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金融法教案第一章金融法概述一、金融法的概念二、金融法的基本原则三、金融法的渊源及体系四、金融体制与金融立法第一节金融法的概念一、金融和金融关系(一)金融的概念及其产生条件1、金融的概念金融是货币资金融通的简称,它是以银行等金融机构为中心的各种形式的信用活动及在信用基础上组织起来的货币流通。2、金融的形式⑴直接金融:指投资者通过购买股票、债券等各种证券,将资金直接转移给证券发行人的资金融通行为。⑵间接金融:指最终贷款人通过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等中介机构,把资金贷给借款人的资金融通行为。⑶在发达的市场经济国家,直接金融占有很大比重;而在发展中国家和经济落后国家,金融一般以间接金融为主。3、金融的产生条件⑴货币从商品交换过程中自发的分离出来,起一般等价物的特殊商品作用。这是金融产生的前提;⑵多种信用形式的出现;⑶银行等专门金融机构的出现。(二)金融关系的概念及其含义1、概念金融关系指银行和其他非银行金融机构在从事金融业务活动和金融监督管理活动过程中,同其他金融主体之间发生的与信用活动和货币流通相关联的各种经济关系。2、含义⑴金融关系是一种经济关系⑵金融关系是以银行等金融机构为中心的经济关系⑶金融关系的参与者除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外,还有其他金融主体二、金融法的概念及其调整对象(一)概念金融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用以确定金融机构的性质、地位和职责权限,并调整在金融活动中形成的金融监督管理关系和金融业务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二)调整对象1、金融监督管理关系:指国家金融监管部门在组织和管理全国的金融事业和对金融市场的监督管理过程中形成的经济监督管理关系2、金融业务关系:指银行和其他非银行金融机构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从-2-事相应业务活动而与其他金融主体之间发生的平等主体间的经济关系三、金融法的本质、特点及功能(一)本质:为一定的阶级利益服务,是一国社会各阶层利益再分配、再调节的一种发式,是统治阶级实行经济政策、管理经济的一种工具。(二)特点1、具有实体法和程序法相统一的特点2、具有融合公法和私法,以社会为本位的社会法的特点3、具有强行性、准则性特点4、具有调整范围越来越广、法律内容日益增多的特点(三)功能1、确认金融机构的法律地位,建立、健全金融机构组织体系2、培育和完善金融市场体系,规范金融市场行为,实现资金融通的个体效益目标和社会整体效益目标的统一3、确定金融宏观调控目标,规范金融调控、管理、监督行为,完善金融宏观调控、监管体系第二节金融法的基本原则一、含义是金融立法的指导思想,是调整整个金融关系、从事金融监督管理活动和金融业务活动必须遵循的行为准则二、我国金融法的基本原则1、统一管理金融、实行管理和经营分离、加强和完善国家金融宏观调控职能的原则2、在稳定币值的基础上促进经济增长的原则3、政策性金融业务和商业性金融业务相分离,专业银行商业化,开展适度的金融竞争的原则4、晚上金融市场,提高资金运营效益,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原则5、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的原则6、实施分业经营、分业管理的原则7、在立足于中国国情的基础上与国际惯例接轨的原则第三节金融法的渊源及体系一、渊源指金融法律规范的表现形式。我国金融法的渊源有:(一)国内渊源:宪法、金融法律、金融行政法规、金融行政规章、地方性法规、自律性规章(二)国际渊源:国际条约、国际惯例二、金融法律关系(一)概念及特征1、概念:是由金融法律规范调整的在金融监管活动和金融业务活动过程中形成的具有权利义务内容的社会关系2、特征:⑴金融法律关系是在金融监管活动和金融业务活动过程中形成的具有权利义务关系⑵具有纵向金融管理和横向金融协作的双重性-3-⑶具有广泛性、多样性⑷金融法律关系的确立、变更多采用书面形式(二)构成要素1、主体:特殊主体,各类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各经济组织、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自然人,国家2、客体:货币、有价证券、行为3、内容:金融法律关系主体依法所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三)金融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终止1、产生:指由于一定的法律事实的存在或变化,使金融法律关系主体之间形成一定的权利义务关系2、变更:指由于一定法律事实的出现或变化,使业已存在的金融法律关系的某些要叙发生了改变,从而引起金融法律关系的变更3、终止:指由于一定法律事实的出现,使金融法律关系主体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归于消灭(四)金融法律关系的保护1、保护机构:金融监管机构、仲裁机构、司法机构2、保护方法:行政保护方法、经济保护方法、司法保护方法三、金融法的体系及主要内容(一)金融法体系的含义指在金融法的基本原则指导下,调整金融关系不同侧面的金融法律、法规、规章等金融法律规范,分类组合为不同的金融法律制度,共同实现金融法的任务,而形成的相互连结、和谐统一、层次分明的统一整体。(二)主要内容:金融组织法、金融调控法、间接融资法、直接融资法、期货期权与外汇法、金融中介业务法第四节金融体制与金融立法一、金融体制的概念指一国划分金融管理机构和金融业务机构的法律地位、职责权限、业务范围,协调彼此之间的活动及其相互关系而形成的制度系统。二、西方主要工业化国家的金融体制与金融立法(一)西方主要国家的金融体制及其特征1、美国的金融体制及其特征2、日本的金融体制及其特征3、英国的金融体制及其特征4、法国的金融体制及其特征5、德国的金融体制及其特征6、西方工业化国家的金融体制的共同之处(二)西方主要工业化国家金融立法及趋势1、金融法的产生与发展2、西方主要工业化国家金融立法概况3、金融立法的四大趋势三、旧中国金融业的发展与金融立法四、新中国金融体制的沿革与金融立法(一)新中国金融体制的沿革:分四个时期-4-(二)中国金融立法的沿革与现状(二)中国金融立法趋势第二章中国人民银行法一、中国人民银行法的制定:1、制定目的:①为了确立中国人民银行的地位、明确其职责。②保证国家货币政策的制定和执行。③建立和完善中央银行宏观调控体系,维护金融稳定。2、具体时间:95年3月18日八届人大三次会议通过03年12月17日十届人大六次会议修订并实施3、主要内容共8章53条(原51条)二、中国人民银行的性质与法律地位1、人民银行的性质①概念:A、起源1948年12月合并华北银行、北海银行和西北农民银行的基础上于石家庄成立。同一天还发行了货币—人民币,1949年初,人民银行总行迁至北京。B、定义: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中央银行,其全部资本由国家出资,属于国家所有,在国务院领导下制定和实施货币政策,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稳定的组织机构。②性质:人民银行是我国的中央银行,是特殊的国家机关,受国务院领导。③法律地位:A、概念:是指人民银行在国家机构体系中的地位,其法律地位只能是在国务院领导下具有相对独立性的国家金融行政监管机关。B、内容:a对中央银行的行政隶属性:中国人民银行就年度货币供应量、利率、汇率和国务院规定的其他重要事项作出的决定,报国务院批准后执行。b依法享有相对独立性:中国人民银行在国务院领导下依法独立执行货币政策,履行职责,开展业务,不受地区政府、各级政府部门、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三、中国人民银行的职能与职责1、中国人民银行的职能①概念:具体是指人民银行所具有的功能,主要是发行货币和制定货币政策,而监督管理职能已在现有的人民银行法中体现较少,而详细内容由银行业监督管理法所取代②主要内容:A、发行的银行B、政府的银行C、银行的银行D、金融调控和监督管理职能2、人民银行的职责①发布与履行其职能有关的命令和规章-5-②依法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③发行人民币管理人民币流通④监督管理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和银行间债券市场⑤实施外汇管理监督管理银行间债券市场⑥监督管理黄金市场⑦持有管理经营国家外汇储备、黄金储备⑧经理国库⑨维护支付、清算系统的正常运行⑩指导部署金融业反洗钱工作,负责反洗钱的资产监测四、中国人民银行的组织机构1、概念:是实现人民银行职能、职责的根本保障。主要指领导机构、外部分支机构和咨询机构。2、具体内容:①领导机构:是决策机构和执行机构A、中国人民银行设行长1人,副行长若干人。B、中国人民银行实行行长负责制。行长领导中国人民银行的工作,副行长协助行长工作。②分支机构:A、设置:根据履行职责的需要设立B、特点:a是人民银行的派生机构b对分支机构实行集中统一领导和管理c分支机构根据总行授权维护本辖区的金融稳定承办业务d不具备法人资格C、具体内容:a98年下半年撤消人民银行原来按行政区域设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省级分行成立了9大区行,自99年11月1日开始履行职能并在北京、重庆设立了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b在不设人民银行分行的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城市,设置了20个金融监管办事处。c在不设人民银行分行的省会城市及深圳设21个中心支行d县支行D、特点:中心支行与当地金融监管办事处(现在叫银监会)原来都是分行的派出机构,相互间不是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而现在:总行→区行→支行→县支行银监会→银监局③咨询机构货币政策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委员会应当在国家宏观调控、货币政策制定和调整中,发挥重要作用。A、组成(共11人):银行行长副行长2人国家计委副主任1人国家经贸委副主任1人-6-财经部副部长1人国家外汇管理局局长中国证监会主席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行长2人金融专家1人B、职责:a综合分析国家宏观经济形势b依据宏观经济调控目标,讨论货币政策事项并提出建议五、中国人民银行的货币政策:1、概念:或称金融政策。是指国家为实现其特点的经济目标而利用的各种调节货币供应量或管制信用规模的方针、政策和措施的总称。①货币供应量:A、概念:即货币存量。是指全社会在某一时点流通手段和支付手段的总和B、目的:总需求与总供给平衡C、层次:我国从1994年开始,人民银行正式推出货币供应量统计监测指标并按季向社会公布主要是:Mo=流通中的现金根据国际惯例:M1=Mo+企业活期存款+机关团结部队存款+农村存款+个人持有的信用卡类存款M2=M1+城市居民储蓄存款+企业存款中具有定期性质的存款+外币存款+信托获存款M3=M2+金融债券+商业票据+大额可转让定期存单其中:M1是通常所说的狭义货币供应量M2是广义的货币供应量准货币=M2-M1M3是为金融创新的需要设立的95年人行正式将M2作为中介目标监测指标96年人行正式向全社会公布M1与M2的控制目标M3目前人民银行不予公布②货币政策的目标:是保持货币币值的稳定,并以次促进经济增长。保持币值的稳定,并以次促进经济的增长2、货币政策工具6种①存款准备金A、概念:我国所有吸收一般存款的金融机构缴存人民银行一定比例的资金B、规定:存款准备金率由人行规定调整公布并组织其分支机构具体实施自84年来调整情况如下:1984年5月,企业存款准备金率是20%储备存款为40%农村存款为25%1985年,不分种类一律定为10%1987年,第四季度调整为12%1988年,调整为13%1998年,人民银行发布了《关于改革存款准备金制度的通知》,-7-对其进行了重大改革,将原准备金帐户和备付金帐户合并,下调为8%C、考核与计提(按旬考核)当旬第5日至下旬第4日每日营业终了时,各金融机构按统一法人存入的准备金存款余入与上旬末#机构一般存款余入之比,不得低于6%。各金融机构应按旬于旬后5日内将汇总的全行旬末一般存款余入表,保送人民银行。D、违规处罚:a对存率不足6%的金融机构,人民银行对其不足部分按每日千分之六的利率处以罚息。b金融机构分支机构在人民银行准备金存款帐户出现透支,人行按有关规定处罚。C金融机构不按时报送一般存款余额表和按月报送月末日计表的按商行(78条)规定处罚。②基准利率A、概念:是一国利率体系中起主导作用的基础利率,它的水平和变动决定其他各种利率的水平和变化。B、理解:西方有的国家指再贴现率或再贷款利率,我国应理解为人民银行制定和调整的各种法定利率。99年3月发布的《人民币利率管理规定》。③再贴现政策:A、概念:是指中央银行通过调整其对金融机构办理票据再贴现的再贴现率来扩大或缩小金融机构的信贷量,从而促使信用扩张或收缩的政策措施。B、法规:我国开