方有权要求对方返还或销毁相关资料。6.本合同终止后,双方仍需遵守本条款,直到保密内容正式对外公开、已为公众所知为止。三、不可抗力1.不可抗力是指双方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政府行为、自然灾害等。该情况妨碍、影响或延误一方根据本合同履行相关义务。2.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尽最大努力克服相关事件,并于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十日内,采取的快捷、安全方式将有关当局或公证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提供对方确认。3.不可抗力且遭受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已经尽了最大努力的,仍导致本合同无法完全或部分履行,或导致了迟延履行,不承担违约责任,直至不可抗力事件消除为止。四、不可让与性没有甲方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应就本合同内容进行转让、让与或分许可。五、证明和登记依据法律、法规、行业管理部门或应乙方要求,本合同或本合同中业务内容要办理证明、登记或履行相应审批手续的,则由甲方负责办理,并承担相应费用甲方如果未履行本条款约定,导致甲方遭受罚款或其它损失,由甲方赔偿乙方全部损失。六、适用法律、争议解决方式1.本合同及与本合同相关的附件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法律;2.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将本合同产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由以下第(1)种方式解决。(1)提请北京市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2)如一方提起诉讼,对方未提出异议的,双方约定以合同签订所在地人民法院为诉讼管辖。七、生效1.本合同经双方盖章后生效。2.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执3份,乙方执1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本合同之附件、补充协议具有与本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补充协议效力优先于本合同,补充协议生效以双方盖章为准。4.本合同包含合同双方所有意向,并取代双方在此之前就合作项目所达成的一切口头或书面协议。5.本合同变更、修改、补充及其它未尽事宜,应由双方共同协商,并以书面形式做出,经盖章后生效。条款-第二部分一、有效期本合同有效期为自年月日至本合同约定内容至完成日止。二、合同目的甲方委托乙方加工房展特装展位三、产品名称、规格、数量、金额、要求。产品名称规格(尺寸)计量单位数量单价(元)金额(元)合计金额(人民币)小写:¥手续办理.餐饮费用、进场费、电费、布展费、车辆运输.交通费有乙方负责解决,制作要求:1.搭建日期:乙方应于_年月日前按甲方指定地点搭建完毕;2.搭建地点:3.搭建样式(见图纸)五、付款1.合同签订时甲方应支付乙方元做为定金。2乙方搭建完必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日内,向乙方支付货款人民币元整(¥)。如每延一日,甲方需付合同总额的2%作为滞纳金.六、知识产权1.产品不应存在侵犯他方知识产权的情形,否则应由甲方承担相关赔偿责任;2.按甲方要求制作、修改部分,由甲方承担相关费用及责任。七、手续审批依据法律、法规、行业管理部门或应乙方要求,本合同或本合同中业务内容要办理证明、登记或履行相应审批手续的,则由甲方负责办理,甲方如果未履行本条款约定,导致乙方遭受罚款或其它损失,由甲方赔偿乙方全部损失。八、违约责任1.乙方产品不符合合同质量要求,甲方有权选择下列三种方式之一A.拒收产品B.要求乙方重作,并不承担重作费用C.更换甲方:乙方:盖章:盖章:授权代表:授权代表:签字日期:签字日期:-合同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